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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申请社保基数调整申请情况说明篇一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记者 马蓓)日前,乌鲁木齐市社保局公布了今年社保缴费基数:月缴费基数下限2650元,上限为13251元。同时,乌市也调整了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据了解,2015年,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3004元,月平均工资为4471元。而每年度新疆社保基数是根据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上下限。据此,2016年月缴费基数上限为自治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3251元,下限为60%即2650元,分别比2015年提高855元、171元。
据介绍,2016年度参保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由所在单位根据职工本人2015年度(1—12月份)的工资性收入申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而从2016年1月1日起,新疆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这也表示,单位缴费时,职工工资超过上限13251元的,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下限2650元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在60%至300%之间的,按实际工资性收入缴费。
例如:甲、乙、丙3名职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是2400元、4000元和2万元,那么甲就以2650元为基数缴社保,丙以13251元为缴费基数,乙则以实际工资4000元为缴费基数。
同时,依据公布的2015年自治区地方国有农牧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21202元确定2016年度国有农牧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060元,上限5301元。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在单位缴费上,由于各参保缴费单位在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前,暂按上年度核定的缴费基数缴费,但现在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已公布,需要补缴前几月差额,为此乌市社保局提醒参保单位,请提前在扣款账户中预留足够的余额。
截至目前,乌市企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数为3万家,此次调整涉及人群近300万人。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记者 马蓓)乌市新的社保基数公布后,涉及乌鲁木齐66余万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差提上日程。届时,同时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高标准每月应缴1128.21元,低标准每月应缴464.06元。加上补1至5月的差额,高标准至少存入1475.66元,低标准至少存入469.76元。
记者从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了解到,2015年全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3004元,月平均工资4417元。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4417元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按参保人员选定缴费标准的20%缴纳。
据介绍,从2014年开始,个体从业、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就从两个档变成了三个档。参保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等,自愿选择。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选择按上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的60%或50%三个档次,即4417元、2650元或2209元作为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分别为883.4元、530元和441.8元。
2016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4451元。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5%,退休人员缴费比例为4%,大额医疗补助金缴费比例为0.5%。
在职人员月缴费金额合计244.81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222.55元,大额医疗补助金月缴费金额22.26元;退休人员月缴费金额合计200.30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178.04元,大额医疗补助金月缴费金额22.26元。
细算下来,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个体从业、灵活就业人员若选择高标准,银行卡里须有余额1475.66元,其中养老保险缴费金额883.4元、医疗保险222.55元、大病22.26元,再加上1—5月的补差金额347.45元;中档标准银行卡里须有余额933.83元,其中养老保险530元、医疗保险178.04元、大病22.26元,1—5月补差金额222.1元;低标准至少存入612.76元。
记者从乌市社保局了解到,6月20日前,乌鲁木齐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须在缴费的银行卡足额预存社会保险费,该局将于6月22日开始扣缴。对于在2016年1月至5月因缴费基数发生变化,造成需办理1月至5月基差补交的,市社保局将于6月22日进行1月至5月基差批量划扣。
截至目前,乌市以个体灵活就业方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有31.37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退休人员在内共有35.15万人。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申请社保基数调整申请情况说明篇二
在社保缴费费率阶段性降低后,社保缴费基数即将迎来调整。国务院近期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
专家认为,扩大统计口径范围后,社保缴费基数将有所降低,这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缴费负担,让更多低收入者交得起社保,享受社保待遇。同时,低收入者拿到手的工资也有望增加。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较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作为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进行调整。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会“水涨船高”,逐年上涨。
如,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 17817元和 3563元,分别比上年增加了1464元和292元。
事实上,很多省份往往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如,山西省人社厅今年下发通知,2015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960元,作为山西省 201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据此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的上下限、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计算参保人员退休时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震说,当前社保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主要为规模以上企业在岗人员的平均工资,而将大量的私营、个体企业人员排除在外,这样算出来的平均工资实际上高于全体就业人员收入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虚高成分。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社保缴费基数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但其统计口径主要是大企业,平均工资比较高。按照这个基数缴费,再加上缴费费率也比较高,社保负担就比较重,很多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因此交不起社保,员工也就无从享受社保待遇。
在北京一家企业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赵女士说,很多私营企业为了避税,就用现金发工资,也不给员工交“五险一金”,导致这些员工没有统计在内,使得社会平均工资增加,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提高,私营企业就更不愿意上社保,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一方面是一些人交不起社保,另一方面,很多已经参保的低收入者,由于社保缴费基数的连年上涨,实际收入也面临缩水的状况。
根据现行规定,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也就是说,对于工资达不到平均工资60%的职工,缴费不是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要按照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进行缴费。
假设某地职工平均工资为 5000元,小王的工资为2000元,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而小王要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3000元)的标准缴纳社保。
这样一来,在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连年上涨、而个人工资没有上调的情况下,这部分人的社保缴费会增加,而实际到手工资是变少的,不少网友因此感叹自己的收入“被下降”。
上述问题有望得到改变。国务院10月份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里的这一内容当时并未引起舆论的关注,但这一新政的重要意义却不容忽视。“要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费率还不够,还要进一步夯实费基。”杨燕绥分析,扩宽统计口径范围,将小企业、民营企业纳入进来,预计缴费基数将下降10%左右,这样把费率和费基都降下来,企业的社保负担就可以得到一定程度减轻,从而让更多工资比较低的群体也能参保。“不能用高收入者的平均工资作为低收入者的缴费基数。”王震认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缴费基数将会变低,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的缴费负担,职工拿到手的实际工资也有望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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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地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措施,今年起广东、天津、云南、甘肃、贵州、江苏、上海等地方下调社保费率措施,虽然调整的险种、期限都不尽相同,且降费幅度主要向企业方面倾斜。
以上海的调整方案为例,得到下调的均为单位缴费费率,并未涉及到个人缴费。
广东方面,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的对象主要是失业、医疗、工伤险3种,其中失业险从原来的2%降至1%,预计到今年年底为该省企业减少社保费(含住房公积金)约350亿元。
相比于广东,天津今年印发的《天津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第一批政策措施》中明确,主要是下调失业、生育、工伤三类险种,缴纳费率共降低1.43个百分点。医保、养老保险也针对困难企业做了特殊安排和调整。
而根据云南日前出台的稳增长12条措施提出,省本级生育险费率下调至0.2%,降费期为今年1年;工伤险平均费率从0.93%降为0.75%;失业险从3%下调为2%。
贵州则以降低企业缴纳失业、工伤险费率为主;江苏以降低失业险为主,今后3年降低失业险0.5个百分点。
通过梳理发现,包括重庆、青海等省市已出台的供给侧改革意见亦明确,将调整“五险一金”征缴政策等。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申请社保基数调整申请情况说明篇三
平均工资是制定社保征缴标准的依据,随着各地陆续公布平均工资,其社保缴费基数也据此进行了调整。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多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也出现上浮。
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随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确定了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其中,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118元,较上年增加了1860元。
其实,并不是每个人的社保费都会增加。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上涨,那么你的社保缴费就不会增加。
但是,对于少数工资收入偏高和偏低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而随着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提高,这部分人的社保费则会增加。
举个例子,假设某地社会平均工资为6000元,小赵的工资为3000元,工资水平低于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3600元),但小赵要按照3600元的基数缴纳社保。小王的工资为20000元,工资水平超过平均工资的300%(也就是18000元),那么小王要按照18000元的基数缴纳社保。
这样一来,在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连年上涨、而个人工资没有上调的情况下,这部分人的社保缴费会增加,到手工资则可能会减少。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此前曾介绍,这主要是统筹考虑了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社会保险本身有调节收入差距、促进公平的功能,养老待遇不宜差别过大。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记者表示,社保缴费是与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相关的,只有达到了一定的缴费水平,才能达到较好的待遇水平,如果缴费水平过低,则其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也就是说,缴费水平要随着平均工资的提高而提高,未来的待遇水平也会跟着提高。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申请社保基数调整申请情况说明篇四
在社保缴费费率阶段性降低后,社保缴费基数即将迎来调整。国务院近期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
专家认为,扩大统计口径范围后,社保缴费基数将有所降低,这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缴费负担,让更多低收入者交得起社保,享受社保待遇。同时,低收入者拿到手的工资也有望增加。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较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作为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进行调整。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会“水涨船高”,逐年上涨。
如,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 17817元和 3563元,分别比上年增加了1464元和292元。
事实上,很多省份往往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如,山西省人社厅今年下发通知,2015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960元,作为山西省 201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据此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的上下限、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计算参保人员退休时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震说,当前社保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主要为规模以上企业在岗人员的平均工资,而将大量的私营、个体企业人员排除在外,这样算出来的平均工资实际上高于全体就业人员收入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虚高成分。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社保缴费基数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但其统计口径主要是大企业,平均工资比较高。按照这个基数缴费,再加上缴费费率也比较高,社保负担就比较重,很多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因此交不起社保,员工也就无从享受社保待遇。
在北京一家企业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赵女士说,很多私营企业为了避税,就用现金发工资,也不给员工交“五险一金”,导致这些员工没有统计在内,使得社会平均工资增加,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提高,私营企业就更不愿意上社保,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一方面是一些人交不起社保,另一方面,很多已经参保的低收入者,由于社保缴费基数的连年上涨,实际收入也面临缩水的状况。
根据现行规定,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也就是说,对于工资达不到平均工资60%的职工,缴费不是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要按照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进行缴费。
假设某地职工平均工资为 5000元,小王的工资为2000元,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而小王要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3000元)的标准缴纳社保。
这样一来,在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连年上涨、而个人工资没有上调的情况下,这部分人的社保缴费会增加,而实际到手工资是变少的,不少网友因此感叹自己的'收入“被下降”。
上述问题有望得到改变。国务院10月份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里的这一内容当时并未引起舆论的关注,但这一新政的重要意义却不容忽视。“要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费率还不够,还要进一步夯实费基。”杨燕绥分析,扩宽统计口径范围,将小企业、民营企业纳入进来,预计缴费基数将下降10%左右,这样把费率和费基都降下来,企业的社保负担就可以得到一定程度减轻,从而让更多工资比较低的群体也能参保。“不能用高收入者的平均工资作为低收入者的缴费基数。”王震认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缴费基数将会变低,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的缴费负担,职工拿到手的实际工资也有望增加。
作为地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措施,今年起广东、天津、云南、甘肃、贵州、江苏、上海等地方下调社保费率措施,虽然调整的险种、期限都不尽相同,且降费幅度主要向企业方面倾斜。
以上海的调整方案为例,得到下调的均为单位缴费费率,并未涉及到个人缴费。
广东方面,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的对象主要是失业、医疗、工伤险3种,其中失业险从原来的2%降至1%,预计到今年年底为该省企业减少社保费(含住房公积金)约350亿元。
相比于广东,天津今年印发的《天津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第一批政策措施》中明确,主要是下调失业、生育、工伤三类险种,缴纳费率共降低1.43个百分点。医保、养老保险也针对困难企业做了特殊安排和调整。
而根据云南日前出台的稳增长12条措施提出,省本级生育险费率下调至0.2%,降费期为今年1年;工伤险平均费率从0.93%降为0.75%;失业险从3%下调为2%。
贵州则以降低企业缴纳失业、工伤险费率为主;江苏以降低失业险为主,今后3年降低失业险0.5个百分点。
通过梳理发现,包括重庆、青海等省市已出台的供给侧改革意见亦明确,将调整“五险一金”征缴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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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申请社保基数调整申请情况说明篇五
从玉林市社保局获悉,日前,自治区人社厅公布广西201x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4983元,月平均工资为4582元。根据有关规定,全区社保部门调整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我市将根据新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对现行社保缴费基数、待遇核发基数等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新基数从今年1月起执行。
据介绍,我市201x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根据近日公布的201x年度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来确定的。201x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4983元,比201x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846元增加了8137元。
除此,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精神,从今年5月1日起两年内,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从今年5月1日起,阶段性地降低全区产业园区内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对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内企业,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降至14%;对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外的其他产业园区内的参保企业,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
养老保险企业职工个人承担的保险缴费部分,目前单位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低于201x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201x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由所在企业在发放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9%。简单来说,职工每缴8元,单位就要帮其缴19元。如果单位不缴纳社保费,职工可举报。
个体参保者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10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缴费基数。根据计算,最高年缴纳10996.8元,最低年缴纳6598.8元。
社保部门还提醒,养老保险实行缴费标准和养老金水平密切挂钩的政策,个人在选择缴费基数时,应根据自己的承担能力,尽可能选择较高的缴费基数,以利于达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时,能够领取较高的养老金。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申请社保基数调整申请情况说明篇六
(1)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2)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4)参保人员死亡。
除了以上条件外,要等投保人到了退休年龄,即男性60岁,女性55岁或50岁,才可以一次性退回个人账户资金,单位缴纳的部分不退。并且,只有养老保险可以退。个人账户每月缴纳的比例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8%,单位缴纳部分的比例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0%。
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退保那就大大划不来了。只能退一小部分不说,还要到退休年龄才能退,到时候再加上货币贬值,损失更大了。
所以,一定不要盲目退保。一旦退保了,如果想要重新参保,之前养老保险已缴纳的年限就清零了,要重新开始计算,对投保人的退休产生影响。同时,中断了医疗保险的参保时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也要重新计算,可享受的医保待遇也将受到影响。
社保是按累计年限计算的,只要累计缴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即可享受退休金待遇。如果由于经济原因不能继续缴纳社保,可以先办理手续停交,等以后资金充足了再续交。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申请社保基数调整申请情况说明篇七
7月10日,记者从宁夏人社厅获悉,宁夏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公布了20xx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据介绍,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计局分别发布的20xx年度全国、全区统计数据,20xx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195元,我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482元。
经自治区政府同意,20xx年度参保单位职工及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以下标准执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上年度发放的工资总额,在20xx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核定。职工工资总额高于20xx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低于20xx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对20xx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低于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的企业,其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0%核定。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本人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在20xx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确有困难的可选择按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0%或50%缴费。
参考缴费数额如下:选择40%,年缴费4545元;选择50%,年缴费5681元;选择60%,年缴费7498元;选择70%,年缴费8748元;选择80%,年缴费9997元;选择90%,年缴费11247元;选择100%,年缴费12496元。具体以缴费信息系统计算的数额为准。
公司缴8%,个人缴2%。
在有关福利待遇计发标准方面,以20xx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和20xx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基数计发的丧葬费、抚恤金、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生活护理费、一次性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异地安家费及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等(不含参保企业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标准),均按公布的标准执行。自20xx年1月1日起,20xx年12月3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费标准暂按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发放;20xx年1月1日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含补缴费的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标准今后统一暂按度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2个月和20个月发放,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后再行调整。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申请社保基数调整申请情况说明篇八
近期,北京、重庆、上海、深圳等多地公布了新的社保缴费基数。由于当地平均工资的增长,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也普遍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上调。
近期,北京、重庆、上海、深圳等多地公布了新的社保缴费基数。由于当地平均工资的增长,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也普遍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上调。
那么,这会对你的工资收入产生什么影响呢?
平均工资是制定社保征缴标准的依据,随着各地陆续公布平均工资,其社保缴费基数也据此进行了调整。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多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也出现上浮。
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xx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随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确定了20xx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其中,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118元,较上年增加了1860元。
此外,上海、重庆、深圳等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进行了调整,上下限均比20xx年有所提高。
如,20xx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9512元和3902元,分别比20xx年增加1695元和339元;重庆明确,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五险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7元,下限为3370元,分别比20xx年增加1324元和265元。
其实,并不是每个人的社保费都会增加。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 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 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上涨,那么你的社保缴费就不会增加。
但是,对于少数工资收入偏高和偏低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而随着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提高,这部分人的社保费则会增加。
举个例子,假设某地社会平均工资为6000元,小赵的工资为3000元,工资水平低于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3600元),但小赵要按照3600元的基数 缴纳社保。小王的工资为20000元,工资水平超过平均工资的300%(也就是18000元),那么小王要按照18000元的基数缴纳社保。
这样一来,在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连年上涨、而个人工资没有上调的情况下,这部分人的社保缴费会增加,到手工资则可能会减少。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此前曾介绍,这主要是统筹考虑了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社会保险本身有调节收入差距、促进公平的功能,养老待遇不宜差别过大。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社保缴费是与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相关的,只有达到了一定的缴 费水平,才能达到较好的待遇水平,如果缴费水平过低,则其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也就是说,缴费水平要随着平均工资的提高而提高,未来的待遇水平也会跟着提高。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申请社保基数调整申请情况说明篇九
近段时间,多地近日公布的20**年社保缴费基数显示,20**年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将增加。
20**年1月1日起,福建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按1600元执行,按此标准计算,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将比以往增加60元;在江西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年缴费基数最低为1550元、最高为11625元,较去年分别增加130元和975元。
福建省对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均是基于20**年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统计数据显示,随着近年来各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不断攀升,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上涨。以北京市为例,20**~20**年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连续3年保持约11%的增长速度,其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也从20**年的1869元,调至20**年的2317元。
有社保专家认为,社保缴费基数的逐年上调,加大了企业和低收入群体的缴费负担,使企业职工的可支配收入缩减。
事实上是,除了每年持续上调的缴费基数外,我国企业职工的社保缴费率一直居高不下。以养老保险为例,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和8%,高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
“现在的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五险一金’已占到工资总额的40%-50%,企业觉得负担重。”马凯也在上述联组会议上表示。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申请社保基数调整申请情况说明篇十
国务院近期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这是在社保缴费费率降低后,社保缴费基数又将迎来调整。
如今社保绝大多数是采用由公司缴一部分,个人缴一部分。从个人缴纳来看,养老保险为缴费基数的8%,医疗保险部门为缴费基数的2%,失业保险部门为0.5%。另外,工伤和生育金都是由企业缴纳的。当然,也有个人全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一种是挂靠一企业,全部自己缴纳;另一种以个人名义缴纳。只能参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对此,社保专家指出,扩大统计口径范围后,社保缴费基数将有所降低,这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缴费负担,让更多低收入者交得起社保,享受社保待遇。同时,低收入者拿到手的工资也有望增加。而笔者认为,社保扩大统计范围,使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更加真实,同时也减轻了私企和低收入者的压力,这是一个各方都能多赢制度改革措施。
首先,扩大社保缴费基数、降低社保缴费费率,可以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社保中来,逐步做大社保蛋糕。现在的状况是,随着社保费用年年上调或其他原因,已有3800万人退缴社保。在这种情况下,社保的蛋糕越做越小,长此以往必将难以维继。所以,适当的扩大缴费基数不仅是减轻参与者的负担,而且更彰显公平正义。
当前社保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主要为规模以上企业在岗人员的平均工资,而将大量的私营、个体企业人员排除在外,这样算出来的平均工资实际上高于全体就业人员收入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虚高成分。而社保基金缴纳范围扩大之后,能真实反映全体就业人员的收入情况,就会有更多的企业愿意参与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来。
再者,对于私营企业来说,除了缴纳各种繁冗的税费之外,很大一块支出是替职工缴纳社保,而且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年年上调,私企也不堪承受。有些专家甚至建议,要减轻民企负担,除了减税之外,还要降低其在社保方面的庞大支出。
由鉴于此,很多私营企业为了减少在社保方面的额外支出,就用现金发工资,也不给员工交“五险一金”,导致这些员工没有统计在内,使得社会平均工资增加,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提高,私营企业就更不愿意上社保,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笔者认为,这次扩宽统计口径范围,将小企业、民营企业职工收入统计进来,预计缴费基数将下降10%左右,这样把费率和费基都降下来,企业的社保负担会就可以得到一定程度减轻,从而让更多工资比较低的群体也能参保。
最后,对于低收入群体是福音。之前社保缴费基数的连年上涨,实际收入也面临缩水的状况。根据现行规定,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也就是说,对于工资达不到平均工资60%的职工,缴费不是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要按照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进行缴费。
假设某地职工平均工资为5000元,小张的工资为2500元,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而小王要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3000元)的标准缴纳社保。
这样一来,在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连年上涨、而个人工资没有上调的情况下,这部分人的社保缴费会增加,而实际到手工资是变少的,不少网友因此感叹自己的收入“不增反降”。
扩大社保缴费基数、降低社保缴费费率,只是社保改革迈出的一大步,如何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来,做大做强社保蛋糕这才是改革的重中之重。这就需要提高社保使用效率、让参保的农民工享受到社保的福利这才是关键所在。
其一,虽然你缴了社保基金,但是真正能够真正享受到的地方并不多。比如,公积金只能买房,不能用于其他用途(比如缴纳房租等);领取失业保险,必须要被单位开除,自己主动离职的享受不到;医疗保险并非所有的病人都能获得,而且医保支付的局限性也很大。所以,社保应降低申请者的门槛,让更多的百姓都能享受到社保改革福祉,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人参与到社保中来。
其二,城市中的农民工和私企都不愿意缴纳社保,社保缴费压力大固然是一个主要原因,还有就是农民工即使在当地缴纳了社保之后,如果本人离开该城市,到其他地方工作,那该农民工在当地缴纳的社保也只能上缴给地方政府了,社保并不随职工的移动而动。所以,现在应该将社保全国联网,社保卡要随着人的迁徙而转移。
扩大社保缴费基数,不仅能真实反映了当地职工收入情况,也减轻了企业和职工的负担,相信社会缴纳社保金的积极性也会有所提高。不过要想真正的让社保改革更趋于完善,则需要提高社保的使用效率,让更多的人能享受到社会保障。此外,社保还应建立国内联网机制,让社保卡跟着本人走,这样即使是农民工也能在缴纳的同时,享受到社保所带来的基础社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