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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业务知识篇一
一、考核评比原则
在考核评比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地反映各乡(镇)、街道计生办业务工作水平,以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为目的,促进全区计划生育业务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评比项目和方法
二〇〇五年列入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考核评比的项目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公室、宣传、统计、法规信访流动人口、人事、财务、药具、技术服务、协会等十项工作,实行一千分制考核(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附后),区计生局将在年内不定期的组织平时调查和业务工作检查,结合年终省、市考核评比结果和各业务股室考评结果对各单位的业务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评分最后得分为市考核平均得分的30%加上区考核平均得分的70%,并根椐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三、奖惩办法。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业务工作考核结果,设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总分必须在960分以上)。年终由区计生局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600元的奖励,其中40%奖给计生办主任。考核得分在800分以下给予处罚,每低5分扣下拨经费1%,其中计生办主任负担40%。
附:十项业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荷塘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〇五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业务考核办法
报:市计生委
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株洲市荷塘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xx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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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20份)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业务考核办法
一、建立并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20分)
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记10分;有领导小组和工作计划记5分;全年召开2次以上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过1次以上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各记2.5分,缺一项扣除该项全部分。
二、干部廉洁自律(25分)
计生干部队伍中无受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追究对象;无接受红包礼品、回扣及宴请现象;无利用职权为亲戚朋友谋取私利的行为。违反一项扣5分。
三、纪检监察机构队伍建设(10分)
有兼职纪检监察员,并能开展工作,年内开展调研工作的各记5分,缺一项扣5分。
四、党风廉政教育(10分)
有规定的学习计划、学习资料、集中学习4次以上。缺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五、纠风工作(15分)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行村务公开、有纠风计划、无“三乱”现象、坚持打假治假记15分,缺一项扣3分。
六、查办案件(16分)
严肃查处违反“七不准”、有意瞒报漏报出生、出具假证明、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现象记满分,差一项扣4分。
七、加强工作联系(4分)
及时报送报表、总结、案件材料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记满分,缺一项扣1分。
乡(镇)、办计生办工作考核办法
一、工作指标(30分)
⒈计划生育率达99%,记10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
⒉无多孩生育,记5分,生育一个多孩不记分;
⒊无计划外一孩、二孩生育,记10分,生育一个计划外一孩或二孩扣2分,计划外一孩、二孩生育超过5个的,每个加扣总分4分。
4.乡镇党政一把手、协会会长、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各自办好一个联系点,联系点工作直接与本人的岗位责任考核挂钩,记5分,否则不记分。
二、加强领导,完善责任制(20分)
⒈党委、政府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含计生协会),就计划生育工作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作出相应决定,并能解决实际问题。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省、市、区近年来下发的关于机构、人员、经费投入等有关文件精神记10分。
2.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与村(单位、居委会)签订了责任书,将考核评估结果列入村(单位、居委会)社区管理和双文明建设内容,落实“一票否决权”,严格兑现奖惩记5分。缺一个单位扣1分。
3.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各自办好一个后进村(居)委会联系点,并加强督查,达到控制计划外生育,帮助其实行“村为主”工作,记5分。出现一个计划外出生扣1分。
三、信息报送及采用(40分)
⒈每月报送专题政务信息一篇记20分,每缺报一篇扣1分,迟报一篇扣0.5分。
⒉报送的政务信息被市计生委、区计生局简讯及《幸福人生》网站单独采用3篇以上的记6分,每少一篇扣2分,综合采用一篇记2分。凡乡(镇)、办及村(单位)、社区居委会自编简报且内容丰富多彩,连续办了一年的加3分。
⒊按时上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记4分,每缺报一次扣2分,迟报一次扣1分。
⒋及时上报区计生局定期收集的情况,乡(镇)党委、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采取的重大决策,村务公开情况,本地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突发性事件等,记8分,每漏报一次扣3分,拖延一次扣1分。
四、日常事务管理(10分)
⒈对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任务,认真进行督查督办并及时作书面汇报记4分,缺一次扣2分。
⒉全年在上传下达联系工作中有完整记录(有电话记录本)并没有发生重大失误的记2分,出现一次不记分。
⒊遵守保密规定,没有发生泄密事件记2分,出现一例不记分。
4.档案管理规范,上年资料按要求整理归档记2分,否则不记分。
乡(镇)、办宣传工作业务考核办法
一、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32分)
1.积极参加市计生委、区计生局组织的宣传活动,记5分。
2.全年组织3次以上集中宣传活动,记6分。以上报开展活动的资料(包括图片、录像带)为考核依据。
3.及时总结上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典型和经验,记5分。其中材料上报3分,在市、区推广2分。
4.营造浓厚的新型生育文化氛围,记6分。要求新增1块高质量的大型计生公益广告宣传牌;新增2块以上生育文化墙;各村(居)委会都有新增的计生宣传标语。
5.计生宣传品进村入户,记10分。要求及时将上级计生部门计划发放的宣传品逐级发放到位,宣传品入户率和育龄群众接受生殖保健宣传教育面均达9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各扣0.4分,以市计生委、区计生局平时调查的情况为考核依据。
二、宣传报道工作(23分)
1.稿件采用情况,记15分。中国人口报、湖南日报每稿记2分(头版每稿记4分);省《人口天地》杂志每稿记1.5分;株洲日报每稿(含图片)记1分,快讯记0.5分;多发稿件记满分为止,不多加分。
2.电视报道情况,记8分。要求积极为市电视台“人口风景线”栏目提供素材,各街道办事处不少于2期,各乡镇不少于1期。
三、综合治理工作(7分)
宣传、教育综合治理到位率达到责任目标,记7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以市、区考核评估的数据为依据。
四、报刊发行工作(18分)
按时完成省计生委下达的报刊发行计划和宣传发行任务,记18分。其中《中国人口报》6分,《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2分,《人口文摘》杂志2分,宣传品发行8分,分别按征
订率和付款到位情况记分,管理制度《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考核办法》。
五、日常工作(20分)
1.抓好宣传阵地建设,对乡、村计生学校进行规范使其发挥作用记10分。要求新婚培训率、计生专干和育龄群众人口与计生知识应知应会测试合格率均达90%以上,每项每低1个百分点各扣0.2分,以市计生委、区计生局组织平时调查的情况为考核依据。
2.按时上报本工作总结(11月底)和下工作计划(12月底),记2分。
3.每月上报1份宣传动态信息,记6分。缺报1份,扣0.5分,不按月上报,每次扣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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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记2分。
乡(镇)、办统计工作考核评分办法
一、统计质量(35分)
1.统计准确率达到98%的记10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2.全年省、市、区调查,无错(漏)报的记20分。漏报计划内出生一例扣1分;错(漏)报计划外一、二孩出生一例扣2分;错(漏)报多孩一例扣3分。
二、个案信息管理及信息引导服务工作(30分)
1.按月开展了信息引导服务的记10分。全年调查,每缺一个村(单位、居委会)扣2分;每缺1个月扣0.5分;每发现一项信息引导单错误的(包括错缺项和信息单与调查实际情况不符却未及时更改)扣0.5分。
2.电脑台帐准确率100%、帐册逻辑校核无错误记1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3.被调查乡(镇、办事处)计算机操作员考试合格记5分,不及格不记分。
三、生殖保健服务手册(生育证)管理(10分)
全年生殖保健服务手册发放管理无差错记10分。省市区调查违反政策发放一例造成计划外一、二孩生育的扣2分,造成多孩生育的扣5分。
四、村级基础工作(15分)
被调查村(居)委会的台帐、工作手册及村级报告单无差错记15分,每错(缺)填一项扣0.1分,漏登出生一例或错报性别一例扣1分。
五、日常工作(10分)
及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数据和半年、全年统计分析等文字资料,按时完成交办的任务记10分。上报的报表、数据库出现一处差错扣1分,迟报一次扣0.5分,缺报一次扣2分。
六、特色工作
有特色工作,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相关文章或在市级以上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每(篇)次加5分;参加省、市统计竞赛得奖的加10分。
乡(镇)、办法规信访、流动人口工作考核办法
一、依法行政(35分)
1.严格执行“七个不准”,无“三乱”现象和违规收取合同保证金(5分)
①无“三乱”现象和违规收取合同保证金记2.5分,发现一例扣2.5分。
②因违法行政导致行政败诉和赔偿的,每件扣2.5分,没有记2.5分。
③因违法行政导致重大恶性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
2.社会抚养费征收(20分)
配合区级对违法生育对象立案调查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记20分,未配合缺一例扣2分。
3.基础工作(5分)
①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记1分,少一项扣0.5分。
②乡(镇、办事处)有一名法律专科以上毕业分管领导或计生办工作人员记1分,没有不记分。
③执法人员没有按要求参加《执法证》发放培训的,每少1人扣0.5分,按要求到位的记1分(乡镇、办事处专干年检注册)。
④及时查处上级交办的案件记2分,拖延或不办的每件扣1分。
4.报表、材料(5分)
①全年上报调查报告或分析材料2篇记2分,少1份扣1分。
②按时报送报表记3分。迟报一天次扣0.5分;缺报一次扣3分,出现数据和逻辑差错一处扣0.5分。
二、来信来访(25分)
1.加强领导和队伍建设(5分)
①按规定标准设置了信访接待室记1分。
②配备了信访员记1分。
③成立计划生育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坚持领导信访日制度记1分。
④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会议,对信访员进行了培训记1分。否则各扣0.5分。
⑤信访规范化管理的村(居)委会达100%的记1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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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5分)
①按要求建立“分级管理群众上访制度”,认真处理赴省、市、区上访或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记1分,每一件处理不到位扣0.5分,扣完为止。
②杜绝重复到省、市、区上访的记2分,重复到省1次扣2分,重复到市1次扣1分,重复到区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③严格控制进市到区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如发生此类现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其接走,按规定时间接走的记1分,没按规定时间接走的每次扣0.5分,有集体上访的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
④认真负责处理各种信访事项,对申诉、求决类信访件处理及对举报信访的查处做到迅速、准确、到位记1分。
3.准确高效处理立案、办案、结案(5分)
①立案占本级信访总量的15%以上记1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②按规定时间、标准办理处理好信访案件,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处理结果记1分,否则每件扣0.5分,扣完为止。
③凡上级批示转办(交办)的案件,本级领导必须亲自办理记2分,否则不记分。
④凡信访件上署有举报者真实姓名的,必须保密,严禁出现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没有出现打击报复记1分,否则每件扣0.5分,扣完为止。
4.做好信访信息、报表、交档工作(10分)
①加强信访信息的开发利用,按时报送信访信息,全年不得少于12条(含季报、总结、分析)并保证信访信息的质量记4分,少1条扣0.5分。
②及时上报信访统计报表(报表时间为:12月、3月、6月、9月的5号前,3月和9月分别为半年报和年报)记3分,没有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③上报的信访统计报表要保证质量,填写须规范、工整、无数据与逻辑错误记3分,每出现1次逻辑错误扣0.5分,扣完为止。
三、流动人口(40分)
1.外出流动人口办证率达98%记8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2.流入流动人口持证率和验证率均在98%以上记10分,每项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3.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孕检率达98%以上记4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规范发放记4分,发现1例办证不规范或拖延的扣1分。发放假《婚育证明》的该项记零分。
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按标准收费的记4分,发现一例乱收费、搭车收费的不记分。
6.按时上报省际流入人口报表(每月2号、17号前),资料装订归档的记5分,没有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7.每年开展流动人口大型清查两次,并及时上报检查情况和结果的记5分,清查次数少于两次或未上报情况的扣2.5分,扣完为止。
乡(镇)、办计生人事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一、乡镇有基本符合标准的“四位一体”机构,街道办事处有b超机,记10分,没有不记分。
二、39号文件精神落实情况(40分)
1.机构设置中单设计生办的记8分,没有单设的,此项不记分。
2.计生工作人员编制数按规定备齐记6分。
3.工资报酬、养老保险和岗位津贴落实的记6分,一项未落实扣2分。
4.计生工作人员中,乡镇有2名以上医卫专业毕业的技术人员、办事处有1名以上医卫专业的技术人员记10分,少一人扣3分,无技术人员扣10分。
5.计生工作人员中有一名计算机操作员且有资格证,记10分。
三、村、组计生队伍建设(40分)『 1 』『 2 』『 3 』『 4 』『 5 』『 6 』『 7 』
1.100%的村(居)委会有“三位一体”阵地,有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记10分,每少一个村扣2分。
2.100%的村(居)委会、单位配有专(兼)干,村(居)委会专干中“三合一”型的专干达10%记10分,每少1%扣0.5分。其中每10%专(兼)干的工资未况现扣3分。
3.居委会、单位专(兼)干有固定工资,村专干报酬不低于村党支部书记的80%记1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未兑现的不记分。
4.组有女指导员,车间、分厂有专(兼)干并落实了报酬记10分,少一名指导员扣1分,未落实报酬扣2分。
四、培训工作(5分)
乡(镇)、办事处或单位每年对村(居)委会专干和指导员培训一次以上,记5分,没有培训不记分。
五、日常工作(5分)
按时参加市、区岗位培训,及时上报有关资料和报表记5分,缺席(报)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扣1分。
乡(镇)计生财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⒈乡(镇)财政投入经费达到人均5元以上,记30分。省、市、区检查,xx年乡财政未达标的扣10分,xx年乡(镇)投入6月30日前未达到35%,11月30日前全部到位记10分,全年平时检查按投入比例记分。
2、村提留要划分一定比例用于计生工作,收支情况要张榜公布,全乡(镇)有95%的村达到标准,记10分,每少一个村扣3分。
3.行政经费安排到位记15分,无行政人员经费扣15分。
4.计划生育四项节育手术经费投入达到50%,区下拨免费服务经费落实到位,并无虚报免费手术人数记25分,每发现一例对象没落实到位扣2分,虚报一例扣2分。
5.乡镇按规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设立公示牌记10分。
6.及时上报财务资料及各项报表记10分。迟报一天1分,错一处扣0.5分。
办事处计生财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⒈街道办事处投入(含税收返还)用于计划生育事业的经费达到人均2元以上,记40分。省市检查xx年办事处投入未达标的扣10分,xx年办事处投入6月30日前达到35%,11月30日前未达到人均2元以上的扣10分。全年平时检查按投入比例记分。
2.行政经费安排到位记20分,无行政人员经费扣20分。
3.计划生育四项节育手术经费投入达到50%,实到位,并无虚报免费手术人数记30分,每发现一例对象没落实到位扣2分,虚报一例扣2分。
4.及时上报财务资料及各项报表记10分,迟报一天扣1分,错一处扣0.5分。
乡(镇)、办事处药具工作考核办法
一、工作指标(30分)
1.药具应用率达98%以上记10分,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2.药具使用有效率达98%以上,计划发放、随防率100%记15分,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3.90%以上使用药具对象掌握3种以上避孕药具知识记3分,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4.药具报损率2‰以内记2分,高一个百分点扣1分。
二、发放管理(15分)
1.两帐一单相符并记录规范,按批号登记记5分。
2.库存合理记5分,每个品种不合理扣2分(药膜、针2个月,套、栓、胶冻1个月)。
3.推广狄波系列针、皮埋占药具避孕人数达2%以上记3分,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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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现非卖品药具销售(或串换)营利和违反规定扣2分。
三、机构、人员、经费落实;仓库设施及规范管理(10分)
1.乡镇、办事处配备专职药管员,村(居
)委会、单位配备专(兼)职药管员并落实报酬记5分。2.仓库面积、设施、管理到位记5分,要求乡(镇、办事处)计生办有药具仓库,药具防潮、避光、防火,村(居)委会、单位有药具展示柜、药具包。
四、计划、统计(10分)
1.计划需求合理(查本及上),预测药具人数准确记5分,不合要求一个品种扣1分。
2.准确及时上报报表且与计生统计报表一致记5分,迟报缺报一天次扣1分,差错一处扣1分。
五、日常工作(35分)
1.乡、村两级有知情选择实施方案,乡级对村级组织实施验收有记录记5分,无方案扣2分,未验收无记录扣3分。
2.乡级对村级全年进行两次以上培训记3分,无培训通知、试卷和培训证、教材内容不全各扣1分。
3.积极推广应用芙蓉环记5分;乡镇芙蓉环库存不少于20套,异型环不少于5套,不合要求各扣2.5分。
4.制度健全,资料归档,总结内容全、质量高、及时上报记3分,不合要求各扣1分。
5.市、区对乡、村业务工作平时检查记10分,发现一处差错扣0.5分。
6.撰写调查报告上报区站记2分,否则记零分,被省、市录用的文章,每篇奖2分。
7.积极推广名优新特药具记7分,完成销售任务人均达到0.05元,按完成的比例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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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业务知识篇二
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规范月”集中
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我园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提高计生干部业务水平,经管委会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区开展一次计划生育业务工作检查、考核、总结和规范集中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统计管理意见,进一步完善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和程序,特别针对村“两委”换届后,新上任村计生主任业务能力不强、工作效率不高及工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在各村开展“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规范月”集中活动,旨在通过组织村计生主任在干中学、学中干,既进一步提高计生干部的业务能力,又能解决村级计生业务存在的问题,巩固落实今年人口出生计划和各项计划生育工作指标,切实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提高园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二、“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规范月”活动的范围和内容
(一)、活动范围
1、园区各行政村和胶河农场。
2、园区所有已婚育龄妇女家庭。
(二)、活动内容
1、已婚育龄妇女底数情况,新婚(再婚)妇女是否及时上报,是否申办《一胎服务手册》(《生育证》),是否签订《已婚育龄妇女管理服务合同》,是否签发《已婚育龄妇女管理服务手册》,有无漏报、错报、漏管人员。
2、人口计划和执行情况,核实安排计划人员及孕情追踪工作,落实到户到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种簿册的建立和填报,做到簿册齐全、填写规范、填报及时,实现簿册、wis系统与实际一致;是否进行政务公布;孕妇是否适时参加唐氏综合症筛查。
3、村级计生阵地建设情况,按考核标准核实人口学校、服务室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达标,服务室制度、设备、服务记录是否齐全;协会制度、工作制度、服务制度等版面是否上墙;宣传标语及过街横幅是否达到标准,落实到位。
4、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及村级计划生育业务管理是否到位,核对各种簿册是否齐全、记录是否与实际一致,放环是否及时,避孕药具是否送上门,术后或用药具后是否随访。
5、流动人口管理情况,核对管理措施(透查、避孕、宣传教育)和各种记录是否一致,落实是否到位。村内所有流出或流入育龄群众是否已管理,簿册登记是否规范,是否签订管理合同,流出人员每次b超透查是否寄回协查通报。
6、村规民约修订及落实情况,看村“两委”干部计生工作承诺书及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查村级档案和簿册的建档与填报是否齐全,入户抽查资料保管情况和村规民约修订程序、群众参与率及知情
率是否达到要求,有关条款是否落实到位或有记录。
三、“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规范月”活动的措施和方法步骤
(一)、方法步骤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8月1日—8月4日)。园区召开由农村四职干部、有关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进行组织发动,宣布活动方案;组装宣传车巡回各村宣传,印刷明白纸,张贴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第二阶段检查梳理(8月5日—8月20日)。组织工作组逐村、逐场、逐项检查梳理各项业务工作,采取看档案、看簿册、看活动场所及硬件建设、入户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梳理。其结果列出清单,予以反馈,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不足。
3、第三阶段整改规范(8月21日—8月25日)。各单位根据工作组反馈的意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什么不足完善什么的原则进行规范,限期整改。
4、第四阶段总结验收(8月26日—8月31日)。针对各单位检查梳理阶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工作组将视其整改规范情况,逐项验收,直至达到规范要求;并要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使各项业务工作走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二)、措施要求
1、逐项规范,重点突出。在“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规范月”活动中,要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采取逐村(单位)逐户逐项规范的方法;对人口计划未落实到人的,要限期分解,落实到人,并进行政
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于2008—2011年1--6月份出生的要逐村(单位)逐人进行登记,并与微机信息逐一核对。
2、注意事项。一是要注意重点人群,特别是外出人员、大龄未婚青年、跨地区婚姻、租房居住人员、再婚夫妇、双女户及有非法婚姻、非婚生育、非法抱养的“三非”倾向人口;二是在内容上要注意档簿、表册、证件、微机、看板与实际是否一致;三是在方法上要注意与公安户籍、民政登记、卫生防疫相结合,进行多渠道、全方位核实。
3、规范管理措施。凡在“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规范月”活动中发现的漏管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录入微机,纳入管理;对发现的流出漏管人员要及时掌握其生育、节育状况,落实好避孕措施,纳入管理;凡发现没有落实长效措施的,要动员她们落实长效节育避孕措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要达到98%以上;对其他问题要提出解决办法,尽快解决,切实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确保无缝隙管理。
四、时间安排
各村“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规范月”活动从8月1日开始,到8月31日结束,为期1个月,期间及时上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便于处理和总结。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这次活动,园区管委会成立由管委会主任、分管副书记、副主任、计生办主任组成的集中活动领导小组;计生办全体工作 人员组成集中活动工作小组,由吴志宾同志任组长,吴宗傲同志任副
组长,具体组织开展活动。各村要高度重视。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村计生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要靠上抓,亲自干;其他“两委”干部要积极协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参与到本次活动中来。要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在“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规范月”活动中,发现有工作不积极、玩忽职守的村计生主任,该批评的批评,该解聘的解聘。活动结束后,上级检查考核再出现问题的,要追究村支部书记、村计生主任等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1年7月28日
计划生育业务知识篇三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规范化管理,促进全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业务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评比原则
在考核评比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地反映各乡(镇)、街道计生办业务工作水平,以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为目的,促进全区计划生育业务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评比项目和方法
二〇〇五年列入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考核评比的项目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公室、宣传、统计、法规信访流动人口、人事、财务、药具、技术服务、协会等十项工作,实行一千分制考核(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附后),区计生局将在年内不定期的组织平时调查和业务工作检查,结合年终省、市考核评比结果和各业务股室考评结果对各单位的业务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评分最后得分为市考核平均得分的30%加上区考核平均得分的70%,并根椐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三、奖惩办法。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业务工作考核结果,设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总分必须在960分以上)。年终由区计生局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600元的奖励,其中40%奖给计生办主任。考核得分在800分以下给予处罚,每低5分扣下拨经费1%,其中计生办主任负担40%。
附:十项业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荷塘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〇五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业务考核办法
报:市计生委
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株洲市荷塘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xx年5月8日印发
(共印20份)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业务考核办法
一、建立并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20分)
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记10分;有领导小组和工作计划记5分;全年召开2次以上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过1次以上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各记2.5分,缺一项扣除该项全部分。
二、干部廉洁自律(25分)
计生干部队伍中无受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追究对象;无接受红包礼品、回扣及宴请现象;无利用职权为亲戚朋友谋取私利的行为。违反一项扣5分。
三、纪检监察机构队伍建设(10分)
有兼职纪检监察员,并能开展工作,年内开展调研工作的各记5分,缺一项扣5分。
四、党风廉政教育(10分)
有规定的学习计划、学习资料、集中学习4次以上。缺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五、纠风工作(15分)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行村务公开、有纠风计划、无“三乱”现象、坚持打假治假记15分,缺一项扣3分。
六、查办案件(16分)
严肃查处违反“七不准”、有意瞒报漏报出生、出具假证明、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现象记满分,差一项扣4分。
七、加强工作联系(4分)
及时报送报表、总结、案件材料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记满分,缺一项扣1分。
乡(镇)、办计生办工作考核办法
一、工作指标(30分)
⒈计划生育率达99%,记10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
⒉无多孩生育,记5分,生育一个多孩不记分;
⒊无计划外一孩、二孩生育,记10分,生育一个计划外一孩或二孩扣2分,计划外一孩、二孩生育超过5个的,每个加扣总分4分。
4.乡镇党政一把手、协会会长、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各自办好一个联系点,联系点工作直接与本人的岗位责任考核挂钩,记5分,否则不记分。
二、加强领导,完善责任制(20分)
⒈党委、政府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含计生协会),就计划生育工作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作出相应决定,并能解决实际问题。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省、市、区近年来下发的关于机构、人员、经费投入等有关文件精神记10分。
2.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与村(单位、居委会)签订了责任书,将考核评估结果列入村(单位、居委会)社区管理和双文明建设内容,落实“一票否决权”,严格兑现奖惩记5分。缺一个单位扣1分。
3.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各自办好一个后进村(居)委会联系点,并加强督查,达到控制计划外生育,帮助其实行“村为主”工作,记5分。出现一个计划外出生扣1分。
三、信息报送及采用(40分)
⒈每月报送专题政务信息一篇记20分,每缺报一篇扣1分,迟报一篇扣0.5分。
⒉报送的政务信息被市计生委、区计生局简讯及《幸福人生》网站单独采用3篇以上的记6分,每少一篇扣2分,综合采用一篇记2分。凡乡(镇)、办及村(单位)、社区居委会自编简报且内容丰富多彩,连续办了一年的加3分。
⒊按时上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记4分,每缺报一次扣2分,迟报一次扣1分。
⒋及时上报区计生局定期收集的情况,乡(镇)党委、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采取的重大决策,村务公开情况,本地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突发性事件等,记8分,每漏报一次扣3分,拖延一次扣1分。
四、日常事务管理(10分)
⒈对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任务,认真进行督查督办并及时作书面汇报记4分,缺一次扣2分。
⒉全年在上传下达联系工作中有完整记录(有电话记录本)并没有发生重大失误的记2分,出现一次不记分。
⒊遵守保密规定,没有发生泄密事件记2分,出现一例不记分。
4.档案管理规范,上年资料按要求整理归档记2分,否则不记分。
乡(镇)、办宣传工作业务考核办法
一、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32分)
1.积极参加市计生委、区计生局组织的宣传活动,记5分。
2.全年组织3次以上集中宣传活动,记6分。以上报开展活动的资料(包括图片、录像带)为考核依据。
3.及时总结上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典型和经验,记5分。其中材料上报3分,在市、区推广2分。
4.营造浓厚的新型生育文化氛围,记6分。要求新增1块高质量的大型计生公益广告宣传牌;新增2块以上生育文化墙;各村(居)委会都有新增的计生宣传标语。
5.计生宣传品进村入户,记10分。要求及时将上级计生部门计划发放的宣传品逐级发放到位,宣传品入户率和育龄群众接受生殖保健宣传教育面均达9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各扣0.4分,以市计生委、区计生局平时调查的情况为考核依据。
二、宣传报道工作(23分)
1.稿件采用情况,记15分。中国人口报、湖南日报每稿记2分(头版每稿记4分);省《人口天地》杂志每稿记1.5分;株洲日报每稿(含图片)记1分,快讯记0.5分;多发稿件记满分为止,不多加分。
2.电视报道情况,记8分。要求积极为市电视台“人口风景线”栏目提供素材,各街道办事处不少于2期,各乡镇不少于1期。
三、综合治理工作(7分)
宣传、教育综合治理到位率达到责任目标,记7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以市、区考核评估的数据为依据。
四、报刊发行工作(18分)
按时完成省计生委下达的报刊发行计划和宣传发行任务,记18分。其中《中国人口报》6分,《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2分,《人口文摘》杂志2分,宣传品发行8分,分别按征
订率和付款到位情况记分。五、日常工作(20分)
1.抓好宣传阵地建设,对乡、村计生学校进行规范使其发挥作用记10分。要求新婚培训率、计生专干和育龄群众人口与计生知识应知应会测试合格率均达90%以上,每项每低1个百分点各扣0.2分,以市计生委、区计生局组织平时调查的情况为考核依据。
2.按时上报本工作总结(11月底)和下工作计划(12月底),记2分。
3.每月上报1份宣传动态信息,记6分。缺报1份,扣0.5分,不按月上报,每次扣0.3分
4.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记2分。
乡(镇)、办统计工作考核评分办法
一、统计质量(35分)
1.统计准确率达到98%的记10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2.全年省、市、区调查,无错(漏)报的记20分。漏报计划内出生一例扣1分;错(漏)报计划外一、二孩出生一例扣2分;错(漏)报多孩一例扣3分。
二、个案信息管理及信息引导服务工作(30分)
1.按月开展了信息引导服务的记10分。全年调查,每缺一个村(单位、居委会)扣2分;每缺1个月扣0.5分;每发现一项信息引导单错误的(包括错缺项和信息单与调查实际情况不符却未及时更改)扣0.5分。
2.电脑台帐准确率100%、帐册逻辑校核无错误记1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3.被调查乡(镇、办事处)计算机操作员考试合格记5分,不及格不记分。
三、生殖保健服务手册(生育证)管理(10分)
全年生殖保健服务手册发放管理无差错记10分。省市区调查违反政策发放一例造成计划外一、二孩生育的扣2分,造成多孩生育的扣5分。
四、村级基础工作(15分)
被调查村(居)委会的台帐、工作手册及村级报告单无差错记15分,每错(缺)填一项扣0.1分,漏登出生一例或错报性别一例扣1分。
五、日常工作(10分)
及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数据和半年、全年统计分析等文字资料,按时完成交办的任务记10分。上报的报表、数据库出现一处差错扣1分,迟报一次扣0.5分,缺报一次扣2分。
六、特色工作
有特色工作,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相关文章或在市级以上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每(篇)次加5分;参加省、市统计竞赛得奖的加10分。
乡(镇)、办法规信访、流动人口工作考核办法
一、依法行政(35分)
1.严格执行“七个不准”,无“三乱”现象和违规收取合同保证金(5分)
①无“三乱”现象和违规收取合同保证金记2.5分,发现一例扣2.5分。
②因违法行政导致行政败诉和赔偿的,每件扣2.5分,没有记2.5分。
③因违法行政导致重大恶性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
2.社会抚养费征收(20分)
配合区级对违法生育对象立案调查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记20分,未配合缺一例扣2分。
3.基础工作(5分)
①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记1分,少一项扣0.5分。
②乡(镇、办事处)有一名法律专科以上毕业分管领导或计生办工作人员记1分,没有不记分。
③执法人员没有按要求参加《执法证》发放培训的,每少1人扣0.5分,按要求到位的记1分(乡镇、办事处专干年检注册)。
④及时查处上级交办的案件记2分,拖延或不办的每件扣1分。
4.报表、材料(5分)
①全年上报调查报告或分析材料2篇记2分,少1份扣1分。
②按时报送报表记3分。迟报一天次扣0.5分;缺报一次扣3分,出现数据和逻辑差错一处扣0.5分。
二、来信来访(25分)
1.加强领导和队伍建设(5分)
①按规定标准设置了信访接待室记1分。
②配备了信访员记1分。
③成立计划生育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坚持领导信访日制度记1分。
④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会议,对信访员进行了培训记1分。否则各扣0.5分。
⑤信访规范化管理的村(居)委会达100%的记1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2.认真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5分)
①按要求建立“分级管理群众上访制度”,认真处理赴省、市、区上访或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记1分,每一件处理不到位扣0.5分,扣完为止。
②杜绝重复到省、市、区上访的记2分,重复到省1次扣2分,重复到市1次扣1分,重复到区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③严格控制进市到区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如发生此类现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其接走,按规定时间接走的记1分,没按规定时间接走的每次扣0.5分,有集体上访的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
④认真负责处理各种信访事项,对申诉、求决类信访件处理及对举报信访的查处做到迅速、准确、到位记1分。
3.准确高效处理立案、办案、结案(5分)
①立案占本级信访总量的15%以上记1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②按规定时间、标准办理处理好信访案件,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处理结果记1分,否则每件扣0.5分,扣完为止。
③凡上级批示转办(交办)的案件,本级领导必须亲自办理记2分,否则不记分。
④凡信访件上署有举报者真实姓名的,必须保密,严禁出现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没有出现打击报复记1分,否则每件扣0.5分,扣完为止。
4.做好信访信息、报表、交档工作(10分)
①加强信访信息的开发利用,按时报送信访信息,全年不得少于12条(含季报、总结、分析)并保证信访信息的质量记4分,少1条扣0.5分。
②及时上报信访统计报表(报表时间为:12月、3月、6月、9月的5号前,3月和9月分别为半年报和年报)记3分,没有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③上报的信访统计报表要保证质量,填写须规范、工整、无数据与逻辑错误记3分,每出现1次逻辑错误扣0.5分,扣完为止。
三、流动人口(40分)
1.外出流动人口办证率达98%记8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2.流入流动人口持证率和验证率均在98%以上记10分,每项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3.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孕检率达98%以上记4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规范发放记4分,发现1例办证不规范或拖延的扣1分。发放假《婚育证明》的该项记零分。
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按标准收费的记4分,发现一例乱收费、搭车收费的不记分。
6.按时上报省际流入人口报表(每月2号、17号前),资料装订归档的记5分,没有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7.每年开展流动人口大型清查两次,并及时上报检查情况和结果的记5分,清查次数少于两次或未上报情况的扣2.5分,扣完为止。
乡(镇)、办计生人事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一、乡镇有基本符合标准的“四位一体”机构,街道办事处有b超机,记10分,没有不记分。
二、39号文件精神落实情况(40分)
1.机构设置中单设计生办的记8分,没有单设的,此项不记分。
2.计生工作人员编制数按规定备齐记6分。
3.工资报酬、养老保险和岗位津贴落实的记6分,一项未落实扣2分。
4.计生工作人员中,乡镇有2名以上医卫专业毕业的技术人员、办事处有1名以上医卫专业的技术人员记10分,少一人扣3分,无技术人员扣10分。
5.计生工作人员中有一名计算机操作员且有资格证,记10分。
三、村、组计生队伍建设(40分)
4.发现非卖品药具销售(或串换)营利和违反规定扣2分。
三、机构、人员、经费落实;仓库设施及规范管理(10分)
1.乡镇、办事处配备专职药管员,村(居
)委会、单位配备专(兼)职药管员并落实报酬记5分。2.仓库面积、设施、管理到位记5分,要求乡(镇、办事处)计生办有药具仓库,药具防潮、避光、防火,村(居)委会、单位有药具展示柜、药具包。
四、计划、统计(10分)
1.计划需求合理(查本及上),预测药具人数准确记5分,不合要求一个品种扣1分。
2.准确及时上报报表且与计生统计报表一致记5分,迟报缺报一天次扣1分,差错一处扣1分。
五、日常工作(35分)
1.乡、村两级有知情选择实施方案,乡级对村级组织实施验收有记录记5分,无方案扣2分,未验收无记录扣3分。
2.乡级对村级全年进行两次以上培训记3分,无培训通知、试卷和培训证、教材内容不全各扣1分。
3.积极推广应用芙蓉环记5分;乡镇芙蓉环库存不少于20套,异型环不少于5套,不合要求各扣2.5分。
4.制度健全,资料归档,总结内容全、质量高、及时上报记3分,不合要求各扣1分。
5.市、区对乡、村业务工作平时检查记10分,发现一处差错扣0.5分。
6.撰写调查报告上报区站记2分,否则记零分,被省、市录用的文章,每篇奖2分。
7.积极推广名优新特药具记7分,完成销售任务人均达到0.05元,按完成的比例记分
计划生育业务知识篇四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规范化管理,促进全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业务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评比原则
在考核评比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地反映各乡(镇)、街道计生办业务工作水平,以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为目的,促进全区计划生育业务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评比项目和方法
*年列入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考核评比的项目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公室、宣传、统计、法规信访流动人口、人事、财务、药具、技术服务、协会等十项工作,实行一千分制考核(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附后),区计生局将在年内不定期的组织平时调查和业务工作检查,结合年终省、市考核评比结果和各业务股室考评结果对各单位的业务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评分最后得分为市考核平均得分的30%加上区考核平均得分的70%,并根椐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三、奖惩办法。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业务工作考核结果,设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总分必须在960分以上)。年终由区计生局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600元的奖励,其中40%奖给计生办主任。考核得分在800分以下给予处罚,每低5分扣下拨经费1%,其中计生办主任负担40%。
附:十项业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荷塘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〇五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业务考核 办法
报:市计生委
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株洲市荷塘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年5月8日印发
(共印20份)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业务考核办法
一、建立并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20分)
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记10分;有领导小组和工作计划记5分;全年召开2次以上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过1次以上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各记2.5分,缺一项扣除该项全部分。
二、干部廉洁自律(25分)
计生干部队伍中无受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追究对象;无接受红包礼品、回扣及宴请现象;无利用职权为亲戚朋友谋取私利的行为。违反一项扣5分。
三、纪检监察机构队伍建设(10分)
有兼职纪检监察员,并能开展工作,年内开展调研工作的各记5分,缺一项扣5分。
四、党风廉政教育(10分)
有规定的学习计划、学习资料、集中学习4次以上。缺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五、纠风工作(15分)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行村务公开、有纠风计划、无“三乱”现象、坚持打假治假记15分,缺一项扣3分。
六、查办案件(16分)
严肃查处违反“七不准”、有意瞒报漏报出生、出具假证明、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现象记满分,差一项扣4分。
七、加强工作联系(4分)
及时报送报表、总结、案件材料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记满分,缺一项扣1分。
乡(镇)、办计生办工作考核办法
一、工作指标(30分)
⒈计划生育率达99%,记10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
⒉无多孩生育,记5分,生育一个多孩不记分;
⒊无计划外一孩、二孩生育,记10分,生育一个计划外一孩或二孩扣2分,计划外一孩、二孩生育超过5个的,每个加扣总分4分。
4.乡镇党政一把手、协会会长、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各自办好一个联系点,联系点工作直接与本人的岗位责任考核挂钩,记5分,否则不记分。
二、加强领导,完善责任制(20分)
⒈党委、政府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含计生协会),就计划生育工作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作出相应决定,并能解决实际问题。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省、市、区近年来下发的关于机构、人员、经费投入等有关文件精神记10分。
2.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与村(单位、居委会)签订了责任书,将考核评估结果列入村(单位、居委会)社区管理和双文明建设内容,落实“一票否决权”,严格兑现奖惩记5分。缺一个单位扣1分。
3.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各自办好一个后进村(居)委会联系点,并加强督查,达到控制计划外生育,帮助其实行“村为主”工作,记5分。出现
一个计划外出生扣1分。
三、信息报送及采用(40分)
⒈每月报送专题政务信息一篇记20分,每缺报一篇扣1分,迟报一篇扣0.5分。
⒉报送的政务信息被市计生委、区计生局简讯及《幸福人生》网站单独采用3篇以上的记6分,每少一篇扣2分,综合采用一篇记2分。凡乡(镇)、办及村(单位)、社区居委会自编简报且内容丰富多彩,连续办了一年的加3分。
⒊按时上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记4分,每缺报一次扣2分,迟报一次扣1分。
⒋及时上报区计生局定期收集的情况,乡(镇)党委、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采取的重大决策,村务公开情况,本地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突发性事件等,记8分,每漏报一次扣3分,拖延一次扣1分。
四、日常事务管理(10分)
⒈对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任务,认真进行督查督办并及时作书面汇报记4分,缺一次扣2分。
⒉全年在上传下达联系工作中有完整记录(有电话记录本)并没有发生重大失误的记2分,出现一次不记分。
⒊遵守保密规定,没有发生泄密事件记2分,出现一例不记分。
4.档案管理规范,上年资料按要求整理归档记2分,否则不记分。
乡(镇)、办宣传工作业务考核办法
一、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32分)
1.积极参加市计生委、区计生局组织的宣传活动,记5分。
2.全年组织3次以上集中宣传活动,记6分。以上报开展活动的资料(包括图片、录像带)为考核依据。
3.及时总结上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典型和经验,记5分。其中材料上报3分,在市、区推广2分。
4.营造浓厚的新型生育文化氛围,记6分。要求新增1块高质量的大型计生公益广告宣传牌;新增2块以上生育文化墙;各村(居)委会都有新增的计生宣传标语。
5.计生宣传品进村入户,记10分。要求及时将上级计生部门计划发放的宣传品逐级发放到位,宣传品入户率和育龄群众接受生殖保健宣传教育面均达9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各扣0.4分,以市计生委、区计生局平时调查的情况为考核依据。
二、宣传报道工作(23分)
1.稿件采用情况,记15分。中国人口报、湖南日报每稿记2分(头版每稿记4分);省《人口天地》杂志每稿记1.5分;株洲日报每稿(含图片)记1分,快讯记0.5分;多发稿件记满分为止,不多加分。
2.电视报道情况,记8分。要求积极为市电视台“人口风景线”栏目提供素材,各街道办事处不少于2期,各乡镇不少于1期。
三、综合治理工作(7分)
宣传、教育综合治理到位率达到责任目标,记7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以市、区考核评估的数据为依据。
四、报刊发行工作(18分)
按时完成省计生委下达的报刊发行计划和宣传发行任务,记18分。其中《中国人口报》6分,《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2分,《人口文摘》杂志2分,宣传品发行8分,分别按征订率和付款到位情况记分。
五、日常工作(20分)
1.抓好宣传阵地建设,对乡、村计生学校进行规范使其发挥作用记10分。要求新婚培训率、计生专干和育龄群众人口与计生知识应知应会测试合格率均达90%以上,每项每低1个百分点各扣0.2分,以市计生委、区计生局组织平时调查的情况为考核依据。
2.按时上报本工作总结(11月底)和下工作计划(12月底),记2分。
3.每月上报1份宣传动态信息,记6分。缺报1份,扣0.5分,不按月上报,每次扣0.3分
4.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记2分。
乡(镇)、办统计工作考核评分办法
一、统计质量(35分)
1.统计准确率达到98%的记10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2.全年省、市、区调查,无错(漏)报的记20分。漏报计划内出生一例扣1分;错(漏)报计划外一、二孩出生一例扣2分;错(漏)报多孩一例扣3分。
二、个案信息管理及信息引导服务工作(30分)
1.按月开展了信息引导服务的记10分。全年调查,每缺一个村(单位、居委会)扣2分;每缺1个月扣0.5分;每发现一项信息引导单错误的(包括错缺项和信息单与调查实际情况不符却未及时更改)扣0.5分。
2.电脑台帐准确率100%、帐册逻辑校核无错误记1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3.被调查乡(镇、办事处)计算机操作员考试合格记5分,不及格不记分。
三、生殖保健服务手册(生育证)管理(10分)
全年生殖保健服务手册发放管理无差错记10分。省市区调查违反政策发放一例造成计划外一、二孩生育的扣2分,造成多孩生育的扣5分。
四、村级基础工作(15分)
被调查村(居)委会的台帐、工作手册及村级报告单无差错记15分,每错(缺)填一项扣0.1分,漏登出生一例或错报性别一例扣1分。
五、日常工作(10分)
及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数据和半年、全年统计分析等文字资料,按时完成交办的任务记10分。上报的报表、数据库出现一处差错扣1分,迟报一次扣0.5分,缺报一次扣2分。
六、特色工作
有特色工作,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相关文章或在市级以上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每(篇)次加5分;参加省、市统计竞赛得奖的加10分。
乡(镇)、办法规信访、流动人口工作考核办法
一、依法行政(35分)
1.严格执行“七个不准”,无“三乱”现象和违规收取合同保证金(5分)
①无“三乱”现象和违规收取合同保证金记2.5分,发现一例扣2.5分。
②因违法行政导致行政败诉和赔偿的,每件扣2.5分,没有记2.5分。
③因违法行政导致重大恶性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
2.社会抚养费征收(20分)
配合区级对违法生育对象立案调查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记20分,未配合缺一例扣2分。
3.基础工作(5分)
①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记1分,少一项扣0.5分。
②乡(镇、办事处)有一名法律专科以上毕业分管领导或计生办工作人员记1分,没有不记分。
③执法人员没有按要求参加《执法证》发放培训的,每少1人扣0.5分,按要求到位的记1分(乡镇、办事处专干年检注册)。
④及时查处上级交办的案件记2分,拖延或不办的每件扣1分。
4.报表、材料(5分)
①全年上报调
查报告或分析材料2篇记2分,少1份扣1分。
②按时报送报表记3分。迟报一天次扣0.5分;缺报一次扣3分,出现数据和逻辑差错一处扣0.5分。
二、来信来访(25分)
1.加强领导和队伍建设(5分)
①按规定标准设置了信访接待室记1分。
②配备了信访员记1分。
③成立计划生育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坚持领导信访日制度记1分。
④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会议,对信访员进行了培训记1分。否则各扣0.5分。
⑤信访规范化管理的村(居)委会达100%的记1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2.认真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5分)
①按要求建立“分级管理群众上访制度”,认真处理赴省、市、区上访或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记1分,每一件处理不到位扣0.5分,扣完为止。
②杜绝重复到省、市、区上访的记2分,重复到省1次扣2分,重复到市1次扣1分,重复到区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③严格控制进市到区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如发生此类现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其接走,按规定时间接走的记1分,没按规定时间接走的每次扣0.5分,有集体上访的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
④认真负责处理各种信访事项,对申诉、求决类信访件处理及对举报信访的查处做到迅速、准确、到位记1分。
3.准确高效处理立案、办案、结案(5分)
①立案占本级信访总量的15%以上记1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②按规定时间、标准办理处理好信访案件,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处理结果记1分,否则每件扣0.5分,扣完为止。
③凡上级批示转办(交办)的案件,本级领导必须亲自办理记2分,否则不记分。
④凡信访件上署有举报者真实姓名的,必须保密,严禁出现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没有出现打击报复记1分,否则每件扣0.5分,扣完为止。
4.做好信访信息、报表、交档工作(10分)
①加强信访信息的开发利用,按时报送信访信息,全年不得少于12条(含季报、总结、分析)并 />-->?0分,少一人扣3分,无技术人员扣10分。
5.计生工作人员中有一名计算机操作员且有资格证,记10分。
三、村、组计生队伍建设(40分)
1.100%的村(居)委会有“三位一体”阵地,有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记10分,每少一个村扣2分。
2.100%的村(居)委会、单位配有专(兼)干,村(居)委会专干中“三合一”型的专干达10%记10分,每少1%扣0.5分。其中每10%专(兼)干的工资未况现扣3分。
3.居委会、单位专(兼)干有固定工资,村专干报酬不低于村党支部书记的80%记1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未兑现的不记分。
4.组有女指导员,车间、分厂有专(兼)干并落实了报酬记10分,少一名指导员扣1分,未落实报酬扣2分。
四、培训工作(5分)
乡(镇)、办事处或单位每年对村(居)委会专干和指导员培训一次以上,记5分,没有培训不记分。
五、日常工作(5分)
按时参加市、区岗位培训,及时上报有关资料和报表记5分,缺席(报)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扣1分。
乡(镇)计生财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⒈乡(镇)财政投入经费达到人均5元以上,记30分。省、市、区检查,~年乡财政未达标的扣10分,~年乡(镇)投入6月30日前未达到35%,11月30日前全部到位记10分,全年平时检查按投入比例记分。
2、村提留要划分一定比例用于计生工作,收支情况要张榜公布,全乡(镇)有95%的村达到标准,记10分,每少一个村扣3分。
3.行政经费安排到位记15分,无行政人员经费扣15分。
4.计划生育四项节育手术经费投入达到50%,区下拨免费服务经费落实到位,并无虚报免费手术人数记25分,每发现一例对象没落实到位扣2分,虚报一例扣2分。
5.乡镇按规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设立公示牌记10分。
6.及时上报财务资料及各项报表记10分。迟报一天1分,错一处扣0.5分。
办事处计生财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⒈街道办事处投入(含税收返还)用于计划生育事业的经费达到人均2元以上,记40分。省市检查~年办事处投入未达标的扣10分,~年办事处投入6月30日前达到35%,11月30日前未达到人均2元以上的扣10分。全年平时检查按投入比例记分。
2.行政经费安排到位记20分,无行政人员经费扣20分。
3.计划生育四项节育手术经费投入达到50%,实到位,并无虚报免费手
术人数记30分,每发现一例对象没落实到位扣2分,虚报一例扣2分。
4.及时上报财务资料及各项报表记10分,迟报一天扣1分,错一处扣0.5分。
乡(镇)、办事处药具工作考核办法
一、工作指标(30分)
1.药具应用率达98%以上记10分,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2.药具使用有效率达98%以上,计划发放、随防率100%记15分,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3.90%以上使用药具对象掌握3种以上避孕药具知识记3分,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4.药具报损率2‰以内记2分,高一个百分点扣1分。
二、发放管理(15分)
1.两帐一单相符并记录规范,按批号登记记5分。
2.库存合理记5分,每个品种不合理扣2分(药膜、针2个月,套、栓、胶冻1个月)。
3.推广狄波系列针、皮埋占药具避孕人数达2%以上记3分,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4.发现非卖品药具销售(或串换)营利和违反规定扣2分。
三、机构、人员、经费落实;仓库设施及规范管理(10分)
1.乡镇、办事处配备专职药管员,村(居)委会、单位配备专(兼)职药管员并落实报酬记5分。
2.仓库面积、设施、管理到位记5分,要求乡(镇、办事处)计生办有药具仓库,药具防潮、避光、防火,村(居)委会、单位有药具展示柜、药具包。
四、计划、统计(10分)
1.计划需求合理(查本及上),预测药具人数准确记5分,不合要求一个品种扣1分。
2.准确及时上报报表且与计生统计报表一致记5分,迟报缺报一天次扣1分,差错一处扣1分。
五、日常工作(35分)
1.乡、村两级有知情选择实施方案,乡级对村级组织实施验收有记录记5分,无方案扣2分,未验收无记录扣3分。
2.乡级对村级全年进行两次以上培训记3分,无培训通知、试卷和培训证、教材内容不全各扣1分。
3.积极推广应用芙蓉环记5分;乡镇芙蓉环库存不少于20套,异型环不少于5套,不合要求各扣2.5分。
4.制度健全,资料归档,总结内容全、质量高、及时上报记3分,不合要求各扣1分。
5.市、区对乡、村业务工作平时检查记10分,发现一处差错扣0.5分。
计划生育业务知识篇五
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管理规范(试行)
目录:
第一章 计划生育药具计划、统计管理规范 第一章 计划生育药具调拨、仓储管理规范 第二章 计划生育药具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
第一章 计划生育药具计划、统计管理规范
第一条 计划编制原则
(一)合同药具计划:实事求是、科学合理、自下而上、满足需求。
(二)国家库存新型药具计划:调剂供应、推广应用、择优编制、符合实际。
第二条 需求计划编制依据
(一)合同药具计划
1、《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品种与价格。
2、采购经费。
3、政府采购评审结果。
4、上年订购量、实际执行量,当年期初库存量、需求预测量。
5、年〃人份标准使用量、库存标准周转量(见本章附件1、2)
6、已婚育龄群众药具需求情况或变化趋势。
(二)国家库存新型药具计划
1、《目录》范围之外、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产品。
2、采购经费。
3、资质审查和审批结果。
4、上年订购量和实际执行量,当年期初库存量、预测需求量。
5、已婚育龄群众药具需求情况或变化趋势。第三条 订购计划编制程序
(一)合同药具计划
1、每年第3-4季度,经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人口计生委)批准,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药具中心)下达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通知。地方以乡级为起报点,编制本省(区、市)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报药具中心进行审核和汇总。
2、各级药具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本区域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经同级人口计生委(局)审批后,报上级药具管理机构。
3、药具中心组织药具政府采购评审会。根据评审结果和地方需求计划,编制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订购计划,报国家人口计生委审批后,下达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订购计划。
4、药具中心组织计划生育药具订货会,供需双方签订合同。
5、各省级药具管理机构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批复的计划生育药具订购计划和本区域各地(市)上报的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编制本地分配计划,报同级人口计生委审批。
(二)国家库存新型药具计划
1、药具中心编制国家库存新型药具需求计划。
2、报国家人口计生委审批。第四条 业务统计报表
(一)报表要求
1、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填报、审核和汇总各级、各类统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条理清晰、逻辑合理、报送及时,撰写报表分析报告,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变更内容及表格样式。严格遵守统计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统计档案。
2、《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购调存统计报表》为年报。
(1)省级药具管理机构报送药具中心的报表:《全省(区、市)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购调存数量汇总表》(表1)、《省(区、市)本级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购调存数量统计表》(表1-1)、《地(市)级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购调存数量汇总表》(表1-2);
(2)地级药具管理机构报送省级药具管理机构的报表:《地(市)级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购调存数量汇总表》(表2)、《地本级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购调存数量统计表》(表2-1)、《县(区)级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购调存数量统计表》(表2-2);
(3)县级药具管理或技术服务机构报送地级药具管理机构的报表:《县(区)级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购调存数量统计表》(表3);(4)县级以下的药具报表,由省级药具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3、合同药具统计报表用网络和纸介质报表报送,国家库存新型药具统计报表报送纸介质报表。
(二)报送程序
1、每年2月15日之前,省级药具管理机构,组织本区域各级药具机构填报、汇总上一的各类统计报表,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盖章后,报药具中心。
2、每年2月底之前,药具中心对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和通报,同时报国家人口计生委备案。
3、每年3月底前,各级药具管理机构要将各类统计报表整理、立卷、归档。
附件:
1、各级药具库存周转量批准: 省(区、市)级0-4月; 地(市)级3-6月; 县(区)级1-4月; 乡(镇)级1-2月; 村(居)级:0-1月。
(注: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增加库存周转量标)
2、药具年〃人份标准使用量: 短效药:22片*13板/人〃年 速效药:15片*2板/人〃年 外用药:120-150粒(张)*/人〃年 避孕套:120-150只/人〃 年
(注:流动人口密集的地区,避孕套可按实际需求订购)
第二章 计划生育药具调拨仓储管理规范
第一条 调拨仓储原则
(一)严格计划、满足需求、加快调拨、及时供给。
(二)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加强监督、避免浪费。
(三)安全储存、科学养护、保证质量、降低损耗。第二条 调拨仓储要求
(一)合同药具调拨主要依据各地药具订购计划和签定合同时与供货单位约定的条款。各省级药具管理机构定期检查,按季度收集和汇总全省(区、市)合同药具调拨和执行情况,药具中心将不定期抽查。
(二)国家库存和省(区、市)本级库存药具作为储备,主要用于救灾、调剂、补充计划不足等免费调拨。省(区、市)本级库存药具自行安排免调周期,国家库存和新型药具免调周期为1-2月、零星免调随时进行。
(三)各级药具库房的面积必须满足药具库存最大周转量的需要,逐步达到标准(见本章附件)。库房(室)要配备恒温、除湿、测量温湿度、防火、防爆、通讯工具、运输工具等基本设备,县(市、区)级以上(含县级)要逐步实现计算机信息网络化管理。
(四)在库药具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办法》。建立药具库存明细帐、库存卡,出入库药具要求质量完好、数量准确、手续齐全。计划员、库管员、财务人员要进行定期盘点,帐卡物相符,并对盘盈、盘亏情况做出书面说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妥善处理。第三条 调拨仓储程序
(一)出入库程序
1、各级库管员接到到货通知后,凭供货单位出库单,核对无误后于24小时内完成验收和入库,计划员和库管员应及时登记入帐。验收不合格的药具,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并及时通知主管领导进行处理。
2、各级库管员和计划员根据出库单,按照“先进先出、近失效期先出”的批号管理原则,准确配货、保质保量、及时发运,并做好记录。
(二)调拨程序
1、合同药具
(1)各单位在签定合同时与供货单位商定生产、发货时间和地点,并做好备注,或者按照电话预约发货;
(2)各单位需货时提前1-2月通知供货单位组织生产或供货,供货单位发货时应提前通知省(区、市)级药具管理机构和收货单位;
(3)由生产企业和药具供应站调运的合同内避孕药,按照需求方的要求,直接调运到省(区、市)或地(市)或县(区);(4)地(市)或县(区)收货单位及时将回执(或入库单)寄往省级药具管理机构,作为付款依据。
2、国家、省级库存药具和国家库存新型药具
(1)省级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国家库及新型药具免调申请报告(报告单详见附件),省级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逐级上报药具中心;省级以下的单位需要库存药具免调时,先提出药具免调申请报告,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逐级上报省级汇总;
(2)药具中心或省级药具管理机构可根据需求,直接拟定药具免调分配计划,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执行;
(3)药具中心或省级药具管理机构审核下级的药具免调申请,参考本级库存药具可供调拨数量和当年免费调拨执行情况,审批免调药具计划后进行调拨,年终汇总后报同级人口计生委备案;(4)药具中心和省级药具管理机构逐级下达免调计划,免费调拨计划汇总表一式二份,本单位的计划(或业务)部、财务部各一份。免调计划分割表应随免调通知或函,分别印发给各有关单位、药具供应站及生产企业;
(5)各相关生产企业和药具供应站接到免调计划通知后,再组织药具的生产和入库,不得擅自组织药具的生产和入库。其中,相关避孕药品由药具供应站组织检验、储存和调运,直调药具由生产企业组织检验、储存和调运;
(6)免调执行完毕,由相关直调企业、药具供应站及时收集收货回执,并寄送药具中心或省(区、市)级药具管理机构,作为付款和核实免调执行情况的依据。
3、全军、武警、西藏的药具合同调拨。
药具中心严格按照全军、武警、西藏的药具订购计划、发货要求和调拨管理原则,协调相关生产企业和药具供应站,及时组织生产、发货、入库、验收、储存和调运。附件:
各级药具库房面积的参考标准:
省(区、市)级药具专用库房面积为300-500平方米; 地(市)级药具管理机构药具专用库房面积为200-400平方米(500万人口以上为400平方米,500万人口以下为200平方米); 县(市、区)级药具专用库房面积为100-150平方米(100万人口以上为150平方米,100万人口以下为100平方米); 乡(镇、街道)级药具专用室面积为10-20平方米(或2个药具柜);村(社区居委会)设1个药具专用柜(箱)。
(注:特殊地区可根据当地总人口数和自身条件设定标准。)
第三章 计划生育药具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
第一条 基本原则
(一)建立安全防范管理措施,严格信息数据保密纪律,确保系统管理的安全性。
(二)建立系统运行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程序标准,提高系统管理的科学性。
(三)建立技术系统监管体系,强化系统技术保障力度,确保业务运行畅通快捷。第二条 工作职责
(一)建立药具信息系统技术管理制度,明确权利、责任、任务。各药具管理机构需配备系统管理员和系统操作员,作为信息系统的主要使用人员,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系统管理主要责任人。
(二)信息系统使用人员
1、系统监管员,即药具发展中心和省(市)级药具部门的领导,审批本级及下级系统管理员和系统操作员的运行权限,监管本地的药具管理业务,保证系统的运行环境。
2、系统管理员,即经系统监员授权的药具发展中心与省(地)级药具管理机构有关人员,负责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为维护系统数据和业务数据、保障系统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和监督信息技术工作。
3、系统操作员,即各药具管理机构业务部门有关人员。药具发展中心系统操作员负责监管全国各管理站业务运行情况;省、地、县级系统操作员负责监管、维护本站业务数据运行和具体业务操作。
第三条 系统管理制度
(一)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防止无关用户进入系统:
(二)操作人员设立互不相同的用户名,定期更换操作口令,严禁操作人员泄露自己的操作口令。
(三)各岗位操作权限要严格岗位职责设置,应定期核查操作员的权限。第四条 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系统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范设施和安全保障机制,以有效降低系统风险和操作风险,预防计算机犯罪。
(二)广泛开展计算机系统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计算机系统安全检查,保证计算机系统安全运行。
(三)建立系统病毒防范制度
1、各药具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报告。
2、新系统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3、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4、禁止运行未经单位审核批准的软件。
5、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第五条 网络管理制度
(一)药具管理机构上互联网必须使用当地电信和网通部门的adsl接入方式。
(二)登记信息系统的计算机必须采用与药具管理虚拟专网兼容的vpn硬件或软件产品。
(三)局域网要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同时保证与药具管理虚拟专网兼容。第六条 设备管理制度
(一)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或部门负责信息网络软硬件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二)不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定期进行专业设备维护。
(三)未经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拆、修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