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按照一定的目标和计划,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提出的一种具体行动方案。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先明确我们的目标是什么。使用合适的沟通和反馈机制,可以更好地实施方案。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方案篇一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资料保存安全、完整,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档案管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公司档案管理维护工作。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各水厂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公司员工均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五条 档案的分类及保存期限
(一)本级党的代表大会、共青团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大会的一套材料存永久。代表大会的通知、日程、参加人名单、会议决议、选举的结果、会议的报告、会议材料等。
(二)本级党委、政协、纪委、共青团、工会、妇联、执委会、全体委员会会议、政府常务会、办公会议的文件材料,公报、决定、决议、记录、纪要、讨论通过的文件、领导人讲话、参加人员名册永久保存。
(三)本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构成及变更材料会议形成的通知、议程、报告、决定、决议、记录、纪要、领导人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参加人名单、在履职和维权过程形成的文件,永久保存。
(四)本企业资本登记、资本变动、融资文件材料、股权转让、债券融资、股东股权登记等材料永久保存。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永久保存。本企业资产管理文件,土地、房屋、基础设施、不动产产权登记、自然资源所有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永久保存。
(五)本机关党的、行政的办公会记录、纪要永久保存。
(六)本机关召开的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会议的请示、批复、议程、决定、决议、总结报告、记录、纪要、会议的材料及联合召开的会议等永久保存。
(七)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单位工作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讲话、照片等永久保存。
(八)本单位向上级主管单位的请示、报告有批复的存永久,无批复重要事项存30年,无批复一般事项存10年。
(九)本单位收到的有关机关、上级主管单位机构制发的文件材料,涉及本单位经营管理主要事项存永久。
(十)本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企业发生的业务往来、战略合作协议、合同、协议、公告、公示、审计、法律事务、保险等存永久。
(十一)本单位的业务文件材料
1、本单位制定的管理办法,中长期规划纲要,经营决策文件永久保存。
2、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任务目标永久保存。
其中:党的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永久保存。
行政的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永久保存。
工会的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永久保存。
团委的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永久保存。
各个厂的的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永久保存。
各部门的年度计划、总结存30年。
3、统计报表:反映本单位年度的各项各类年报表永久保存。
(1)党的党员、党组织报表等永久保存。
(2)行政向上级报的报表永久保存。
(3)厂的生产年、月报表(反映生产状况,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永久保存。
(4)团员团的工作报表永久保存。
(5)教育培训、安全、计划生育、档案统计、人力资源、劳资等,凡是向上级交的表都应存档,年度表永久保存,月季报表如果没有同类年报表,提高档次永久保存。
(6)物质统计报表永久保存。
(7)工业普查报表永久保存。
4、本单位编辑、编写的文件材料永久保存。
5、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办法永久保存;财务预算、决策永久保存;财务年计划、总结30年。
6、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制度、规划、决定报告等永久保存;人员的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定职、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安置等文件永久保存;任免、升降、奖惩、考核、职称评聘等永久保存;劳动合同永久保存;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永久保存,以下30年;收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保存,警告30年;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关系的介绍信,存根永久;每年底在册职工名册永久保存。
7、党员名册每年底写一份存永久;转出、转入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永久保存。
8、共青团劳动竞赛、表彰先进、团费管理、重要的文体活动永久保存。
9、本机关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永久保存。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印章启用和作废永久保存。
10、企业认、达标等活动的呈报、审批材料、企业获得的资质、信誉证书永久保存。
11、本企业生产组织、质量、能源、设备、安全、消防、环保、计量、科技、信息化、标准、图书、机要、档案、保密、保卫、综合治理、信访、外事、情报、市场营销等管理文件重要材料、计划、总结永久保存。
12、环境保护工作制度、总结、环保调查、监测、分析永久保存。环境影响评价书、环保污染防治措施、总结、报告、污染事故抢救、调查、处理文件材料永久保存。
13、企业住房、房产分配、出售、出租工作文件材料永久保存。职工承租、购置企业房产的合同、协议有关手续永久保存。
14、新闻媒体对本企业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永久保存。本企业文化建设、纪念、庆典活动重要的永久保存。一般的30年。
15、除纸质材料外,有保存价值的光盘、照片等永久保存。
第六条 档案存放地点及归档时间
1、公司各部门、各水厂档案统一存放于公司总部档案室。
2、公司各部门、各水厂上一年度档案于本年度2—3月按要求交至公司档案室,5—6月由档案整理人员对上一年度档案进行整理和系统录入。
第七条 立卷
1、正本在前,定稿在后为1件;正文在前,附件在后为1件;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为1件;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为1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为1件;批复在前,请示在后为1件;汉文本在前,少数民族文字在后为1件;中文在前,外文在后为1件。文件处理单应与文件为1件,不应单独存放。草稿,修改稿都是未定稿,都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都不需保存。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1件(原装订本不拆)。
2、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批复年立卷,跨年度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文件放在规划批复年立卷。
3、卷内文件资料按时间顺序排列,时间相同的可顺序排列。
4、卷内文件材料需根据卷内目录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正面的右上角。
第八条 案卷质量
1、案卷封面,应做到工整,清晰,封面文字应能准确反映出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
2、卷内文件需完好、清晰,破损的文件要进行裱糊。
3、案卷卷首为《卷内目录》,卷内文件没有提名的,由文件整理人员根据内容拟定标题。
4、案卷装订前要拆除金属物。
5、案卷卷末为《备考表》应写明立卷人,审核人,立卷时间。
6、归档部门应指定专人将归档文件分类别按照归档要求编制归档文件目录,与归档文件一同交至公司档案室。档案整理人员负责对目录与存档资料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将退回存档部门重新整理。审查合格的档案由档案整理人员按类别存放于档案室。
第九条 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第十条 公司原始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需由申请借阅部门填写《档案借阅审批表》,经申请部门经理及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出。借出文件资料应由申请借阅部门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归还。
第十一条 需对档案文件资料进行复印的,应由申请借阅部门填写《档案借阅审批表》,完成档案借阅登记手续后方可借阅复印档案;不需复印及借出的,需填写《档案查阅单》,完成查阅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
第十二条 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借阅档案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四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将档案任意保留和私藏。
第十五条 对经鉴定没有保管价值的档案,需填写《档案销毁清单》,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统一销毁。
第十六条 档案销毁工作须有2人在场方可进行,由档案递送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销毁,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监销。
第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总公司、和本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方案篇二
为加强企业档案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更好地为企业经营生产服务,根据《档案法》及总公司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1.适用范围。
公司档案主要包括:1.党群工作;2.行政管理;3.经营管理类;4.生产技术管理类;5.产品档案;6.科学技术研究档案;7.基建档案;8.设备仪器;9.会计档案;10.干部职工档案等十类档案管理。
2.2.文件资料的形成和归档。
2.2.1.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由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积累、整理和归档;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由各职能部门的兼职档案员分门别类做好日常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2.2.1.1.公司党群工作档案、人事档案、行政档案由办公室按年度进行整理,以上资料于第二年六月底前移交到档案室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归档。
2.2.1.2.经营管理类包括经营部分包合同、分包结算、分包商评价表(包括供应商评价表);生产部的生产计划、统计(表)报表、设备报表、设备检查计划报告等按年度整理、组卷,于第二年六月底前移交档案室归档。
2.2.1.3.生产技术管理类档案由质量部专人按年度负责整理,于第二年六月底前移交档案室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归档。
2.2.1.4.产品档案涉及到的资料由各个部门按《分类规则》11.5进行收集整理,以承接项目全部完工后进行整理,以产品入库时间为准两个月内整理、立卷移交档案室归档。
2.2.1.5.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由技术部在完成每一项科技成果之后两个月内,按《分类规则》11.6进行整理、组卷,并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2.2.1.6基建档案,在基建项目竣工验收质保期后两个月内,由基建领导小组按《档案分类规则》11.7进行整理、组卷、排列、编号,并移交档案室归档。
2.2.1.7.设备仪器档案及新购进设备随机资料,由生产设备部按《分类规则》11.8进行整理、组卷,并在两个月内移交档案室保管。
2.2.1.8.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按《分类规则》11.9整理装订成册,排列编号并编制分类目录。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在本部门保存一年后移到档案室保管。
2.2.2.资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2.2.2.1.文件资料必须保持成套性和完整性。
2.2.2.2.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准确反映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
2.2.2.3.在一个年度或一个项目结束后,由档案员按照文件的特点,系统整理组成一个或若干个保管单位(卷、册、袋、盒),经主管负责人审查签字之后,按移交归档程序和时间要求,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2.2.2.4.每一个保管单位都要填写案卷封面(包括: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保管单位名称、编制日期、张数、保管期限、档案号等)卷内目录和备考表。
2.2.2.5.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文件种类、文件格式等有关要求,书写工整清楚,不准使用圆珠笔、铅笔及纯蓝墨水书写。
2.2.3.归档份数。
2.2.3.1.各类档案归档一份。
2.2.3.2.声像、电子版档案归档二份。
2.2.4.归档案卷的交接。
2.2.4.1.公司各部门形成的技术文件,由资料员按照《分类规则》进行整理,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本部门和公司档案室各存一份),由部门经理审核后移交档案室。
2.2.4.2.公司技术部、质量部形成的技术文件,包括经营管理、产品、基建、科研类等文件,由资料员按照《分类规则》进行整理、组卷,并编写技术文件归档说明书,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本部门和公司档案室各存一份)。
2.2.4.3.确定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a.凡记述和反映公司重要活动和历史面貌,对企业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存。
b.凡在较长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的档案列为长期保存(30年)。
c.凡在短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的'档案列为短期保存。
d.介于两者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保存。
3.1.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接交手续。
3.2.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柜,排列方法一律从左向右自上而下。
3.3.底图存放要扎边平放。蓝图按四号大小琴式折叠。
3.4.借阅档案必须按借阅制度办理。
3.5.每年12月31日前对库房档案进行一次清点、核对,做到账物相符。
4.1.档案库房应具有防火、防盗、防光、防高温气体、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等设施条件。
4.2.档案室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情况应登记,发现问题当即处理或向领导反映解决。
4.3.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如因工作需要进入库房的,应由管理人员陪同。
5.1.档案统计主要包括:档案管理基本情况、档案数量、档案利用效果。
5.2.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如实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表》,并妥善保存,作为积累档案利用的依据。
5.3.档案员要主动与利用者联系,请利用者协助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并将利用效果实例汇编成册。
5.4.档案统计报表每年年底报总公司档案室和唐山市档案局一份,档案室留两份。
6.1.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国家保密制度及公司的档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
6.2.档案管理人员对所保管的档案内容不得泄露。
6.3.不得擅自翻英复英传抄档案、资料。
6.4.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资料,必须送指定造纸厂销毁,不准卖给废品收购站。
6.5.发现档案、资料丢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报告保卫部门。
7.1.借阅档案应根据档案的重要程度履行不同的借阅手续。
7.3.凡外单位借阅档案或复印案卷内容并带出机关者,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方可调阅或复印,“介绍信”留存档案室。
7.4.借阅档案,借出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
7.5.借阅档案的人员,必须保守档案的机密,保证档案的安全,不得涂改、勾划、剪裁、拆散或擅自复英转借。
借出后归还的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核对、检查,发现问题要向借阅人当面提出,查明情况报告领导。
8.1.党群、行政、经营、生产技术管理档案实行新规则的编制归档文件目录;产品、基建、设备仪器、科技、会计档案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等。
8.2.生产经营和其他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为一个全宗。档案室应在文书和业务部门立卷基础上,按照“分类规则”进行分类、组卷、编目、排列、上架。
8.3.档案室根据各类档案的不同要求,分别按年度或项目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
8.4.全宗内的案卷目录,应依分类方案及时间顺序排列并编号,专柜保存,并绘制案卷存放标识。
8.5.应用计算机存贮和检索档案。
9.1.档案的鉴定,由档案鉴定小组负责,档案鉴定小组由公司主管领导、业务技术部门、经理办和档案室的负责人员组成。
9.2.鉴定工作每三至五年进行一次。
9.3.根据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鉴定小组提出存毁意见。
9.4.销毁的档案登记造册,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在销毁册上签字并注明年、月、日,销毁清册立卷归档长期保存。
10.违规处罚。
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责任人及主管领导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1.不按规定整理档案,不按期向档案室移交档案的;。
10.2.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毁、丢失的;。
10.3.伪造、涂改档案的;。
10.4.擅自销毁、抄录、复制档案的;。
10.5.泄露档案内容,造成严重后果的。
11.分类规则。
11.1.档案分类。
依据《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置十个一级类目,即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产品类、科学技术研究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类、干部职工档案类。
11.2.档号编制原则。
11.2.1.唯一性原则:
档案馆内档号应指代单一。不是编号对象应赋于不同代码,一个代码只表示一个编号对象。
11.2.2.合理性原则:档号结构必须与馆藏档案的整理分类体系相适应。
11.2.3.稳定性原则:档号一经确定,一般不应随意改变。
11.2.4.扩充性原则;档号必须留有适当的递增容量,以便适应不断扩充档案的需要。
11.2.5.单性原则:档号力求简短明了,以便减少代码差错,节省存储空间,提高处理效率。
11.3.档号的结构。
目录号―类别号―案卷号―页号。
x―x・xx―xx―x。
11.4.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类目设置及编号。
11.4.2.按二级类目组织案卷。
11.4.3.档号的结构形式。
上述四类档案编号结构形式采用四段式,编号由左至右排列,格式如下:
第一段为目录号。
第二段为一级类目代号,用“0、1、2、3”表示。
第三段为部门代号(二级类目)。
第四段为案卷号,同一保管期限内流水编号。
11.4.4.案卷排列与编目。
同一保管期限内按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的顺序逐年编制流水卷号,分三种保管期限编制案卷目录。
利用新规则进行文件级管理的,同一保管期限内同一年度按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顺序编制流水件号,分三种保管期限编制归档文件目录。
11.5.产品档案类目设置及编号。
产品生产档案按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子项专业设置类目,按二级类目组织案卷。
11.5.1.档号的结构形式。
产品档案结构形成采用四段式,编号由左至右排列,格式如下:。
x―4・xx―xx。
第一段为目录号。
第二段为一级类目,用“4”表示产品档案。
第三段为二级类目,按产品种类或型号设置。
第四段为案卷号,同一类产品档案的编号。
11.6.科学技术研究档案。
11.6.1.类目设置。
科学技术研究档案按科研课题设置类目,二级类目根据科研课题完成的时间顺序编制,按二级类目组织案卷。
11.6.2.编号的结构形式。
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编号的结构形式采用四段式,格式如下:
x―5・xx―x。
第一段为目录号。
第二段为一级类目(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代号,用“5”表示。
第三段为课题代号,根据科研项目排序编号。
第三段为案卷号,按项目流水编号。
11.6.3.案卷排列按二级类目顺序排列。
11.7.基本建设档案类目设置及编号。
11.7.1.类目设置。
基本建设档案按建设项目设置类目,二级类目根据基建项目完成的时间顺序编制,按二级类目组织案卷。
11.7.2.编号的结构形式。
基建档案编号的结构形式采用五段式,格式如下:
x―6・xx・xx―x。
第一段为目录号。
第二段为一级类目(基本建设档案)代号,用“6”表示。
第三段为建设项目代号,根据项目排序编号。
第五段为案卷号,按项目流水编号。
11.7.3.案卷排列按二级类目顺序排列。
11.8.设备仪器档案类目设置及编号。
11.8.1.类目设置.设备仪器档案按设备种类(用途)设置类目,设备仪器类设置八个二级类目(见类目代号表),按单位设备组织案卷。
11.8.2.编号的结构形式。
设备仪器档案的编号结构形式采用五段式,格式如下:
x―7・xx・xx―x。
第一段为目录号。
第一段为一级类目(设备仪器档案)代号,用“7“表示。
第三段为三级类目,根据实有设备食品情况设备。
第四段为案卷号,按二级类目流水编号。
11.8.3.案卷排列:按二级类目顺序排列。
11.9.会计档案分类、编号、排架细则。
11.9.1.类目设置会计档案按文件形式(名称)设置类目,会计档案类设置四个二级类目(见类目代号表)。
11.9.2.会计档案结构形成采用五段式,格式如下:
x―8・xx・xx―x。
第一段为目录号。
第二段为一级类目(会计档案)代号,用“8"表示。
第四段为三级类目代号,用二位自然数表示。
第五段为案卷号,按二级类目流水编号。
11.9.3.案卷排架(凭证、报表、其他)按二级类目从1起流水排列、编号,账簿类按三级类目流水排列编号。
11.10.干部职工档案类目设置及编号。
11.10.1.类目设置。
干部职工档案设置管理人员档案、员工档案、死亡职工档案三个二级类目。
11.10.2.编号的结构形式。
干部职工档案的结构采用四段式,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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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方案篇三
一、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资料者,须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填写查阅登记表;受他人委托者,还须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证件(含复印、传真件)及委托查阅申请书。
二、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按《档案保密制度》办理;查阅本职范围外的重要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查阅珍贵档案时,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手续。
四、提供利用档案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收费。
五、外国组织和人员利用开放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拆卷或损毁。本室工作人员对违规者,有权给予劝告、责令赔偿或其它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内容。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方案篇四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境外档案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合法杈益,满足境外资产监管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作为投资主体或母公司在境外设立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项目部、办事机构等(以下统称境外单位)的档案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境外档案是指境外单位在研发、生产、经营、管理或项目合作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境外档案工作应当在遵循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有利于工作、有利于保密、有利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原则,以企业资产关系为纽带,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确保境外档案完整、准确、有效、系统和安全。
第五条投资主体或母公司在设立境外单位时应当在公司章程或协议中明确档案归属、流向、使用、移交等事项,确保中方权益。
第六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职责负责境外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外交部和我驻外使领馆按照工作职责,结合实际情况,为境外档案的应急管理提供必要协助;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境外档案工作纳入境外投资、资产、合作项目管理内容;海关为境外档案出入境提供通关便利,境外档案出入境制度由国家档案局会同海关总署共同制定并实施。
第七条投资主体或母公司负责本企业境外单位档案工作监督、指导。
第八条境外档案工作应当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归口管理部门、专职档案人员。
第九条境外档案工作主要内容:
(一)编制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指导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负责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和信息化等工作;。
(五)组织档案宣传、培训、研究和业务交流工作;。
(六)负责境外档案移交工作。
第十条境外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档案业务培训;一般选用中方员工。
第十一条境外单位工作人员有保护境外档案的责任和义务。岗位变动时,应当及时办理文件材料移交手续,并清退借阅未还的档案。
第十二条境外单位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移交工作应当纳入业务工作流程,纳入业务工作或项目计划,纳入业务部门职责范围和业务人员岗位责任制,纳入考核体系和奖惩制度。
第十三条境外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依据所在国家、地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结合境外业务实际制定,并报投资主体或母公司审批。资本结构或主营业务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修订完善。
第十四条境外文件材料应当按照归档范围及时收集整理,按规定期限向档案部门移交进行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十五条归档文件材料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二)归档文件材料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将具有凭证作用的复制件归档并作出说明。
(三)电子文件与其元数据一并归档,文件格式符合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有关要求。
(四)非纸质文件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外文文件材料若有中文译文的,应当一并归档;没有中文译文的,译出标题和目录后归档。
(五)归档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有专门需要的可适当增加份数。
第十六条管理、建设项目、设备仪器、科研开发、产品及业务、会计、人事等各类文件材料,参照国内同类文件材料的归档时间并结合境外业务实际定期归挡。
归档文件目录在归档完成后1个月内报投资主体或母公司备案。
第十七条境外单位业务信息系统应当具备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功能,符合电子档案管理要求。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方案篇五
1、为加强本公司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公司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公司档案分为受控档案和非受控档案。
3、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三、归档范围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
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6、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归档要求
1、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3、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归档。
4、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
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
5、档案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6、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五、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 有关规定做好 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2、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文件材料按时归档。
3、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努力维护公司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档案的利用
1、公司档案只有公司内部人员可以借阅,借阅者都要填写《借阅单》,报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其中非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2、档案借阅的最长期限为两周;对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催还,发现损坏、丢失或逾期未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处理。
3、必须严格保密,不准泄露档案材料内容,如发现遗失必须及时汇报,追求责任。
4、不准拆卷及任意抽、换卷内文件或剪贴涂改其字句等;不得任意摘抄或复制案卷内容,如确有需要,必须经领导批准才能摘抄或复制。
5、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不准在档案材料中写字、划线或作记号等。
6、不准转借,必须专人专用。
7、用毕按时归还,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必须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另行办理续借手续。
七、本制度即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企业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重要原始档案遵循“双人双控,共同管理”原则,由总经办统一管理。
第二章 档案归档
第四条 归档范围
(一)
(二) 通用管理:证书、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手册、注册申报资料等。 工程基建:设计文件、图纸、会议记录、招投标文件、造价、工程管理 (变更、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工程验收、工程报批资料等。
(三) 合同:原辅料采购、设备采购、工程基建、技术转移、委托合同、设计 合同、其他合同。
(四) 设备档案:公用系统、物料、仓库等辅助设备;生产部设备、工程部设 备、qc部设备等。
(五)
(六) 员工培训:培训计划、总结、内部培训记录、外部培训报告等。 计量:化测类、力质类、温湿度类、压力类、热工类、长度类、计时类、 流量类等,设备内部校验记录归于设备档案中。
(七) 产品档案:产品批件、包装设计、技术转移资料、产品工艺规程及空白 批记录、质量标准、留样观察和产品稳定性试验资料、产品质量回顾、变更情况、产品药检所检验报告(含送检或抽检)、产品重大质量事故资料等。 (八)
(九)
供应商档案。 质量标准:原料、辅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成品、包装材料等。
(十二) 批记录: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批监控记录、批包装记录等。 (十三) 标准操作规程。
(十四) 验证文件:验证主计划、厂房及公用系统、生产设备验证、qc设备验证、 工程部设备验证、方法验证、工艺验证、清洁验证等。
(十五) 行政类文件:
各类公文。本企业对外的正式发文与相关机构来往的批复;
各类固定资产资料。包括车辆所有原始证照、办公设备、仪器设备说明书、 保修卡等;
所有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件;
在企业文化建设和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声像光碟 等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五条 归档时间
(二) 设备档案、产品档案、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标准操作规程随时产生随 时归档;
(五) 供应商档案按年度归档,于每年1月25日之后2月5日之前将上一年的'
资料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六) (七) 手续; (八)
批记录文件按月归档,于每月25日之后次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
日之后2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九) (十)
其他文件每周一集中归档一次。
未按要求及时归档而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情节
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第六条 归档份数 (一) (二)
原件全部归档,并注明份数、出处。
使用频繁的档案,各使用部门应复印留存自用。
第七条 归档要求 (一) (二) (三) (四)
由档案室和各部门指派一名专人负责归档事宜。 对已经破损或模糊的文件必须先修复再归档。 文件必须通过系统整理后再归档。
文件须经归档部门主管或部门以上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归档。
第八条 归档手续
各类文件归档时,归档部门应填写《文件归档单》一式二份,由归档部门负责人和总经办负责人审批,归档部门和档案室各留存一份,以备查考。由档案员填写《文件归档登记薄》,归档人和档案员共同签字确认。
第三章 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第九条 档案的收集 (一)
由各部门指派专人,每周一对其本部门需要归档的文件进行收集,并进
行分类、排列、编目后移交档案室。
(二) 由档案管理人员定期到各部门对零散的文件进行收集,再进行系统的、
全面的整理。 (三)
收集时要保证档案的质量。如不完整,需进行进一步的收集,对收集不
全的档案,要做好记录。
第十条 档案的整理 (一) (二)
理,并做电子目录方便日后检索。档案编号由英文字母及阿拉伯数字组成,具体说明如下:
7、8、9位代表流水号001~999。
、6位为档案柜号。 、4位为二级分类的编号。 、2位为一级分类的英文缩写。
第四章 档案建档
第十一条 分类梳理
所有归档文件,由档案员建立对应关系的电子版检索目录,并定期核对。
第十五条 电子备份
重要资料的原件须通过扫描等方式建立电子备份,各归档资料如有电子版的也应一并建档备份。
第五章 档案使用和归还
第十六条 档案使用 (一)
文件复印: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复印登记薄》,一般性文件经部门负责人
批准,重要文件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由档案员复印、提供。 (二)
借出已加盖档案专用章的复印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出登记薄》,经
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重要文件及特殊情况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十日后仍未归还的,由档案员跟催或办理重新借出手续。 (三)
借阅原始文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于档案室指定的地点查阅,不得带离档案室,重要文件及特殊情况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 (四)
借出原始文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出登记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最长不超过五个工作日,重要文件及特殊情况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总经办会签;五个工作日后仍未归还的,由档案员跟催或办理重新借出手续;原件借出后不再归还的,须经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总经办会签,档案室保留复印件备查; (五)
外单位借出档案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出登记薄》,须经总经理批准
后方可使用。 (六)
按规定审批,由当事人和档案员在相应登记薄上登记并签字确认方可使
第十七条 档案归还 (一)
档案使用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
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出的各类档案文件在归还时,经检查无误后,应在《档
案借出登记薄》登记,并由使用人和档案员分别签字确认。 (二)
的,由使用人全部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三)
档案归还时内容发生变更的,使用人应及时知会档案员进行更新,以保
持档案的准确性。
第十八条 档案保管与检查 (一)
公司各类应归档文件应集中于档案室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保
存,更不得擅自销毁或据为己有,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全额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二)
每月底,总经办负责人将对档案室的资料进行抽查;每三个月与档案
员共同对档案室的所有资料进行一次彻查,并填写《档案清查记录》。 (三)
档案管理应账实相符。档案损毁或丢失的,由档案员全额承担,并根据
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第六章 档案保管期限和销毁
第二十条 档案的销毁 (一)
对需要进行销毁处理的档案,由档案室填写《档案销毁申请表》,并制作
《档案销毁清册》,包括:本单位和卷宗的简短的历史情况、销毁档案所属年代、保管期限及其数量和详细内容、鉴定的情况和销毁的理由等内容的书面报告,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销毁。 (二)
由档案员进行档案销毁,qa和档案归档部门各指派一人进行监销,档案
销毁须协同保卫部门共同处理。 (三)
档案销毁时档案员要在销毁清册上“销毁情况”一栏注明“已销毁”字
样和日期,监销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确认。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方案篇六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 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 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 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须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第七条 本制度从二o 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方案篇七
为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充分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华氏集团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集团总部及其各公司
1、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人事档案的`管理职责――
(1)负责制订、修改和完善集团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管理制 度与实施等规范;
(2)负责对各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督导;
(3)负责集团直属部门所有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及双龙地产、 华氏百货、天丰物业等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的人事档案管理 工作。
2、各公司办公室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
负责执行本制度,按其要求分级建立规范的人事档案,并负责本 公司所有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员工入职资料
(1)个人简历
(2)应聘登记表
(3)面试评估表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资格复印件材料
(6)两张1寸照片
(7)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或离职证明
(8)试用期考核及转正评估表等
2、合同协议
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劳动合同变更(补充)协议、保密合同、应届毕业生协议、实习协议等。
3、员工薪酬福利资料
《xx集团员工工资、补贴调整审批表》、《高管人员车辆补贴变动 审批表》、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4、员工异动资料
员工职务任(免)命书、职位调动通知等
5、员工培训资料
(1)职前培训:员工入职前接受的各种专业培训证书复印件
6、员工绩效资料
(1)考核记录:员工月度、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表格复印件、考核面谈记录等
(2)奖惩记录:员工的奖励或处罚相关文件复印件
7、员工离职资料
离职申请、离职谈话记录、员工离职手续清单、离职证明等
8、其它相关资料
五、人事档案管理原则
1、实行“一人一档”归类管理原则
(1)真实性――员工信息必须确保真实,有据可查;
(2)完整性――确保员工档案信息完整,没有遗漏;
(3)保密性――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对员工的个人档案绝对保 密,除工作和管理需要不得私自向任何单位及个人提供员工个人档案。
2、人事动态档案管理原则
(1)新入职员工
(2)在职员工
(3)离职、辞退等解除劳动合同员工
各单位设立离职人员档案封存管理,超过两年各公司报集团人 力资源中心统一处理。
3、档案管理要求
严格分类、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员工人事档案,须填写《人事档案查阅申请表》(附件2),并经本单位人事档案负责人批准后,人事档案管理员方可提供就地查阅,不得带走。
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跨部门查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阅上级员工人事档案,特殊情况下须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批准。
3、集团总裁助理以上级别领导、各公司负责人及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可直接通过本单位档案管理员办理查阅手续。
4、外来单位查阅档案时,必须持盖有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人事档案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5、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查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查阅登记表》(附件3)签字登记。
6、查阅档案注意事项:
(1)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和损坏档案材料;
(3)查阅档案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 惩处。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制定并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方案篇八
1、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交行政部统一管理。
2、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兼职档案员(各部门内勤)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可靠(文件的正文与附件、印件与底稿、请示与批复)无缺页、破损现象。
4、下发文件不仅要在硬盘、软盘中保存留档,还应留有书面材料存档。
5、凡归档的文件必须留原件存档,书写整齐,用毛笔、蓝黑色钢笔、碳素笔抄写,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员有权退回原部门重新书写。
6、重要文件如部门需用可进行复印,但原件必须归档。
7、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一律交办公室统一登记、立卷、归档管理。
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工作尽职尽责,自觉遵守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排列、上架、保管、借阅、鉴定、销毁、移交等工作。档案质量和工作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负责公司有关部门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档案库房各项制度的落实。
5、积极提供档案的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利用效果,认真总结经验,为领导决策和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公司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1、各部门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工作。
2、兼职档案人员要热爱档案工作,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把好案卷质量关,按时完成兼管档案的任务。
3、兼职档案员应于次年2月底前,将整理好的档案向档案室移交。
5、接受本公司专职档案员的监督指导。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1、凡本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属本部门立卷归档范围。
2、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兼职档案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各项档案管理制度,按综合档案室提出的各项要求立卷,保证立卷质量。
1、各门类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配备档案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
2、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各类档案应做到存放合理,排列有序,查找方便。
3、档案员对室藏档案材料要经常进行检查,对已到借阅期限尚未归还的档案材料,要及时跟踪追还,防止丢失。
4、库房要保持清洁卫生,温度要经常保持在14—24℃,相对湿度要保持在45—60%,防止危害档案的现象发生。
5、档案库房内做到“八防”即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定期检查。
6、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停电时,一律用手电照明,不得使用易燃器具。
7、与档案库房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随时关好库房门窗,确保安全。
1、档案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性,遵守保密纪律,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各项制度。
2、凡到综合档案室查阅档案者,都要认真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严格履行档案查阅手续,档案原则上不准带出档案室,确需带出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指定时间内归还档案室。
3、查阅档案时,不得翻阅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文件材料、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档案室。
4、本公司工作人员不准将文件、材料带进公共场所和其他场所,不准带回家中,要及时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5、对于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公司机密或造成一定后果者要依据《保密法》的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1、借阅档案要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凡借阅者,应自觉履行借阅手续。
2、凡借阅档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在借阅期限内按时归还。
3、借阅人员对档案材料妥善保管,注意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借他人。
4、借阅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复印、抄写档案资料。
5、档案管理人员对归还的借阅材料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档案材料完好无损时,方可办理归档手续。对摘抄、复制的档案材料,经认真核对,正确无误时,方能签字盖章。公司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6、一旦发现档案材料在借阅过程中被拆、涂抹或缺失等毁损现象,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方案篇九
1、本单位档案供本单位各科室查阅利用,查阅档案资料时需办理查阅登记手续,填写"借阅登记表"。查阅党组会议记录须注明借阅用途,并经党组主要负责人批准。
2、外单位查阅档案资料,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查阅。
3、查阅档案,只限于在指定场所进行,未经批准,不得将案卷带出综合档案室。
4、严守机密,不得翻阅和摘抄利用以外的档案。
5、查阅档案和需复印(部分或全部)档案材料的`,应在利用效果登记表上注明,并经登记。
6、数字档案查询一般通过网上进行,查阅者通过网上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档案,档案管理员接到查询申请后,按档案查借阅权限从网上发往借阅者。借阅者一周内须将网上查阅的电子文件发回档案室。如确因工作需要可去档案室查阅纸质档案。
7、要爱护档案,不得将档案任意拆卷、撕页、污损、涂改、划杠、折角、添字等,如发现有上述情况者,按《档案法》规定进行必要处理。
8、建立档案《档案借阅登记》和《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查阅档案资料者,要及时将利用效果反馈给综合档案室。数字档案的查阅,查阅者需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档案借阅登记》和《档案利用效果登记》,对借阅和利用进行登记,以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方案篇十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档案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处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处及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公司档案业务归属综合处,由综合处指定人员兼职负责。各处、各部门指定人员兼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3、公司档案管理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档案工作制度、条例统一管理公司的档案;各处、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参照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或本单位的档案资料。
4、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5、公司档案管理人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1、凡是反映公司企业开发、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企业须保留的,综合处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的有关请示报告及上级领导批复,属付款性质的,由财务处保存原件;属人事问题的,由劳资员保存原件;属工程项目的,由工程处保存原件。其他重要报告,在企业资料归档范围内的,连同有关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移交档案室。归档范围外的请示报告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主管经理保存一份,财务处及业务处室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财务处保存原件。
7、公司级的收文、发文等文书资料均由综合处归档。
8、其它体系认证要求保存的记录、文件均按规定保存。
1、公司办公室应有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提供利用。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负责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管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部门保管的档案材料,须经档案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档案材料,属借阅部门经办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非本部门经办的档案材料,须经综合处处长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综合处处长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综合处长报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卸、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方案篇十一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7时4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6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三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员工上班前应做好上班准备工作,应检查机器各部位是否能正常运转并做好卫生清理工作,下班后应把所有的工具各就各位,把物品整理归类。
第四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领导,由领导报至财务部,据此核发工资及奖金。
第五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领导签字批准,没经领导批准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六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至30分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七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九条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次扣半天工资,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旷工一天扣二天工资,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以上者公司给予辞退。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每月需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生产员工有生产任务,销售人员有销售任务,办公人员有办公公务,若完不成任务者,扣发10%至50%的工资,三个月无业绩者,给予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凡有以下一条或多条功绩者,公司给予不低于100元的奖励。
1、超额完成任务或在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
5、工作态度端正,主动为公司分忧解难,为公司节省开支,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用者。
6、全月生产无次品者
7、其它有重大成绩者
第十三条全勤奖金每月50元。
1、按操作规范工作,服从工作分配,若违犯者轻者罚款重者辞退。
2、车间内操作工作使用工具、模具、产品、材料应整齐放在一定的位置。
3、机器工作时,保证在岗在位,不得离岗串岗。
4、工作疏忽造成产品不合格,外发人员货物数量发错,产品、配件不合格将负责重复工作的加工费、差旅费、物流费、毁坏的材料费。并处以50—100元的罚款。
5、车间内垃圾放入垃圾桶内,如车间内随意丢垃圾、工具,找到当事人的罚款10元。找不到当事人,在岗工人每人处罚5元。
6、在车间内的工作衣、手套挂好,放在一定的位置。
7、在车间内禁止吸烟,人走电断,各种机器灯停止工作;由工作失误造成事故者,轻者后果自负,重者上交。
8、人为损坏的工具、机器、模具,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负。
9、对违规操作,工作马虎造成个人身体伤害后果自负。(注意:操作规范由技术人员指导学习,不懂不能操作任何机器,违者处罚50元。)
10、上班期间,生产一线员工不准接打私人电话,电话工作时间关机或交给办公人员保管。
11、每月生产一线员工产品次品率超过正常范围的,多生产一张次品,罚款10元。
12、车间主任不能按职责要求内容工条款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的一次50----100元。技术员不能按职责要求内容工作造成工人待工,窝工或模具,机械损坏一次50元,2次100元,3次辞退。
第十五条所有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规定,若违犯下述规定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6、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7、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不准在上班期间嬉戏打闹,更不准在上班期间吵架打架。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方案篇十二
1、工人档案,是指企业在招聘录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字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重要依据。
2、在档案治理中,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证档案安全。
1、负责正确应用好档案,做到职工档案工资的准确无误。
2、负责办理工人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3、负责登记工人工作变动情况。
4、负责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
5、负责定期向本单位档案室移交档案。
1、负责保管工人档案,做好对劳资使用档案情况的监督。
2、负责收集、鉴别和整理工人档案材料。
3、负责做好工人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2、自传材料。是指自己撰写的传记材料;
10、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是指凡以上九类不能包括的、有较大参考价值的,以及县或相当县级以上组织盖章的结论材料。
11、材料内容混在一起无法按上述分类的,按其主要内容确定归类。
1、劳动工资部门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转正定级、入党、入团、调资升级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2、对遗失的档案应积极查找,确实查找不到的应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补建。
3、档案材料不齐全的,应由劳资部门负责收集、补充,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归档。
4、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真实、文字清楚,手续完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做到人档相符。
5、属于归档的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对头尾不清,来源和时间不明的材料,要查清注明后再归档。
6、不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登记造册,转交本人保存,或转交有关部门保管或处理。
7、各类归档材料一般按每项材料形成的时间,由远至近依次排列。其中第一类,应将一份近期职工登记表(履历表)放在首页(在目录上仍按时间顺序排列)。
1、建立健全档案治理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2、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
3、劳动工资部门成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档案应转交组织、人事部门代管。
4、档案按姓氏或拼音字母编号等方法进行排序,并按规定的分类装订成册。
5、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移交本单位档案治理部门保管。对国家和单位有非凡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按《齐鲁石化公司档案接受征集治理办法》有关规定移交公司档案馆保管。
6、退职、退休、失踪、逃亡、自动离职、出国不归等人员的档案,按《齐鲁石化公司档案接受征集治理办法》有关规定移交档案治理部门保管。
7、调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被开除、除名人员的档案,在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后,由公司劳动工资部在30日内转交新的工作单位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1、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2、档案除非凡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阅时,须持注明借阅理由的单位介绍信,经劳资部门负责人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外单位借阅档案时,还应出示本人工作证或身份证。借阅档案要如期归还。逾期不还的,档案员必须及时追回。
3、借阅档案时,档案员和借阅者要当面点清材料份数和页数,登记签名。归还时当面交清,双方签字认可。借档人员要保证档案安全,有遗失、缺页、损坏等情况时,应立即追查责任。
4、查阅档案,必须有查阅单位领导签字。外单位查阅应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或身份证,经劳动工资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未经同意,不得摘录、复制档案材料。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
5、档案查阅应遵守以下规定:
(1)查阅档案应在阅档室进行,且应2人以上,其中至少要有1名中共党员;
(2)在查阅档案时,严禁吸烟等可能污损档案的行为;
(3)查阅档案的人员,对档案内容应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1、档案应通过公司机要部门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2、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3、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由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不按规定建立档案工作治理制度或档案保管条件不当危及档案安全,造成损失的;
2、发现档案破损、变质、丢失或泄密等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损失的;
3、不按有关规定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档案馆移交的;
4、涂改、伪造、盗窃档案或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和损毁档案的;
5、阻挠、拒绝档案治理部门依法监督检查的或对检举揭发违法行为者打击报复的;
6、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7、违反国家有关档案法规的。
1、认真执行档案治理规定,遵守保密制度,忠于职守。
2、保护档案的安全,不得擅自转移、分散或销毁档案材料。
3、除转正定级、党团、调资升级、奖惩等政党性材料可以随时归档外,其它材料应随时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归档。
4、需要销毁或处理的档案材料,必须经登记和批准后方可处理。
5、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不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
5、档案材料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端正、清楚,不准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6、档案治理应做到:认真鉴别、人档相符、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查取迅速、装订规范、存放整洁、查(借)阅有手续。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方案篇十三
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员工相关福利待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中心、各部门所有员工。
第三条 参考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政策法规。
第四条 考勤条例
1.作息时间:全年划分春季、冬季两个作息时间段,上下班时间以行政办每年的正式通知为准。
2.执行方法:全体人员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遵守考勤管理,不得擅自个人所为,违者,每迟到、早退10分钟,扣发当日全部工资,超过一小时按旷工一天标准处罚,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五条 假期分类
公司假期分为法定假日、工伤假、产假、、病假、年休假、特殊事假。
第六条 假期规定与待遇
1.法定节假日
1.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全体员工每年享有以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全体员工2019年享受的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1.2在上述法定节日中休假薪资照付。
1.3法定假日内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按照员工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薪资。
加班薪资=日工资基数×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3
日工资基数=正常月工资总额 /30
2.工伤假
2.1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基本工资100%发放。
3.病假
3.1员工因病无法上班请病假在3日内的享受带薪病假,超出三日外的天数则按实际超出数扣除年假天数,病假扣除年假后超出的病假期间停发任何工资补贴,超出2个月的按辞职处理。
3.2 员工请病假的须于看病返厂当日内向行政办提供镇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否则按旷工计算。
4.产假
4.2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
4.3在女员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按月基本工资100%发放;
5.年休假
员工在公司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在年休假期间月工资100%发放。规定如下:
5.1员工不满1年,年休假5天;
5.2员工累计工作一年以上2年以下,年休假10天;
5.3员工累计工作满2年的,年休假15天。
5.4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基数的100%补贴年休假工资报酬。
6.超出年休假外的特殊事假
6.1员工请休特殊事假,可以年休假代替特殊事假,超出天数按特殊事假计算。
6.2员工特殊事假的工资扣减数额:月工资总额/30×特殊事假天数。
6.3如员工在年休假休满后,确有个人事宜需请假在0.5工作日内的,可享有每月一次的带薪事假。
第七条 请、休假程序
3、员工请假外出必须将出入证上缴至门卫,并进行各项登记,回场后必须至门卫室登记回厂时间,出入证有公司印章则有效。
6.假期完毕,休假员工须于上班当日到行政办公室销假报到,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延误期间以旷工计。
第八条 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假期在1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事前书面批准;
2.员工请假假期在1日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及副总经理、总经理事前书面批准。
第九条 请、休假管理
1.请假天数最短为0.5天。
2.事后补办请假者,每1个自然年内,不得超过2次,违者视为旷工。
4.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各部门负责人汇总本部门员工请假情况,并填制《请假汇总表》,报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负责核实统计请假情况。
5.生产区相关人员在外出休假返回公司后必须在生活区隔离净化2日后方可进入工作,隔离净化期也记入休假期。
6.未经事前书面批准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伤假及特殊情况外,一律视为旷工。
7.旷工按全额日工资的300%处罚。
2、员工休(请)假上午在12:00前回场,晚上在10:00前回场。
第十一条 除上述休假外,经公司总经理特批的员工可以享受奖励休假,具体休假时间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1月发布之日起生效;
2.原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与本制度内有关内容发生冲突的,自动失效;
3.本制度解释权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