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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集及清运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曹庄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到生活垃圾日清日洁,确保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专项工作方案。
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和组织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现曹庄镇镇域内的“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
从治理农村“脏、乱、差”入手,重点清理“五堆”,推行垃圾桶、清运车和垃圾中转站“三位一体”运行机制,环卫保洁经费纳入村集体支出,按照平均每人每天不低于0.3公斤的垃圾处理量,建立起“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统一收集、统一处理。
具体任务:
1、镇驻地采取市场化方式成立环卫保洁公司,保洁人员按驻地人口数量的2%-3%的比例进行配备,负责驻地道路、绿化带、广场等日常清扫保洁。
2、各村居要成立专门保洁队伍,按照全村常住人口1.5%-2%的比例配备专业保洁员,配备专业保洁员,具体负责街巷清扫、垃圾收集和垃圾桶的管护等工作。
3、机制建设。各村街要将环卫保洁经费纳入村集体预算,建立完善环卫保洁制度,加强对村环卫保洁人员的管理、监督、考核,落实好“户集、村收、镇运、镇处理”的镇村生活垃圾处置机制;实行集中倾倒,统一收集、统一处理。
4、设施维护。各村街要认真抓好生活垃圾清运车及生活垃圾收集桶的管护,确保环卫设施正常运行;要及时与镇环卫部门清运公司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协议,做好协议的执行落实;各村居要按每20户—30户合理设置一组或一个密闭式塑料垃圾桶。
5、管理成效。各村街无“三堆”现象;镇村生活垃圾要及时压缩、清运到县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不长时间积存生活垃圾;村内道路两侧、房前屋后无积存垃圾;河溪及村内沟渠、池塘、水库等无明显漂浮垃圾;无柴堆、粪堆、垃圾堆、杂物堆、煤土堆等,无建筑材料占道;村居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到镇街驻地中转,无乱扔乱倒等随意处置现象,完成每人每天0.3公斤生活垃圾收集压缩任务。
为进一步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环境整治中的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特成立曹庄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2、完善保洁人员队伍,确保公共场所、公厕、市场街道、公路沿线无生活垃圾堆积,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做好镇域内垃圾桶、垃圾中转站管理与维护工作。
4、建立健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体系,形成垃圾清运处理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垃圾收集及清运方案篇二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方案“方案",即案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前呈现的方法,即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及市政府《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彻底解决农村垃圾收集转运问题,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一)继续推进实施农村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坚持户定点、屯收集、运营企业转运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鼓励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继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重点村屯全部使用环保桶并聘请保洁员,保洁员工资列入市财政预算。
(二)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台账,实施治理工作月报和季查制度,每年年底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建立起生活垃圾清理和环卫保洁长效机制。
(一)全力推进垃圾处理一体化。
在各村屯配置保洁员(由当地村民构成)负责将村屯内的生活垃圾运送到环保收集桶中,再由吊装垃圾车将所有进入环保收集桶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压缩、转运到垃圾终端处理厂。
(二)建章立制,规范乡镇保洁员队伍建设,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质量。
对现存垃圾收集存在的情况进行梳理,清理不能正常履职的保洁员,使保洁员队伍职业化,提高服务水平和薪资。建立管理制度,包含乡镇工作人员、企业、保洁员都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保证各个方面流畅沟通、完美衔接。让保洁员了解本职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保证项目能够正常运行。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现状:目前存在垃圾不入环保桶、环保桶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垃圾质量混杂、桶台管理不到位、农户对生活垃圾概念模糊,建筑垃圾、树枝、泥土等随意丢入环保桶中。保洁员作用发挥不好,保洁员工作缺乏积极性,生产出的垃圾未能及时入桶。部分保洁员的年龄偏大、身体状况差不能正常履职。针对以上问题,采取工作措施如下:
(一)规范管理保洁队伍。组织指导村屯选择出有责任心的保洁员,合理制定工资标准,明确保洁员职责,细化保洁员管理的范围。建立保洁员考核制度,推行绩效考核制度,精简保洁员人数,来提高保洁员工资,激发工作积极性,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管护长效机制。细化工作标准,基本原则是:1.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保洁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保洁员长期性特点。2.以勤为先,注重实绩。把村屯环境卫生放在首位,注重时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3.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保洁员全身心投入到卫生保洁工作中,引导保洁员不断提高责任意识和以屯为家的思想。4.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一两个村屯开展试点。1.了解村屯现有保洁员将自身工作范围扩大到其他村屯。2.将现有的保洁员队伍整合,去除年龄大的和年龄小的以及没有工作能力和工作干的不够好的,争取缩减到原来人数的三分之一。3.根据往年保洁员工资发放的时间,选择一个时间节点开始执行。4.制定相关规则进行督导。
(二)加强监管力度。城建办作为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整体工作进展情况,掌握各个工作环节的情况,社区、村屯遇到的困难要协助解决,督查环保桶的实际使用情况,做好监督、督导、协调工作,对出现问题的部门也要进行通报。对各社区、村屯转运企业垃圾收运情况实行周督察、月考核和年总评制度,保证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三)加大宣传范围。城建办牵头,联合社区、村屯、清运企业,在农闲时到村里进行宣传关于农村垃圾分类和正确使用环保桶,大力宣传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知识,着力提高辖区内群众的环境卫生保护意识,让农户认识到处理生活垃圾的重要性。使农户从被动执行生活垃圾处理到主动和提醒别人去进行生活垃圾处理。具体宣传方式:1.在各个村委会公示栏粘贴宣传海报、各村悬挂标语、向村民发放关于如何处理生活垃圾的手册。2.培训村干部学习处理生活垃圾的知识后,由村干部回到各自村屯向村民讲解如何处理垃圾。3.由城建办牵头,组织乡镇工作人员到生活垃圾处理不好的村屯进行政策宣讲。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镇、村要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具体实施,重点落实好各责任区党员、村民组长、等监督管理人员和保洁员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奖惩措施,量化目标任务,把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镇、村要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进行动员部署,要按照方案要求,逐一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责任,确保每个村屯保洁到位、监管得力,严禁形式化、走过场。
(三)多措并举,形成常态。各村要结合实际,把握重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长效化、常态化管理机制,特别是落实好广大农户“门前三包”“卫生评比”工作责任制,通过“卫生村”“卫生户”的评选、挂牌激发农户兴趣,努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切实提高广大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加快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环卫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城乡统筹,资源整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体系,实现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一体化管理”,全力打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健康和谐的城乡环境。
建立与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发展相适应的城乡环卫管理体系和环卫服务体系,健全县、乡镇(街道)、村三级齐抓共管的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推进城乡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进程,实现垃圾从以简易填埋和简易焚烧为主的处置方式逐步向卫生填埋和带有烟气处理设备的焚烧处置方式过渡,使全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一)建立环境卫生网络管理机制。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的运行监管,保证其正常有序运转,县城区内生活垃圾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清运,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城乡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按每1.5万人配备1辆清运车辆的标准配备垃圾清运车辆,按每75人配备1个垃圾箱的标准配备垃圾箱,按每300人配备名保洁人员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每天保洁人员将各户门口垃圾定时收集运送到村内的垃圾箱,由乡镇(街道)清运车辆进行收集并运送到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或乡镇(街道)无害化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广饶街道、乐安街道、大王镇、稻庄镇、李鹊镇、花官镇辖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送到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可焚烧的固体垃圾运送到自建垃圾处理场自行集中处理。丁庄镇、大码头镇、陈官乡辖区内产生的各类垃圾集中收集运送到自建垃圾处理场自行集中处理。
(二)建立运行资金保障机制。
县财政承担全县垃圾清运车辆、垃圾箱购置费用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各乡镇(街道)承担辖区内的垃圾清运费、保洁人员工资、垃圾箱和清运车辆维修维护费、自建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费等费用。各乡镇(街道)每年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专项经费,保障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正常运行。
(三)建立考核机制。
县政府将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纳入对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的年度综合考核。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进行考核。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实际,成立相应组织管理机构,配备精干力量,全力抓好辖区内村—庄(社区)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5日)。
放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良好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社会氛围。
(二)准备及试运行阶段(3月6日至3月25日)。
1.统一采购垃圾集中清运车辆及垃圾箱并配发到各乡镇(道),各乡镇(街道)、村(居)按标准配齐保洁人员及垃圾集中清运车辆驾驶员。
2.县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县环保、安监、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运行前初步验收,确保其达到运行条件。
3.各乡镇(街道)成立组织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管理运行制度;对政府(办事处)驻地及辖区内所有村庄(社区)和道路两侧的垃圾进行集中清运。
(三)检查验收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
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共同对各乡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准备及试运行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确保3月31日前全部验收合格。
(四)运行管理阶段。
全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全面运行后,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实行月检查、月调度、月考核,月考核结果及时报县政府,每月考核结果累计计分,作为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广饶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加强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精力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多形式、不间断地宣传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逐步增强群众的文明意识和卫生意识。
(三)明确责任,严格督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层级责任制,将任务层层细化、量化、指标化,落实到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各村卫生保洁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标准,落实农户门前屋后保洁的各项制度;各保洁员要按照标准要求及时清扫、按时清运,确保农村卫生环境整洁,无垃圾污染。对因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按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予以通报表扬。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义新农村需要,清除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六边”现象,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密闭收运,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按照“服务中心,因地制宜,立足长效,集约利用”的原则,围绕《xx市关于全面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逐步实现“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运作模式,进一步规范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加快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重点整治农村脏乱差现象,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完善向农村延伸,环境监管向农村覆盖,环保投入向农村倾斜,建立农村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每个自然村至少设置一个垃圾堆放点,每个行政村设一个垃圾集中点;做到及时、规范处理现有垃圾;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村容镇貌整洁卫生。
1、镇村一体、科学规划。将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我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镇各部门协同专项整治规划,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内容、重点区域、主要措施和实施步骤。
2、明确职责,强化管理。一是发挥农村群众建设洁净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镇村要通过宣传发动,典型带动,组织推动,引导农民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环保意识,自觉承担房前屋后的卫生整治保洁,自觉参与村庄环境的综合整治。二是加强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各村委会是辖区范围垃圾收集清运的责任主体,要负责引导村民将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处理,对可利用或可自然分解的垃圾尽可能采用生态循环方式处理;严禁将工业生产垃圾倒入生活垃圾箱中。保洁人员每天定时收集垃圾,并将垃圾运至垃圾集中点;村垃圾堆放点和集中点的垃圾必须及时清运,保持垃圾堆放点和集中点不产生异味,不滋生蚊蝇,对周围环境不造成二次污染。
3、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为切实加强领导,镇已成立了三溪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各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辖区生活垃圾处理清运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整合力量。细化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各自责任;通过各种形式加大环境保护、生态文化的宣传力度;通过村规民约、卫生条例、宣传标语、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倡导,使这项工作真正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各村要积极采取多渠道融集资金,要按照“谁投入、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采取费用四级负担的方式解决,即市财政按各村委会农村户籍人口每人每年补助2元(以公安部门统计的人口为准),镇按各村委会的农村户籍人口1000人以下1000元/年,1000-1500人的1500元/年,1500人以上20xx元,村民每户每月缴交卫生费1元(由村委会自行收取),各村委会原则上负担1500元,如不足部分村委会还需负担。(注:三溪村委会负责除镇区外的6个村小组垃圾清运)。同时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村委会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村规民约、当地乡贤捐赠和企业资助,确保经费到位。(资金配给详见附表)。
1、建立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健全长效运作机制。各村要加快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建设,村庄每5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建立固定的清扫保洁队伍,并应有必要的垃圾收集工具和垃圾转运车辆,可采取“户前三包”、村规民约和专业保洁相结合的办法,建立起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2、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机制。各村保洁人员负责本村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工作,保障垃圾收集工作无死角、无遗漏。农户负责自家庭院及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垃圾收集后送到本村的垃圾收集点。
3、积极探索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各村要根据农村生活垃圾无机物含量少的特点,积极推行有机物就地堆肥、沼气池建设及改厨改厕相结合。
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击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把长效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工作纳入村委会重点工作,各村委会要建立村级卫生保洁人员管理、考核制度,加强对本村垃圾规范化管理的检查和督促。同时,由镇人大、财会、城建等相关部门组成巡查组,每季度末对每个村的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评结果列入年度考核;对垃圾能及时收集清运且没人投诉的村委会,镇政府按本方案规定满额发放应该拨付的资金给该村委会;对垃圾不能及时收集清运且投诉严重的村委会,每发现一次在镇政府下拨工作经费中扣罚200元,扣完为止。
为认真贯彻落实《曹庄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到生活垃圾日清日洁,确保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专项工作方案。
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和组织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现曹庄镇镇域内的“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
从治理农村“脏、乱、差”入手,重点清理“五堆”,推行垃圾桶、清运车和垃圾中转站“三位一体”运行机制,环卫保洁经费纳入村集体支出,按照平均每人每天不低于0.3公斤的垃圾处理量,建立起“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统一收集、统一处理。
具体任务:
1、镇驻地采取市场化方式成立环卫保洁公司,保洁人员按驻地人口数量的2%-3%的比例进行配备,负责驻地道路、绿化带、广场等日常清扫保洁。
2、各村居要成立专门保洁队伍,按照全村常住人口1.5%-2%的比例配备专业保洁员,配备专业保洁员,具体负责街巷清扫、垃圾收集和垃圾桶的管护等工作。
3、机制建设。各村街要将环卫保洁经费纳入村集体预算,建立完善环卫保洁制度,加强对村环卫保洁人员的管理、监督、考核,落实好“户集、村收、镇运、镇处理”的镇村生活垃圾处置机制;实行集中倾倒,统一收集、统一处理。
4、设施维护。各村街要认真抓好生活垃圾清运车及生活垃圾收集桶的管护,确保环卫设施正常运行;要及时与镇环卫部门清运公司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协议,做好协议的执行落实;各村居要按每20户—30户合理设置一组或一个密闭式塑料垃圾桶。
5、管理成效。各村街无“三堆”现象;镇村生活垃圾要及时压缩、清运到县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不长时间积存生活垃圾;村内道路两侧、房前屋后无积存垃圾;河溪及村内沟渠、池塘、水库等无明显漂浮垃圾;无柴堆、粪堆、垃圾堆、杂物堆、煤土堆等,无建筑材料占道;村居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到镇街驻地中转,无乱扔乱倒等随意处置现象,完成每人每天0.3公斤生活垃圾收集压缩任务。
为进一步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环境整治中的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特成立曹庄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2、完善保洁人员队伍,确保公共场所、公厕、市场街道、公路沿线无生活垃圾堆积,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做好镇域内垃圾桶、垃圾中转站管理与维护工作。
4、建立健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体系,形成垃圾清运处理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义新农村需要,清除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六边”现象,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密闭收运,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按照“服务中心,因地制宜,立足长效,集约利用”的原则,围绕《xx市关于全面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的》的部署和要求,逐步实现“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运作模式,进一步规范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加快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重点整治农村脏乱差现象,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完善向农村延伸,环境监管向农村覆盖,环保投入向农村倾斜,建立农村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每个自然村至少设置一个垃圾堆放点,每个行政村设一个垃圾集中点;做到及时、规范处理现有垃圾;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村容镇貌整洁卫生。
1、镇村一体、科学规划。将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我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镇各部门协同专项整治规划,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内容、重点区域、主要措施和实施步骤。
2、明确职责,强化管理。一是发挥农村群众建设洁净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镇村要通过宣传发动,典型带动,组织推动,引导农民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环保意识,自觉承担房前屋后的卫生整治保洁,自觉参与村庄环境的综合整治。二是加强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各村委会是辖区范围垃圾收集清运的责任主体,要负责引导村民将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处理,对可利用或可自然分解的垃圾尽可能采用生态循环方式处理;严禁将工业生产垃圾倒入生活垃圾箱中。保洁人员每天定时收集垃圾,并将垃圾运至垃圾集中点;村垃圾堆放点和集中点的垃圾必须及时清运,保持垃圾堆放点和集中点不产生异味,不滋生蚊蝇,对周围环境不造成二次污染。
3、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为切实加强领导,镇已成立了三溪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各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辖区生活垃圾处理清运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整合力量。细化,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各自责任;通过各种形式加大环境保护、生态文化的宣传力度;通过村规民约、卫生、宣传标语、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倡导,使这项工作真正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各村要积极采取多渠道融集资金,要按照“谁投入、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采取费用四级负担的方式解决,即市财政按各村委会农村户籍人口每人每年补助2元(以公安部门统计的人口为准),镇按各村委会的农村户籍人口1000人以下1000元/年,1000-1500人的1500元/年,1500人以上2000元,村民每户每月缴交卫生费1元(由村委会自行收取),各村委会原则上负担1500元,如不足部分村委会还需负担。(注:三溪村委会负责除镇区外的6个村小组垃圾清运)。同时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村委会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村规民约、当地乡贤捐赠和企业资助,确保经费到位。(资金配给详见附表)。
1、建立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健全长效运作机制。各村要加快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建设,村庄每5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建立固定的清扫保洁队伍,并应有必要的垃圾收集工具和垃圾转运车辆,可采取“户前三包”、村规民约和专业保洁相结合的,建立起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2、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机制。各村保洁人员负责本村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工作,保障垃圾收集工作无死角、无遗漏。农户负责自家庭院及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垃圾收集后送到本村的垃圾收集点。
3、积极探索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各村要根据农村生活垃圾无机物含量少的特点,积极推行有机物就地堆肥、沼气池建设及改厨改厕相结合。
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击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把长效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工作纳入村委会重点工作,各村委会要建立村级卫生保洁人员管理、考核,加强对本村垃圾规范化管理的检查和督促。同时,由镇人大、财会、城建等相关部门组成巡查组,每季度末对每个村的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评结果列入年度考核;对垃圾能及时收集清运且没人投诉的村委会,镇政府按本方案满额发放应该拨付的资金给该村委会;对垃圾不能及时收集清运且投诉严重的村委会,每发现一次在镇政府下拨工作经费中扣罚200元,扣完为止。
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管理,妥善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机制,按照“方便群众、便于运转、生态环保”的原则,结合镇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建立“户分类、村监管、镇收集、县处理”的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常态化、规范化管理,集中开展生活垃圾清运行动,清除卫生死角,规范处理存量垃圾;建立属地管理责任机制,实行镇政府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确保各村专人负责,全面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一)垃圾分类。
各村要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垃圾分类收集的重要意义,引导村民对生活垃圾和非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自备垃圾袋或垃圾桶盛装垃圾,存放于农户自家院内,生活垃圾日常不出户。
(二)集中清运。
各片垃圾清运员按规定路线,定时、定点上门将农户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转到指定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工作中,必须按社逐户清运到位,并督促农户将垃圾分类装车,建筑垃圾、生产垃圾等不符合中转站收集要求的垃圾不得入车,不得洒漏污染路面。垃圾中转站倾倒垃圾时,要严格遵守中转站相关规定,照章操作。各村要督促垃圾清运员逐户收集,督促农户按要求分类收集,并按时投入车内。
(三)人员配备。
根据我镇实际共需聘用7名垃圾清运员,垃圾清运员要求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遵纪守法,能够按时完成垃圾清运任务。镇政府负责购买垃圾清运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第三方保险,用工合同由镇政府与清运员统一签订,工资由镇政府统一发放,全额工资为1300元/月,依每月考勤情况支付工资。
(四)路线安排。
本着方便沿线各村社垃圾收集运送的目的,将全镇33个村、246个生产合作社划分为7个片区,合理安排垃圾收集清运路线、日程及车辆(详见附件:垃圾转运路线及日程安排表),对全镇所有收集清运路线上的生产合作社每周收集1次垃圾。垃圾收集车经过试运行,到达各社、农户的时间形成相对固定时间点,相互不耽误时间,确保所有农户垃圾按时清运。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列入镇、村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司法所所长、城管中队中队长赵建锋同志任组长,副镇长李光耀、李祯年二同志任副组长,罗普业、刘生武、曾令泽为成员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生活垃圾转运车辆统筹调配、垃圾清运员管理考勤及其他相关事务性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村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农户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引导、垃圾清运员工作情况的监督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村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意识。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群众、人大代表要带头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为广大群众起示范带头作用,树立科学文明生活方式榜样。要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列入乡规民约中,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时尚的生活方式。要积极组织开展评星亮丑等活动,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三)强化考勤管理。
要切实加强垃圾清运员日常管理,督促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工作日,冬春季上午8:30到岗、夏秋季上午7:30到岗,在车辆定点停放处签到,检查好车辆后,按照工作安排表确定的村社开展工作;工作完成后,清运员要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并由村干部在工作日志上签字确认,算为整天出勤;当天清运工作结束后,将车辆在固定地点有序停放,按要求签字交接后方可下班。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听从镇上统一调度。严格执行工作考勤制度,实行工资发放与日常出勤、考勤挂钩,不得无故缺席、脱岗。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要爱护清运车辆,经常清洗检修车辆,保持车辆干净整洁、正常运行,不得野蛮清运,人为损坏车辆。严禁公车私用,若发生事故,责任自负,从严处理。
垃圾收集及清运方案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乡村环境治理,切实改善乡村环境质量,构建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的人文环境,实现全县乡村生活垃圾收集治理全覆盖,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发展乡村战略决策部署,以实现乡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为目标,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措施,因地制宜推进全县乡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建立健全乡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为建设实力、活力、美丽、幸福新,营造优美的城乡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域覆盖、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县住建局统筹,各乡镇具体落实,各司其职,引导全县群众主动参与治理,形成乡村生活垃圾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目标。
以全县乡村环境卫生治理为重点,以实现“农户定时投放、乡镇负责清扫并收集运送到垃圾中转站、住建部门压缩后转运到县垃圾处理场、县垃圾焚烧发电厂统一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为总目标,实现乡村道路、街道、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100%,建筑垃圾治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二、运行内容。
(一)覆盖范围。
乡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覆盖全县12个乡镇178个行政村(城中村除外)的乡村通村道路、主干街道、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广场、学校等公共场所辐射人口35.9万余人。
(二)运行方式。
各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负责本辖区内所有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和转运,负责本辖区内的建筑和渣土垃圾治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渣土填埋场,实行渣土就近填埋覆土复绿复耕,渣土填埋场优先选择非耕地,设立地点由乡镇政府选址并报县自然资源局和县住建局备案(见附件2)。各乡镇具体的运行方式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可以自己组建保洁队伍,也可以购买第三方服务。县城规划区、东镇镇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筑垃圾管理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由星境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承办。
(三)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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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从年度转移支付中按照统计人数每人每年12元的标准自筹保洁经费,用于发放保洁员和集镇环卫工人的工资;县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给各乡镇拨付补贴资金,用于车辆油料补贴、人员工伤保险等。
(四)运行标准。
3.车容整洁。农用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小平车等所有垃圾收集清运车辆要保持车容整洁,标志清晰。文明作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装卸,无垃圾抛洒滴漏,防止二次污染。垃圾收集转运作业完成后,要保持车走地面干净,垃圾桶干净整洁、摆放规范整齐。
5.垃圾分类。坚持生活垃圾源头减量,集中处理的原则,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总体要求,实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源头分类,对可回收物进行再利用处置,将生活垃圾运送到中转站进行压缩,对有害垃圾特殊处理,对建筑渣土垃圾进行定点填埋,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集中处理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成立由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和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乡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乡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志诚同志担任。
县发改局负责研究相关政策,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做好资金保障。
县审计局负责对乡村垃圾收集体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县住建局负责做好日常工作的协调督导,对垃圾中转站、垃圾焚烧发电厂实行严格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制定乡村生活垃圾收集治理体系管理办法和年度考核标准并具体负责督导、考核。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乡镇做好对田间地头的农业面源垃圾整治与管理,加强对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资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
县卫健局负责实施推进卫生乡镇(村社)建设,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作为卫生乡镇(村社)评审的决定性指标。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将乡村生活垃圾收集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考核内容,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实施监督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将工业固体废物倒入渣土填埋场。
县水务局负责河流(河道)、水库等辖区的垃圾治理监管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城乡超市、饭店、宾馆等营业场所环境卫生监管,定期对营业场所生活垃圾治理实施监管和年度考核。
县教育局负贵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治理,做好学生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教育宣传工作。
县交通局、公路段、林业局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管辖范围,负责县域道路、林带的环境卫生治理。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乡村垃圾收集清运体系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垃圾不落地、更美丽”的浓厚氛围,参与日常的检查和督导。
各乡镇政府是乡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辖区通村道路和村庄内外的卫生保洁,落实农户房前屋后和门前的卫生、秩序、绿化“三包”,做到通村道路两侧、村内街道巷道、闲置宅基地块、村外田间地头干净整洁无死角,负责将树枝、秸秆、地膜、农药瓶等农业面源垃圾运送到乡镇垃圾中转站,严禁发生堆放、焚烧等现象负责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六乱”现象,负责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对村民卫生意识的教育和引导,引导全体群众共建美丽家园。
县垃圾焚烧发电厂负责对垃圾中转站运送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做好薪柴垃圾等无害化焚烧处置。
(二)加强考核督导,层层压实责任。
县乡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层层落实责任,加强考核督导,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履行好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乡镇政府要将乡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乡镇长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班子成员是直接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专职管理。
(三)加强奖惩措施,严格赏罚分明。
县乡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暗访的形式对各乡镇收运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管考核,实行季度和年度综合考核计分制。对工作成效明显,长效机制运行良好,且计分在80至100分的乡镇评为优秀,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运行费用5至10万元;对工作成效一般,运行基本正常,计分在60至79分的乡镇评为合格;对工作消极怠慢、运行严重滞后,群众反响较差,且计分低于60分的乡镇将进行电视曝光、通报批评,并扣除运行费用3至5万元。
垃圾收集及清运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我区有关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要求,健全管理机制,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示范作用,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党政班子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工作领导,推进我镇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围绕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有害垃圾回收,稳妥推进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充分发挥我镇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加强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督导制度,着力提高垃圾分类工作实效,不断提升我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
1、开展宣传发动。强化宣传,让干部们明白垃圾是污染源,我们是生产者,同时也是分类投放的责任人,利用此次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契机,开展对各科室的指导宣传检查,做好宣传工作;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2、落实分类职责。按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3、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4、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各设置两个垃圾桶。
2、镇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每一位镇干部、职工应当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义务,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和堆放。为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通报表扬的方式,激励对象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成效显著的个人和科室。
1、做好自查自检。镇各办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份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垃圾收集及清运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加快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环卫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城乡统筹,资源整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体系,实现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一体化管理”,全力打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健康和谐的城乡环境。
建立与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发展相适应的城乡环卫管理体系和环卫服务体系,健全县、乡镇(街道)、村三级齐抓共管的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推进城乡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进程,实现垃圾从以简易填埋和简易焚烧为主的处置方式逐步向卫生填埋和带有烟气处理设备的焚烧处置方式过渡,使全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一)建立环境卫生网络管理机制。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的运行监管,保证其正常有序运转,县城区内生活垃圾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清运,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城乡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按每1.5万人配备1辆清运车辆的标准配备垃圾清运车辆,按每75人配备1个垃圾箱的标准配备垃圾箱,按每300人配备名保洁人员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每天保洁人员将各户门口垃圾定时收集运送到村内的垃圾箱,由乡镇(街道)清运车辆进行收集并运送到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或乡镇(街道)无害化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广饶街道、乐安街道、大王镇、稻庄镇、李鹊镇、花官镇辖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送到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可焚烧的固体垃圾运送到自建垃圾处理场自行集中处理。丁庄镇、大码头镇、陈官乡辖区内产生的各类垃圾集中收集运送到自建垃圾处理场自行集中处理。
(二)建立运行资金保障机制。
县财政承担全县垃圾清运车辆、垃圾箱购置费用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各乡镇(街道)承担辖区内的垃圾清运费、保洁人员工资、垃圾箱和清运车辆维修维护费、自建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费等费用。各乡镇(街道)每年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专项经费,保障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正常运行。
(三)建立考核机制。
县政府将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纳入对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的年度综合考核。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进行考核。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实际,成立相应组织管理机构,配备精干力量,全力抓好辖区内村—庄(社区)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5日)。
放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良好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社会氛围。
(二)准备及试运行阶段(3月6日至3月25日)。
1.统一采购垃圾集中清运车辆及垃圾箱并配发到各乡镇(道),各乡镇(街道)、村(居)按标准配齐保洁人员及垃圾集中清运车辆驾驶员。
2.县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县环保、安监、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运行前初步验收,确保其达到运行条件。
3.各乡镇(街道)成立组织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管理运行制度;对政府(办事处)驻地及辖区内所有村庄(社区)和道路两侧的垃圾进行集中清运。
(三)检查验收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
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共同对各乡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准备及试运行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确保3月31日前全部验收合格。
(四)运行管理阶段。
全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全面运行后,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实行月检查、月调度、月考核,月考核结果及时报县政府,每月考核结果累计计分,作为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广饶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加强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精力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多形式、不间断地宣传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逐步增强群众的文明意识和卫生意识。
(三)明确责任,严格督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层级责任制,将任务层层细化、量化、指标化,落实到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各村卫生保洁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标准,落实农户门前屋后保洁的各项制度;各保洁员要按照标准要求及时清扫、按时清运,确保农村卫生环境整洁,无垃圾污染。对因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按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予以通报表扬。
垃圾收集及清运方案篇六
为营造健康、宜居的人居环境,树立美丽**的良好形象,决定在全镇开展“探索垃圾处理新模式,打造清洁美丽新**”,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为核心,按照镇村统筹、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开展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规范健全镇村垃圾处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打造一个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优美乡镇。
通过开展镇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清除“脏、乱、差”现象,建立镇、村保洁服务组织,健全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完善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保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制度,达到环境整洁、容貌美观、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目标。
镇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两治理两建立”,即:治理环境卫生、治理村容村貌,建立保洁队伍、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按照“三有”(有一支保洁员队伍,负责村(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有一套垃圾回收清运处理设施,开展村(社区)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工作;有一套长效环卫管理机制,做到环卫管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村规民约建立,家家户户“门前三包”落实,定期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活动)的总体要求,推动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垃圾处理取得实效,形成长效制度。
(一)农村(社区)垃圾处理。
1、划定包干区:以自然村为单位,视情划分为若干小块,各户主要负责本户房前屋后的日常保洁。
2、配齐必要的环卫设备和设施:村(居)民自备垃圾桶,各自然村按平均每15户建立一个垃圾池的原则,合理规划好垃圾池,用于临时堆放和焚烧垃圾,垃圾池的选址应做到既方便群众又方便清运。垃圾池的建设由各村自行组织实施,镇政府安排一定的资金补助。每个行政村要建立1—2个垃圾集中填埋场,用于本村的垃圾填埋。填埋场的选址要做到既不影响群众生活又方便垃圾清运车辆通行。
3、垃圾初分类:以村民小组或居民点为单位,选择低保户、村民小组长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组建村级保洁队伍,主要工作是对垃圾进行初分类和焚烧不可回收垃圾,监督本地环境卫生状况。废纸、塑料、金属和布料等可回收垃圾,实行定点存放,由废品收购人员定期上门统一收购;菜根、菜叶、果皮、煤灰等厨余垃圾,通过自行填埋,充分发酵循环使用;废旧电池、废旧灯具、过期药品、烟头、医疗器械等有害垃圾,由清运工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尿不湿、破旧衣物等不可回收垃圾,先焚烧,残渣定期清理后再放入填埋坑。树枝、树叶、建筑垃圾等禁止倒入垃圾池。村教学点由该点负责收集与焚烧。
4、垃圾清运:残渣清运工作由镇政府通过招标方式由专人负责,由工作人员将焚烧后的残渣清运至各村垃圾填埋场,每月清运两次,实行集中填埋。
(二)集镇垃圾处理。
重点是做好日常保洁,稳定保洁队伍,健全保洁制度。各户配置一个垃圾桶,由固定人员每日收集垃圾,中学、中心小学固定一垃圾池,由固定人员每日收集垃圾,做到不留死角,垃圾不过夜。农贸市场及其他企业单位自行收集清运处理本单位垃圾。完善对镇垃圾填埋场的改造和管理,合理设置垃圾箱,提高集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三)公路沿线垃圾处理。
安莲公路和洋钱公路沿线暴露垃圾,包括飘散的杂物和白色垃圾,清除粪堆等。公路沿线全面整治村容村貌,清理乱涂乱画,拆除残垣断壁,清除路边堆放柴草等。全面疏浚、畅通沿线排水沟渠,清除淤泥,清理杂草,清理污水。沿线垃圾仍由原公益性岗位人员清扫清运,保持时积时清,其他村道垃圾清扫清运由各村(社区)组织。
(四)其他环境清洁整治工作。
每年开展两次(夏初和年底)集中环境清洁整治活动。动员全体村民共同参与环境综合整治。
1、清洁家园。清扫垃圾,清除杂物,清洁房屋,消除卫生死角。房前屋后、河塘沟渠、道路等范围内的暴露垃圾,清理屋前屋后乱堆放的柴草、杂物,清理破损的广告、标语、横幅等。清理影响村容村貌的废旧房屋、残墙断壁,合理布局,清洁杂屋、栏舍。
2、清洁水源。加强饮用水水源特别是重点水源地环境整治,清淤治理村(社区)水井、水塘、小河流、排水沟、下水道,清理水面漂浮垃圾,处理厕所、畜禽场(圈、栏)污水排放。选择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村进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强对村级污水的处理。
3、清洁田园。对田园进行全面清洁,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清收和处理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如烤烟田塑料薄膜、药水瓶等、医药垃圾及其他有害垃圾,控制农药、化肥等过量使用,大力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实用技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活动时间为20**年**月至20**年**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总的要求是要边发动,边行动,迅速形成声势,建立长效机制。
(一)宣传发动阶段。通过横幅、短信、发放宣传单等方式集中宣传,各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宣讲、走访、调研活动,采取召开村两委、村民代表、党员座谈会,对每家每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清洁**的意义与内容,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并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广泛组织发动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形成上下互动、社会共建、人人动手、全民行动的声势氛围。集中各种资源、资金改善基础设施,全面推进清洁**活动。
(三)巩固提升阶段。适时对活动实施的项目和内容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巩固活动成果,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四)验收总结阶段。由镇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督查考评组,对全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评,总结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对活动开展好、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力、验收不达标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其他领导分工负责,镇成立清洁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推动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宣传发动,营造气氛。
通过深入村组召开座谈会、群众大会,开展乡村干部志愿清洁行动,各村悬挂横幅、标语、制作宣传栏、温馨提示牌、发放“致农户的一封信”等,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处理农村垃圾是与他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件大事,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品质的好事。提高群众对环境卫生改革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率,提高群众素质,自觉遵守并逐步养成良好文明卫生习惯。
(三)加大投入,保障到位。
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镇从烟税总返还中先提取百分之十,总资金约30万元,用于专项保障保洁人员、垃圾收运设施和运行管护。村组保洁员(兼卫生督导员)误工补助,以一人负责三个垃圾池,每人每年1000元左右为宜,资金来源可由各村民小组通过群众自筹或组集体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解决。群众自筹一般以户为单位,每户20元,按年收取。具体的误工补助标准、筹资方式和保洁员人选由各村民小组根据本组实际召开村民大会确定,会上一并制定有关村规民约,确定切实可行的垃圾处理办法,并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的其他长效推动机制。
(四)加强检查督查,严格考核。
镇政府与各村(居)支委要签定责任状,纳入年终考核。镇成立督查考核组,通过日常督查与季度考评等方式,建立对村(社区)委的检查评比机制。各村聘请有威望、敢负责,公道正派的老党员、老干部担任卫生义务监察员,督促保洁人员和各农户做好各自卫生保洁工作。
(五)完善管理制度。
大力推行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明确划分责任区,制定责任区标准和奖惩措施,形成“政府组织、村民自治、专业保洁”的管理格局。同时在广大群众中推行清洁卫生评比星级户活动,在每个村的宣传栏里设置卫生评比栏,根据评比结果,对五星级的农户每月奖励一定的奖品,对不上星级的不清洁家庭和不按规定乱倒垃圾的人员则公开曝光。镇城管中队负责垃圾处理有关制度的落实,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村规民约结合起来,调动群众积极性,倡导讲究卫生、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培养村民文明意识和习惯养成,推动镇村环境标本兼治。
垃圾收集及清运方案篇七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推行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6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城市〔20**〕734号)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坚决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置系统”的指示精神,按照生态宜居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强化源头抓起、系统治理、依法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发挥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引领,逐步铺开。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充分发挥试点乡村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全县推广铺开。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施行市场化运作新路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环境。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工作目标。
到20**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8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一)强化乡镇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切实将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村,夯实分类处理基础,确保各乡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高效处理模式。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垃圾分类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合理配备保洁员数量,确保分类工作有效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分拣、分类处理、处置模式、设施建设等方面。
1.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可分为四大类:可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可腐烂垃圾,是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残次水果、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可回收垃圾,是指适宜回收的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是指除可腐烂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塑料袋、旧织物、废弃生活用品等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收集分拣。根据农村实际和简便易操作原则,采用“二次四分法”,即农户对生活垃圾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进行一次分类,并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村保洁员在农户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对不可腐烂垃圾再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3.分类处理。可腐烂垃圾由保洁员直接运往阳光堆肥房进行堆肥无害化处理;可回收垃圾由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清运至深埋桶或中转站暂存,定期用专车运送到县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存放,并由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处置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结合各乡镇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地势地貌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在北部乡镇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9座,在南部乡镇新建深埋桶282个,在全县境内新建阳光堆肥房18座,垃圾分类亭1270座,投放入户垃圾分类桶287946个,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再生循环体系建设。优先支持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的发展,在城区建立10个垃圾回收点,在各乡镇设垃圾回收站。鼓励保洁员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增加收入。鼓励供销社按照统一培训、统一车辆、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计量器具、统一归口缴存商品和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区域、规范服务标准的“六统一”“三规范”,打造覆盖全县城乡的规模化、规范化、公益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制定《光山县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构建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五)强化制度标准执行,扎实推进运行体系建设。加强分类处理的制度标准,以制度标准规范源头分类。建立考核检查制度,督促农户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建立分类处理信息统计上报、考评奖惩等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以每月产生的有机肥料、回收的再生资源和真实垃圾三者比例,考核垃圾分类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光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和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其中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吴玉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外乡镇(街区)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各乡镇(街区)、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相应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明确工作分工。
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乡镇(街区)工作;做好统计与分析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对强制分类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进行季度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公益性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双星创建”考核体系。
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及考核工作,负责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并进行管理,积极推进乡村、社区垃圾回收网点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居民生活中产生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率。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各公共机构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的保障与使用监督管理。
县工信局(科技局):负责鼓励农村生活垃圾等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宣传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阳光堆肥房、垃圾中转站等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供应保障工作。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广播电视台: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垃圾分类工作。
县住建局: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工作;规划及督促配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将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内容。
县政务大数据局:在智慧光山设立餐厨垃圾管理平台,构建垃圾分类“互联网+”管理系统。
市生态环境局光山分局:负责建立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指导协调有害垃圾的处置工作;协调天瑞水泥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各级教育机构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县妇联:负责组织妇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互动,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及志愿者参与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体验活动。
农村环卫运营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建设,做好有害垃圾收集、储存、包装、运输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划分,做好本系统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各乡镇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管理参照县城管理方案执行。
(三)加强示范引领。扎实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活动,以三星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争创省级人居示范村为重点,创建高标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示范村。通过示范先行,典型引路,连线成片,持续完善,助推垃圾分类逐步覆盖全县所有农村。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平台和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纳入教学机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户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自觉参与、支持、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统筹社会资源,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讲座,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素养。
(五)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目标考核,把垃圾分类处理纳入生态文明、四水共治、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时将垃圾分类成效作为各乡镇年度考核和年终人居环境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评价依据。建立日常督导抽查、电话调查、第三方暗访、年终督查等机制。建立分类信息报送、督查激励等制度,实行县月检查、乡镇周检查、村日检查制度,实现县、乡镇、村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依规处置。
垃圾收集及清运方案篇八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及市政府《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彻底解决农村垃圾收集转运问题,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一)继续推进实施农村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坚持户定点、屯收集、运营企业转运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鼓励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继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重点村屯全部使用环保桶并聘请保洁员,保洁员工资列入市财政预算。
(二)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台账,实施治理工作月报和季查制度,每年年底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建立起生活垃圾清理和环卫保洁长效机制。
(一)全力推进垃圾处理一体化。
在各村屯配置保洁员(由当地村民构成)负责将村屯内的生活垃圾运送到环保收集桶中,再由吊装垃圾车将所有进入环保收集桶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压缩、转运到垃圾终端处理厂。
(二)建章立制,规范乡镇保洁员队伍建设,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质量。
对现存垃圾收集存在的情况进行梳理,清理不能正常履职的保洁员,使保洁员队伍职业化,提高服务水平和薪资。建立管理制度,包含乡镇工作人员、企业、保洁员都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保证各个方面流畅沟通、完美衔接。让保洁员了解本职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保证项目能够正常运行。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现状:目前存在垃圾不入环保桶、环保桶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垃圾质量混杂、桶台管理不到位、农户对生活垃圾概念模糊,建筑垃圾、树枝、泥土等随意丢入环保桶中。保洁员作用发挥不好,保洁员工作缺乏积极性,生产出的垃圾未能及时入桶。部分保洁员的年龄偏大、身体状况差不能正常履职。针对以上问题,采取工作措施如下:
(一)规范管理保洁队伍。组织指导村屯选择出有责任心的保洁员,合理制定工资标准,明确保洁员职责,细化保洁员管理的范围。建立保洁员考核制度,推行绩效考核制度,精简保洁员人数,来提高保洁员工资,激发工作积极性,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管护长效机制。细化工作标准,基本原则是:1.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保洁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保洁员长期性特点。2.以勤为先,注重实绩。把村屯环境卫生放在首位,注重时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3.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保洁员全身心投入到卫生保洁工作中,引导保洁员不断提高责任意识和以屯为家的思想。4.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一两个村屯开展试点。1.了解村屯现有保洁员将自身工作范围扩大到其他村屯。2.将现有的保洁员队伍整合,去除年龄大的和年龄小的以及没有工作能力和工作干的不够好的,争取缩减到原来人数的三分之一。3.根据往年保洁员工资发放的时间,选择一个时间节点开始执行。4.制定相关规则进行督导。
(二)加强监管力度。城建办作为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整体工作进展情况,掌握各个工作环节的情况,社区、村屯遇到的困难要协助解决,督查环保桶的实际使用情况,做好监督、督导、协调工作,对出现问题的部门也要进行通报。对各社区、村屯转运企业垃圾收运情况实行周督察、月考核和年总评制度,保证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三)加大宣传范围。城建办牵头,联合社区、村屯、清运企业,在农闲时到村里进行宣传关于农村垃圾分类和正确使用环保桶,大力宣传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知识,着力提高辖区内群众的环境卫生保护意识,让农户认识到处理生活垃圾的重要性。使农户从被动执行生活垃圾处理到主动和提醒别人去进行生活垃圾处理。具体宣传方式:1.在各个村委会公示栏粘贴宣传海报、各村悬挂标语、向村民发放关于如何处理生活垃圾的手册。2.培训村干部学习处理生活垃圾的知识后,由村干部回到各自村屯向村民讲解如何处理垃圾。3.由城建办牵头,组织乡镇工作人员到生活垃圾处理不好的村屯进行政策宣讲。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镇、村要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具体实施,重点落实好各责任区党员、村民组长、等监督管理人员和保洁员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奖惩措施,量化目标任务,把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镇、村要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进行动员部署,要按照方案要求,逐一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责任,确保每个村屯保洁到位、监管得力,严禁形式化、走过场。
(三)多措并举,形成常态。各村要结合实际,把握重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长效化、常态化管理机制,特别是落实好广大农户“门前三包”“卫生评比”工作责任制,通过“卫生村”“卫生户”的评选、挂牌激发农户兴趣,努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切实提高广大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