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税务稽查报告案例篇一
案件编号(2003)356#
登记注册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名称 xxxx动物营养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xxx
检查期间 2001.01.01—2002.12.31
检查类型 专项检查
检查人员 xxx xxx
稽查实施时间 2003.10.20—2003.12.1
1根据《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xx国税稽[2003]第356号的工作安排,我检查组于2003年10月20日至12月11日对xxxx巴尔动物营养有限公司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的执行税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已检查完毕,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xx动物营养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21日,小规模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xx市xx区国家税务局,经营地址在xx市xxxxx,登记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18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添加剂预混料、饲料添加剂、浓缩饲料的生产和销售。该公司于2001年批准为饲料免税企业,当年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免税批复对免税产品的税金进行了免税。
该厂2001年销售收入总额128,991.18元,销项税金7,739.47元,应纳税额7,739.47元;已缴税金7,739.47元,当年根据免税批复(x国税发[2001]150#文件)免税,当年退税7,739.47元。2002年销售收入总额1,519,966.30元,销项税金86,035.83元,应纳税额86,035.83元;当年根据免税批复(x国税发[2003]33#文件)免税86,035.83元;无欠税。
经查,该公司的会计核算不健全,主要表现在:
1、未按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银行存款”、“现金”日记帐对货币资金进行核算。该公司在购、销货物后,记帐时其款项大量自行填写为“现金”收付。经查,无收付原始凭据,且“现金”的收、付大部分都未通过该公司设立的银行帐户,采取的坐支现金方式。该公司帐上不能完整反映出经营活动中货币资金的实际收、付情况。
2、该公司未按财务、会计制度及税收相关法律对免税企业的要求,对原材料的购领和产品的存销都未设立“原材料明细帐”和“产成品库存明细帐”进行核算,实际该公司对原料购进和产品销售,都是以非常简单的流水帐和人工记忆相结合来管理该公司的产成品和原料。
3、该公司既为免税企业,对其所生产的免税产品和应税产品未登记详实的“生产记录”和“产品成本明细帐”,仅在现设的帐目中将每月免税产品按一定的总额计入帐中,而产品的实际生产情况和成本明细构成都无从考证。
二、发现问题及处理依据
(一)、增值税:
问题1:该公司应税产品销售未作销售收入。
该公司2000年3月至2003年6月将应税产品“8种微量元素”分别销售给了“xx市x县成佳汇银饲料厂”、“xx市远望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和“xx市xx区创奇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应税产品实现销售收入金额合计163,500.25元,应交增值税9,254.73元;而该公司对上述已实现的销售收入未入帐,也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详见《税务稽查底稿(2)》no:1#及案卷资料复印件1#第31页至35页;复印件7#(第129页至131页);复印件8#(第133页至141页);复印件11#(第154页至195页);《情况说明》279页至280页、第281页至283页、第296页和297页}
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二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
企业意见:承认事实,接受处理。
检查组意见:对该公司销售应税产品未作销售收入漏计增值税的行为,对其追缴增值税9,254.73元并处以一倍的罚款,即处以9,254.73元的罚款;且加收滞纳金4,057.74元。(详见
《滞纳金计算表》第297页)
问题2: 该公司应税产品销售收入按免税产品销售收入入帐。该公司2001年3月至2002年6月销售应税产品“8种微量元素”给“xx市xx区创奇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其应税收入(含税)39,344.50元按免税收入入帐,分别在当年已享受免税税金2,227.05元。{详见《税务稽查底稿(2)》no:2#及案卷资料复印件1#第31页至35页;复印件11#(第154页至195页)。
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二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企业意见:承认事实,接受处理。
检查组意见:对该公司应税产品收入按免税产品收入入帐且已申报,并在当年享受免税政策;对已享受的免税追缴增值税2,227.05元,并处以一倍的罚款即2,227.05元;加收滞纳金758.05元。(详见《滞纳金计算表》第297页)
(二)普通发票:
问题1:该公司违规领购并使用他人空白发票。该公司于2000年3月至10月销售应税产品一批,取得由“xx市巴尔饲料药物添加剂厂”提供的加盖其财务专用章的空白普通发票五份(发票号码分别为 no.7001320#、no.7024341#、no.7024345#、no.7024348# no.7024291#),并将此五份普通发票开具给“xx市xx区创奇粮油有限责任公司”。{详见《税务稽查底稿(2)》no:3#及案卷资料复印件11#(第154页至195页)}.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企业意见:承认事实,接受处理。
检查组意见:对该公司违规领购并使用他人空白发票行为处以3,000元的罚款。
问题2:该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上下联货物名称不一致。该公司于2001年6月至2002年7月销售应税产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三份(发票号码分别为 no.5005078#、no.5014172#、no.5005100#),经查此三份发票的发票存根联及发票联填写货物名称不一致。{详见《税务稽查底稿(2)》no:3#及案卷资料复印件1#(第31页至35页)、复印件11#(第154页至195页)}.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六)款、第(七)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企业意见:承认事实,接受处理。
检查组意见:对该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上下联货物名称不一致行为处以3,000元的罚款。
问题3:该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上下联填写的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该公司于2001年6月至2003年5月销售应税产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三份(发票分别为no.5005547#、no.5011205#、no.5011222#、),经查,上述三份普通发票的发票存根联及发票联填写的购货单位不一致。{详见《税务稽查底稿(2)》no:3#及案卷资料复印件2#(第37页至45页)}.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六款之规定。
企业意见:承认事实,接受处理。
检查组意见:对该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上下联填写的购货
单位名称不一致行为处以2,000元的罚款。
问题4:该公司开具发票的发票联未加盖其“财务专用章”。该公司于2001年3月5日销售应税产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一份,发票号码 no.5014164#,发票字轨“x国税x字(2000)(03)”,发票的发票联上加盖的财务专用章是“xxxx巴尔动物药业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而非该公司的财务专用章。{详见《税务稽查底稿(2)》no:3#及案卷资料复印件11#(第154页至195页)}.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第(六)款、第(十五)款之规定。
企业意见:承认事实,接受处理。
检查组意见:对该公司开具发票的发票联未加盖其“财务专用章”的行为处以2,000元的罚款。
综上所述,该公司以上问题共计应补增值税22,963.56元,滞纳金4,815.79元,罚款10,000元。
检 查人 员
年 月 日
稽 查 科意 见
年 月 日
税务稽查报告案例篇二
如何制作《税务稽查报告》
税务稽查报告是税务稽查人员在对一个稽查对象的税务稽查实施完毕后, 报告税务稽查情况和结果的书面文件,是必用的文书,也是审理、处理税务案件的主要依据。税务稽查报告是税务稽查人员依据现行税收法规及有关规章,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的纳税事项进行税务稽查后,根据检查出的问题、情况连同作出的处理意见写出的书面报告。税务稽查报告主要反映纳税人违反税法的情况,它是纳税人税收违法违规问题的文字记录,是依法惩处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行为的重要依据。
税务稽查报告应反映以下内容:经检查发现有税收违法事实的,《税务稽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案件来源;
(二)被查对象基本情况;
(三)检查时间和检查所属期间;
(四)检查方式、方法以及检查过程中采取的措施;
(五)查明的税收违法事实及性质、手段;
(六)被查对象是否有拒绝、阻挠检查的情形;
(七)被查对象对调查事实的意见;
(八)税务处理、处罚建议及依据;
(九)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十)检查人员签名和报告时间。经检查没有发现税收违法事实的,应当在《税务稽查报告》中说明检查内容、过程、事实情况。
制作基本要求:
制作《税务稽查报告》的基本要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客观、公正。
1.事实清楚
稽查报告对稽查事项的评价结论和处理处罚结果,都必须建立在其所涉及的事实基础之上,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以事实为依据。只有事实清楚,才能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被稽查事项给予定性和提出处理意见。稽查报告要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基础就是事实清楚,这是稽查工作和稽查报告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支撑。
2.证据确凿
认定案件事实,一定要有证据,并且要有确凿的证据。所谓证据确凿,就是说证据是准确无误,并足以能说明事实的存在。只有找到这样的证据,才能定案。
3.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要得当
正确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是税收执法行为合法性的核心。要注意法律、法规、规章效力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我国实行多层级的立法体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发布行政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发布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因其制定发布机关的权力等级不同,其效力等级和适用范围也不同,有的内容甚至发生冲突。因此,税务稽查人员在执法管理过程中,就有一个正确选择适用的问题。
4.拟定的处理意见要得当
对被稽查事项涉及的违法问题,稽查部门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给以定性,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事情。定性的准确与否,不仅直接影响到税务机关对税款的查补与处罚,更重要的是它直接反映了税务稽查人
员和税务机关的执法水平。因此,对涉税案件的问题定性一定要恰当,能够经得起各方面的检验。
各种税收案件的定性必须有法律明确的规定,法律不明确的,不能定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等,特别是偷税的定性问题,要紧扣《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否则,不仅会损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还会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若出现《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六条情形时,即使定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也不能处以罚款。在任何情况下,税务局及其稽查局的罚款,仅仅是一种行政处罚,不能因当事人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就不考虑《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六条特殊规定。
5.行文要规范
稽查报告要按照总局的统一格式要求,做到规范美观,严肃权威。稽查报告行文要层次分明,条理清晰。语言文字要字斟句酌,简明扼要,详略得当。语言表达要准确,切忌夸张,并使用规范的文字等等。
税务稽查报告案例篇三
税务稽查报告
税务稽查审理报告模版
根据我局工作安排,我审理组对常州××公司检查情况进行了审理,现将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常州××公司,单位地址××,成立于××年×月,投资总额×××万元,现有职工××人。该单位主要×××等业务。××营业收入××元,利润××元(稽查所属期每年收入和利润情况),企业申报应纳税所得额××元,已缴纳企业所得税××元(国税不填),企业所得税国(地)税征收,征收方式为查帐征收(或核定征收,核定率为×%)。举报材料所反映的问题及核查情况。
二、检查人员查明的事实及相关证据
(一)2008
1、(营业税方面:)„„,复制×××帐页、记账凭证,制作谈话笔录等。
„„
2、(企业所得税方面:)„„
3、(个人所得税方面:)„„
4、(发票违章方面:)„„
(二)2009
„„
三、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情况
纳税人配合本次检查情况,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上述事实的意见:„„
四、经审理认定的事实及相关证据
内容与“二”相同
五、税务处理、处罚意见及依据
1、对上述违法事实第×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条规定,应补缴××税×××元(列明计算公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该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对以上查补税款应加收×××天滞纳金(××年×月×日-××年×月×日),计查补税款×万分之五×滞纳天数=××元。
2、对上述违法事实第×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二、三、六条规定,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元,根据国税发(2003)47号文规定,税款已责成该扣缴义务人补扣或补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该扣缴义务人应扣而未扣税款,拟处以应扣未扣税款××的罚款,计税款×罚款比例=××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该单位采用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少缴应纳税款,以上违法事实第××项已构成偷税。拟处以查补税款××的罚款,计偷税额×罚款比例=×××元。
以上应补缴税费×××元、应代扣代缴税款×××元、滞纳金×××元、罚款×××元,总计×××元。
六、移送建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及《涉税案件移送管理办法》(苏公发[2002]15号)的规定,该案件达到移送标准,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或未达到移送标准,不予移送)。
七、审理人员、审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