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一个人与书的对话,通过书写我们可以更好地沉淀和回味所读书籍的精华。那么,如何写一篇有力有深度的读后感呢?首先,不要过多涉及情节、剧情,要注重自己的思考和解读。其次,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经历和感受,将作品与生活联系起来,展示作者的观点和思想。最后,要言之有理,结构清晰,语言简洁明了。希望以下几点建议可以帮助你写出一篇出色的读后感。下面是一些读者们分享的读后感,或许能够给你写作提供一些思考的方向。
经典小说故乡读后感篇一
书中塑造了很多成功的形象,性格急躁、敢做敢为的三少爷觉慧,知书明理、要求进步的表小姐琴,纯真可爱、不愿屈从的丫鬟鸣凤,多愁善感、体弱多病的表小姐梅,端庄大方、体贴入微的大少奶奶瑞珏,还有活泼的淑华,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的进步青年高觉民,和梅有着同样悲惨命运的蕙,受琴影响奋起抗争的淑英,可怜的丫鬟婉儿、倩儿等等,而刻画得最成功,让人又恨又爱的便是大少爷高觉新!
大房、长孙、高家大少爷,这些标签便是高觉新曾享受的殊荣,也是必须要压在他肩头的沉重的担子!我以前也不懂,作为家里的大哥真的就和别的兄弟姊妹不一样么!“长兄为父、长嫂如母”不就是一句形容兄嫂对弟妹关爱的话么!
在那个时代,那样的家庭,大房的长孙确实有着不一样的意义,必须要以整个家庭的兴亡为己任,必须要遵守家规、服从长辈,所以我想觉新是羡慕他的弟弟们的!而觉民、觉慧在哥哥的庇佑下,才能更好地成为敢和时代抗争的新青年!
高觉新的性格确实不适合做大少爷,用觉民、觉慧的话来说,大哥太懦弱了,所以才有后来的“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其实,大哥的思想是进步的,他曾经读书很好,擅长化学,曾想过出国留学,和表妹梅青梅竹马,但是他太善良了!他难忘父亲临死时的嘱咐,他不忍看继母两难的境况,他不敢面对威严的爷爷,所以他接受了一段安排好的婚姻!接受了一份家族里指定的工作!接受了那些他本不擅长的人际交往!
还好他遇到了一个善解人意的妻子,有了一个可爱懂事的孩子。可是不幸却又接二连三地到来,夺走了他的妻子,夺走了他的孩子。而他深爱的梅和对他深情的蕙也由于他的不作为相继离开人世。家里的弟弟妹妹一个个离家出走,四叔五叔荒诞淫乱,他终究无法撑起一个家!
但同时,高觉新又在不断地改变,他懦弱的性格里透着勇敢!他虽然听从家中的长辈,以孝为先,从不抵抗,却为三弟和二妹的出走筹集银两,也支持二弟和琴的自由恋情!最终,他知道家的没落是必然的,而大家庭的没落,却让他获得了新生!
经典小说故乡读后感篇二
家,一个听着多么温暖的名字,却有着一个支离破碎的结局!
这让我想起余华的《活着》,写的却是许多人的死去。正因为身边亲近的人一个个悲惨死去,才凸显出主人公活着的意义。
《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春》和《秋》都是《家》的续集,这让我想到,虽然作者对这个家已经绝望,却还是有着对春的期盼!春最终也不过幻梦一场,必然进入的是悲凉的秋。但作者认为,“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秋天就要过去了!”
《家》《春》《秋》融入了作者最真切的感情,难舍与回忆、愤怒与感慨、怜惜与希冀……这本小说主要是以高家大少爷隐忍的一生为主线,高家姊妹、兄弟的爱恨情仇为故事情节,反映的是一个旧家庭的没落,却表现出作者及那时代无数青年才俊们对国家、对民族新生的向往!
故事中高家大少爷的原型正是作者的亲大哥,《家》刚刚在报纸上发表第一期的时候,作者就接到大哥因承受不住精神上的压力,而结束了自己生命的消息。我真难以想象作者是怀着怎样的感情去写完这本小说的!书中给了大少爷一个好的结局,我想这也是作者对大哥深深的情意所致。
经典小说故乡读后感篇三
《家》是历来高考学子的课外名著的必考题,其作者巴金先生素来以进步的知识青年为主人公,暴露旧制度、旧礼貌、旧道德的罪恶来歌颂反抗和光明。
《家》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滞塞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以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官僚地主家庭祖孙两代冲突为线索。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我作为他的局外人,亦是可喜,同时也抹了一把辛酸泪。
令我可惜之处莫不过是高家主人公高觉慧的反抗精神,他反对封建思想崇尚自由与创新。在那个极度落后的时代,等级观念深入人心。而他视其如草芥,爱上了高家公馆可爱、善良勤劳的婢女鸣凤。青年人正需如此,古往今来多少痴男怨女因家族反对、等级观念双双殉情,爱情的花朵尚未盛开就已枯萎凋零。不言而喻,封建势力是悲剧的开始亦是一个个鲜活生命的摧残者。作为新中国人都会为此义愤填膺,可在那个时代,新思想就如春节的火车票一票难求。可爱的觉慧带领了先进的思想与文化,实在是让人可喜!
令我可悲之处有太多太多。作为高家长子,高觉新过早的担负起高家的一切重担,不仅为此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女子,婚姻受到家庭的阻挠,心上人似林黛玉“焚稿而死”。而直接原因或许让你哑然失笑:两家本为亲戚因一次小小的争执便决意断送二人的婚姻。罗密欧与朱丽叶本就是悲剧,但他们的家族有着血海深仇。根本原因昭然若揭,实为可叹!
婢女的丈夫只能是工人或是农民而绝不可能是其心爱之人。难道世间的爱情都是错的吗?为何本来美好的爱情要被封建制度打上沉甸甸的枷锁,蒙上灰暗的颜色。金庸先生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我们由此可以看出爱情的真挚和不计较得失。这是多么美好可爱的感情啊!
经典小说故乡读后感篇四
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
1、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爱一个人,也许有绵长的痛苦,但他给我的快乐,也是世上最大的快乐。
2、人生的大部份时间里,承诺同义词是束缚,奈何我们向往束缚。
3、爱情,是自身的圆满,我不再缺少些甚么了。
4、爱情也是一种发明,需要不断改良。只是,这种发明跟其他发明不一样,它没有专利权,随时会给人抢走。
5、暗恋最伟大的行为,是成全。你不爱我,但是我成全你。真正的暗恋,是一生的事业,不因他远离你而放弃。没有这种情操,不要轻言暗恋。
6、爱,从来就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不曾被离弃,不曾受伤害,怎懂得爱人?爱,原来是一种经历,但愿人长久。
7、云生:如果有一天我们在路上重逢,而我告诉你:“我现在很幸福。”我一定是伪装的。如果只能够跟你重逢,而不是共同生活,那怎么会幸福呢?告诉你我很幸福,只是不想让你知道我其实很伤心。
8、一个是无法触摸的男人,一个脚踏实地。一个被你伤害,为你受苦,另一个让你伤心。一个只适宜作情人,另一个却可以长相厮守。一个是火,燃烧生命,一个是水,滋养生命。女人可以没有火,却不能没有水。
9、为什么我们总是不懂得珍惜眼前人?在未可预知的重逢里,我们以为总会重逢,总会有缘再会,总以为有机会说一声对不起,却从没想过每一次挥手道别,都可能是诀别,每一声叹息,都可能是人间最后的一声叹息。
10、离别与重逢,是人生不停上演的戏,习惯了,也就不再悲怆。
11、我既然对爱贪婪,就必须承受那份将会失去一切的恐惧。
12、有些人注定是等待别人的,有些人是注定被人等的。
13、相爱却不能相恋,相恋却不相爱。
14、我也相信爱可以排除万难;只是,万难之后,又有万难。这是我更相信的。
15、你的心就是我的海角和天涯,我不能去得更远。我们此生共赴天涯海角,不是游走半个地球,而是人间相伴。
16、甚么事情都会成为过去,我们是这样活过来的。
17、你爱我吗?已经爱到危险的程度了。危险到什么程度?已经不能一个人生活。
18、相逢,不是恨晚,便是恨早。
19、缘起缘灭,缘浓缘淡,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我们能做到的,是在因缘际会的时侯好好的珍惜那短暂的时光。
20、曾经相遇,总胜过从未碰头。
22、我以为爱情可以克服一切,谁知道她有时毫无力量。我以为爱情可以填满人生的遗憾,然而,制造更多遗憾的,却偏偏是爱情。阴晴圆缺,在一段爱情中不断重演。换一个人,都不会天色常蓝。
23、爱火,还是不应该重燃的。重燃了,从前那些美丽的回忆也会化为乌有。如果我们没有重聚,也许我僣带着他深深的思念洽着,直到肉体衰朽;可是,这一刻,我却恨他。所有的美好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回了。
24、追求和渴望,才有快乐,也有沮丧和失望。经过了沮丧和失望,我们才学会珍惜。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
26、爱情是风花雪月的事,失意的人是玩不起的.。
27、无法厮守终生的爱情,不过是人在长途旅程中,来去匆匆的转机站,无论停留多久,始终要离去坐另一班机。
28、离开之后,我想你不要忘记一件事:不要忘记想念我。想念我的时候,不要忘记我也在想念你。
29、爱情不是避难所,想进去避难的话,是会被赶出来的。
30、如果没法忘记他,就不要忘记好了。真正的忘记,是不需要努力的。
31、在爱情的世界里,总有一些近乎荒谬的事情发生,当一个人以为可以还清悔疚,无愧地生活的时候,偏偏已到了结局,如此不堪的不只是爱情,而是人生。
32、爱情原来是凄美的吞噬,但愿我的身体容得下你,永不分离。
33、承诺本来就是男人与女人的一场角力,有时皆大欢喜,大部份的情况却两败俱伤。
34、爱情不是避难所,想进去避难的话,是会被赶出来的。
35、爱情要完结的时候自会完结,到时候,你不想画上句号也不行。
36、同一个人,是没法给你相同的痛苦的。当他重复地伤害你,那个伤口已经习惯了,感觉已经麻木了,无论在给他伤害多少次,也远远不如第一次受的伤那么痛了。
37、爱情,原来是含笑饮毒酒,爱一个人很难,放弃自己心爱的人更难。
38、当爱情来临,当然也是快乐的。但是,这种快乐是要付出的,也要学习去接受失望、伤痛和离别。从此,人生不再纯粹。
39、我们也许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又被两个人所爱。遗憾的是,我们只能跟其中一个厮守到老。
40、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有点害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
41、你听过有一种虫叫蓑衣虫吗?蓑衣虫一辈子都生活在用树叶制成的蓑衣之中,足不出户,肚子饿了就旋转着吃树叶。到了交配期,也只是从蓑衣里伸出头及胸部,等雄蛾来,在蓑衣里交配,然后老死在农夫的蓑衣里。
42、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43、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
44、世上最凄绝的距离是两个人本来距离很远,互不相识,忽然有一天,他们相识,相爱,距离变得很近。然后有一天,不再相爱了,本来很近的两个人,变得很远,甚至比以前更远。
45、爱情使人忘记时间,时间也使人忘记爱情。
46、孤单不是与生俱来,而是由你爱上一个人的那一刻开始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爱一个人,也许有绵长的痛苦,但他给我的快乐,也是世上最大的快乐。
47、两个人一起是为了快乐,分手是为了减轻痛苦,你无法再令我快乐,我也唯有离开,我离开的时候,也很痛苦,只是,你肯定比我痛苦,因为我首先说再见,首先追求快乐的是我。
48、狗不会瘦,因为它不会思念。人会瘦,因为他思念着别人。人总是被思念折磨,在思念里做一头可怜的流浪狗。
49、凡事皆有代价,快乐的代价便是痛苦。
50、开始的时侯,我们就知道,总会有终结。
51、爱情还没有来到,日子是无忧无虑的;最痛苦的,也不过是测验和考试。当时觉得很大压力,后来回望,不过是多么的微小。
52、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
53、不能见面的时候,他们互相思念。可是一旦能够见面,一旦再走在一起,他们又会互相折磨。
54、只想找一个在我失意时可以承受我的眼泪;在我快乐时,可以让我咬一口的肩膊。
55、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
56、别离,是为了重聚。
57、若不爱一个人,便无权要求他无条件奉献,更不忍看着淌血的人守护身旁,欠不起这样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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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小说故乡读后感篇五
岳飞是元帅,他精忠报国,公私分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的名字。岳飞是南宋抗金名将,自幼拜师学武,与张显、汤怀、王贵、牛皋结拜。他投军报国,大闹武科场,枪挑小梁王。奸相张邦昌要拿他问罪,被大师宗泽所救,逃回家乡。不久,金兵犯宋,张邦昌卖国,徽钦二帝被俘。康王赵构南下称帝,岳飞奉旨入朝,率领岳家军抗击金兵,威名远震。
正当他准备直捣黄龙府之际,朝廷却连发十二道金牌调他回京,最后被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于杭州大理寺**亭,那可真是千古奇冤。岳飞的背上有“精忠报国”四字,是他母亲为他刺的。是希望岳飞将来能够精忠报国,不付所托,他果然成了元帅。只可惜,岳飞虽然厉害,可还是被奸臣害死。岳元帅精忠报国,他努力奋斗,杀敌无数,例如张邦昌,到底还是死了。岳飞重情重义,但却大公无私,这不,岳飞的弟弟岳云,因为有人杀岳母,得到应允去杀金兵。后来岳飞挂上了免战牌,不知怎么的,被岳云给砸了,岳元帅大怒,才不管岳云是他弟弟,下令处死。后来才给他赎罪的机会,取了金禅的首级,岳飞才下令放了岳云。岳飞最让我感动的品质是刚正不阿,他做事总是坚持原则,不为金钱所动,有损于朝廷的事,他是绝对不会答应的。他正直,一本正经,从不走歪门邪道,一生只为百姓。
岳飞直捣黄龙府,可却有十二道金牌召他回去,他只能回,可他哪里知道那是秦桧害他的呢?在**亭,岳飞死了,他的一生使人自豪,而秦桧夫妇害死了一个忠心耿耿的元帅。从而也留下了他的千古臭名。
经典小说故乡读后感篇六
1.孤独一个人也没关系,只要能发自内心地爱着一个人,人生就会有救。哪怕不能和他生活在一起。
2.在某种情况下,一个人的存在本身就要伤害另一个人。
3.如果我捉不住他,留不住他,我会让他飞。因为他有自己的翅膀,有选择属于自己的天空的权利。
4.不要同情自己,同情自己是卑劣懦夫干的勾当。
5.当我们学会用积极的心态去对待“放弃”时,我们将拥有“成长”这笔巨大的财富。
6.若什么都不舍弃,便什么都不能获取。
7.那里的一切一切都如云遮雾绕一般迷离。但我可以感觉出那片风景中潜藏着对自己至关重要的什么,而且我清楚:她也在看同样的风景。
8.当我们回头看自己走过来的路时,所看到的仍似乎只是依稀莫辩的“或许”。我们所能明确认知的仅仅是现在这一瞬间,而这也只是与我们擦间而过。
9.纵令听其自然,世事的长河也还是要流往其应流的方向,而即使再竭尽人力,该受伤害的人也无由幸免。
10.迟早要失去的东西并没有太多意义,必失之物的荣光并非真正的荣光。
11.刚刚好,看到你幸福的样子,于是幸福着你的幸福。
12.我一直以为人是慢慢变老的,其实不是,人是一瞬间变老的。
13.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
14.网无所不在,网外有网,无出可去。若扔石块,免不了转弯落回自家头上……时代如流沙,一般流动不止,我们所站立的位置又不是我们站立的位置。
15.至于我是何以抛弃原来世界而不得不来到这世界尽头的,我却无论如何也无从记起,记不起其过程意义和目的。是某种东西某种力量--是某种岂有此理的强大力量将我送到这里来的!因而我才失去身影和记忆,并正将失去心。
16.世界上有什么不会失去的东西吗?我相信有,你也最好相信。
17.很喜欢这几句话,也很喜欢到处寻找一些美丽的句子,觉得能让自己好过一些。
18.希望你下辈子不要改名,这样我会好找你一点。有时失去不是忧伤,而是一种美丽。
19.在某种情况下,一个人的存在本身就是要伤害另一个人。
20.一旦死去,就再也不会失去什么了,这就是死亡的起点。
21.所以才会让人有无处可去的感觉,就是说躯壳可以找到地方安置,可是却没有一个地方可以真正的容下你这个完完整整纯洁的灵魂!
22.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23.两人记忆的烛光委实过于微弱,两人的话语也不似十四年前那般清晰。结果连句话也没说便擦身而过,径直消失在人群中,永远永远。
24.鱼说,你看不到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水说,我能感觉到你的泪,因为你在我心中。
25.如果你想追求的是艺术或文学的话,只要去读希腊人写的东西就好了。
26.所谓完美的文章并不存在,就像完美的绝望不存在一样。
27.过去曾经有过这样的时代,任何人都想活得冷静。
28.死不是生的对极,而是潜存在我们的生之中。
29.如果不了解而过得去,那再好不过了。
30.生活以从未有过的幸福和美丽诱惑着我深入其中。
31.他是我在青春岁月里的初恋。
32.追求得到之日即其终止之时,寻觅的过程亦即失去的过程。
33.他想把胸中的感念告诉对方:我们的心不是石头。石头也迟早会粉身碎骨,面目全非。但心不会崩毁。对于那种无形的东西-无论善还是恶-我们完全可以互相传达。
34.在大悲与大喜之间,在欢笑与流泪之后,我体味到前所未有的痛苦和幸福。
35.对相爱的人来说,对方的心才是最好的房子。
36.世界上有什么不会失去的东西吗?我相信有,你也最好相信。
经典小说故乡读后感篇七
学习目标:
1、阅读文章感悟作者的评论观点。
2、阅读《百合花》,简述故事的情节。
3、结合作者的观点和自己的体会,选取一个角度赏析作品,谈出自己的独特见解和感受。
教学过程:
教师活动学生活动课时安排。
1、简介作家作品,布置任务,了解作家作品、补充明确任务1。
2、组织自主阅读《百合花》阅读《百合花》。
3、组织复述故事复述故事。
4、组织对《百合花》的讨论从各个角度讨论交流1。
5、组织自学《简单的故事精致的情节》。
自学和自己的见解比较。
6、在自学的基础上组织再讨论修改自己的见解。
7、指导确立专题自主组合确定专题。
8、提供帮助提出疑难课内1课外3。
9、指导学生形成成果完成专题。
10、组织交流展示(班上汇报或板报展出)交流展示成果1。
师生共同反思。
专题示例(1)走近矛盾或走近茹志娟,了解其人;
(2)矛盾或茹志娟的作品的风格(语言、某种手法)初探;
(3)我眼中的小站士或新媳妇的形象。
(4)我眼中的某位小说家及其作品等等。
附相关资源。
1、作者简介。
茅盾(1896-1981),原名沈德鸿,字雁冰,浙江桐乡人。19考入北京大学预科,19毕业,进入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译所工作。曾参加五四新文化运动,19加入上海共产主义小组,参与中共筹建。1920年开始文学活动,曾与郑振铎、叶圣陶等人一起组织文学研究会。主编《小说月报》对我国新文化运动产生深远影响。,倡导现实主义,翻译介绍外国文艺.对我国新文学运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1927年发表第一部中篇小说《幻灭》,它与相继问世的《动摇》(1928)、《追求》(1928)合为总名《蚀》的三部曲,引起强烈的反响。中篇小说《虹》发表于1930,1933年的长篇小说《子夜》是他最重要的代表作。茅盾曾三次居住虹口,山阴路132弄6号为茅盾在虹口的第三寓所。1946年5月自渝来沪住此。为《文汇报》、《大公报》等撰稿,发表由259人签名的《上海文化界反内战斗争自由宣言》、《郭沫若、茅盾等为李闻血案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书》、《我们大声疾呼美军应赶快退出中国!》、《我们要求政府切实保障言论自由》等多种宣言。参加纪念鲁迅逝世10周年活动,12月应邀访苏,次年4月回国。11月14日,党中央为保护他的安全,派叶以群护送他去香港。1948年32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并筹备第一次全国文艺工作者代表大会,被选为中国文联主席、中华全国文学工作者协会主席。建国后出任第一任文化部长,当选为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历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和第四、五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茹志鹃,曾用笔名阿如、初旭。祖籍浙江杭州,当代著名女作家。1925年9月生于上海。1943年随兄参加新四军,先在苏中公学读书,以后一直在部队文工团工作,任过演员、组长、分队长、创作组组长等职。194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从南京军区转业到上海,在《文艺月报》做编辑。1960年起从事专业文学创作,是中国作协会员,中国作协上海分会理事。1977年当选上海七届人民代表。现为《上海文学》编委。她的创作以短篇小说见长。笔调清新、俊逸,情节单纯,细节丰富传神。善于从较小的角度去反映时代本质。她的许多作品如《百合花》、《静静的产院》、《如愿》、《阿舒》、《三走严庄》等都受到过茅盾、冰心、魏金枝、侯金镜等老一辈作家的好评,一些作品被译成日、法、俄、英、越等多国文字在国外出版。她的主要作品集有:《百合花》(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静静的产院》(中国青年出版社1962年)、《高高的白杨树》(上海文艺出版社1959年)《剪辑错了的故事》、(《人民文学》1979年2月)等等。
2、和作品的鉴赏及有关的网址。
《百合花》作品鉴赏。
短篇小说《百合花》是茹志鹃的成名之作。作家写这篇小说时,正值反右斗争处于紧锣密鼓之际,她的亲人也未能幸免于此。面对冷酷的现实,她不由怀念起战时的生活和那时的同志关系。于是,这象征着纯洁与感情的“百合花”便在作家“匝匝忧虑”、“不无悲凉的思念”之中灿然开放,给当时文坛带来一股沁人的清香。茅盾评价这篇小说是“我最近读过的几十个短篇中间最使我满意,也最使我感动的一篇。”《百合花》的成功主要在于作家在表现革命战争、军民关系这类庄严主题时突破了当时流行的条条框框,显现出清新俊逸的风格,令人耳目一新。首先,作者选择的人物都是普通平凡的战士和老百姓,她们有血有肉、个性鲜明,与通常那种高大全式的英雄形象显然不同。小说中的小通讯员年仅19岁,参军才一年。他涉世不深、天真质朴,不乏关心战友、体贴群众的爱心,又对生活充满情趣,枪筒里常用树枝和野花来点缀;他憨厚腼腆,与女同志一接触便浑身不自在,但在危急关头却能挺身而出舍己救人。另一个人物是俏俊的新媳妇,过门才三天,浑身上下洋溢着喜气。她尽咬着嘴唇笑,好像忍了一肚子笑料没笑完。这是一个极普通的'农村妇女,她善良纯朴,对“同志弟”有着朴素天然的骨肉情深,一旦理解了战争的意义,理解了小通讯员生命的价值,她便毫不犹豫地将自己唯一的最心爱的嫁妆敬献出来。作者写出这样一个鲜亮的形象是想以“一个正处在爱情幸福之漩涡中的美神”来“反衬这个年轻、尚未涉足爱情的小战士”从而谱写出一曲“没有爱情的爱情牧歌”。同时,小说的表现手法也有许多独到之处。从选材上讲,作者将战火纷飞的战斗场面推为背景,将小通讯员壮烈牺牲情景通过民工的叙述从侧面表现出来,就连小通讯员第一次向新媳妇借被碰壁的冲突也是做暗场处理,不做正面描写。作品仅仅截取几个极为普通的生活横断面,从几件平凡的小事中深入开掘,展开对军民关系饶有诗意的描写。作者的构思巧妙,“她以那条枣红底上洒满百合花的假洋缎被面做为贯穿全文的线索,以纯洁的百合花象征人物的美好心灵,使小说中的人物联系起来,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艺术整体,从一个特定的角度揭示解放战争胜利的基础和力量源泉,以小见大,意味深长。”作者还擅长通过细腻而有层次的心理活动来刻画人物。例如作品中的“我”在刚刚接触小通讯员时,因赶路不及而“生起气来”,然后又对他奇怪的保持距离的作法而“发生兴趣”,以后是对小同乡“越加亲热”,接下去是“从心底上爱上这位傻呼呼的小同乡”,最后,“我”怀着崇敬的心情,“看见那条枣红底色上洒满白色百合花的被子”,“盖上了这位平常的、拖毛竹的青年人的脸”。就这样,小说通过“我”的一系列心理变化,由远而近、由表及里、由淡而浓地刻画和凸现了小通讯员动人的形象。善于运用典型的细节描写也是这篇小说的特点。如小战士枪筒中插的树枝和野花,他衣肩上的破洞,给“我”开饭的两个馒头,以及那条百合花被等细节都在作品中重复出现,前呼后应,这些描写不仅渲染烘托出情境气氛,而且极生动地反映了人物的神态和心理,使作品极富感染力,具有浓郁的抒情性。总之,这篇小说以朴素、自然、清新的笔调抒写和赞美了人与人之间的最美好最纯真的感情,创造出一种优美圣洁的意境,读后令人久久难忘。
《百合花》中对比构建的诗意。
郑晨寅。
茅盾用古人评诗常用的“清新、俊逸”二词来评价《百合花》的风格,并说它“富于抒情诗的风味”可谓一语中的,而对比手法在小说诗意建构中的重要作用更是不可忽视。
第一处是通讯员出场时他的枪筒里插着几根树枝作伪装,在他离开作者时,枪筒里又插上了一枝野菊花。枪是战争工具,战争中谁也无心赏花,在能射出杀人子弹的枪筒里插着象征自然与和平的树枝与菊花,这本身就是一个鲜明的对比,是一个战地寓言,让我们在无言中感受战争与和平的剧烈冲突。
第二处对比是通讯员牺牲后新媳妇与医生、“我”的态度之不同。医生听了听通讯员的心脏后,默默起身说:“不用打针了。”他是从职业技术的角度来作出这一决定的;对于通讯员衣服上的破洞,“我”劝道:“不用缝了。”这是从理智出发而言;而新媳妇却拿着针“细细地、密密地缝着那个破洞”,此时,她一定想起了通讯员借被子时的腼腆与局促,临走时的狼狈模样宛在眼前,舍身救人的英勇无畏宛在眼前……也许她又什么也没想,只是这样一针一线地缝着,只求内心一片安宁。这是情感与理智的鲜明对比,是情感对死亡的战胜。
第三处对比发生在小说结尾。在把通讯员的尸体放进棺材前,卫生员要揭掉他身上的被子,新媳妇却“劈手夺过被子”,将这条洒满“象征着纯洁与感情”的白色百合花的被子盖在通讯员身上,似乎在她眼里,通讯员只是睡着了。在这样的对比中,通讯员、新媳妇的形象更臻完美,文章也划上了诗意的句号。
这三处对比,有如火与冰、生与死的对视,有如现实与理想的遥望,有力地增强了文章的诗意。
查阅下面网址可了解茅盾和茹志娟及其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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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小说故乡读后感篇八
汪曾祺的小说就像一杯淡淡的茶,需要静下心来慢慢的品味。在质朴自然、清淡委婉中表现自己的独特乐趣。他力求淡泊,脱离外界的干扰,精心营构自己的艺术世界,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
在他的笔下有住在庵里的和尚、串村走户的女挑夫、手艺了得的锡匠、掏粪工、赶牛人,也有西南联大的文嫂、金昌焕等各式各样的人物,他们都不是什么达官显贵,都只是普通的老百姓,有的只有平平淡淡的不同的人生。他笔下的人物形象写的很真实,并不是好人全好,坏人全坏,写十一被打后,老锡匠去找人算账,打十一的那人也会害怕,村里的干部也对施暴的人进行了惩罚,《胡里杂记》中的那些富人小姐们去庙里的时候也会施舍给叫花子们一些钱。
不过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些人物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讽刺意味。如:明海和尚虽然是当家和尚,可是他距离那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的标准还差的很远,甚至可以说是一个都不具备,可是他还当得好好的。在《七里茶坊》中的赶牛人们在大雪天还要坚持把牛赶下山去,其中有段话是这样说的“头两年,大跃进,大炼钢铁,夜战,把牛牵到地里,杀了,在地头架起了大锅,大块大块煮烂,大伙儿,吃!那会吃了个痛快,这会儿,想吧!”这其中就是对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讽刺,还有《胡里杂记》中的李三,本来他应该管理市井中的叫花子的,可是对于有一批人他不管,而是在他们“收获”后去管他们要钱,讽刺味十足。
他的小说语言是一种散文化的语言,他常用细致的语言描写周围的环境、人物形象等。他曾在《大淖记事》中这样描写“淖,是一片大水,说是湖泊,似还不够,比一个池塘可要大的多,春夏水盛时,是颇为浩淼的,这是两水道的河源„„”后面还有相当细致的描写,在写到小英子的外貌时“小英子这天穿了一件白夏布上衣,下边是白纱布的裤子,赤脚穿了一双龙须草的细草鞋,头上一边插着一朵栀子花,一边插着一朵石榴花。”
汪曾祺经常用一些细致的外貌描写和语言描写来塑造一个人物形象。这些语言给人以散文美的感受,可以说是“散”和“淡”的完美结合,但就是这样一种散文化的平淡语言给他的小说平添了一份特殊的韵味。虽然是散文化的语言来写小说,有“形散”的嫌疑,但是从他的小说中其实不难看出他的情节安排其实是很紧凑的,如《受戒》中明子随舅舅去出家的时候就遇见了小英子,后来又相继遇见了几次,而且文中也说过和尚是可以娶亲的,这样发展到最后小英子问明子愿不愿意让她做他媳妇这里,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
他的有些故事情节安排的很巧妙,如《陈小手》中先是描写陈小手的手是如何的小,他接生是如何的厉害,接着写那个军官的夫人难产了,接生婆们都束手无策,这时就有人提议要陈小手来,然后描写陈小手是如何费劲力气成功接生的,接着是军官的感谢,到这里似乎都没什么出彩的地方,直到后来出现的那一声枪响,这时读者才如梦初醒般回过神来,也就是这一个结局让全文的境界提升了。
要将她一辈子的委屈全说出来,这样的结局不禁让人在想何谓“正常”何谓“不正常”,这个故事看似没有什么波澜,实际上一切都已经埋下了伏笔,小说中特意交代说西南联大除了金昌焕没有一个人是“正常的”,他还经常借文嫂的翁罐煮肉吃,这实际上都埋下了伏笔,这似乎和欧亨利式结局有异曲同工之妙,汪曾祺式的这种结局方式值得品味。
经典小说故乡读后感篇九
《故乡》讲述了鲁迅先生回故乡的故事。
本文描述了鲁迅先生与故乡难以割舍的乡情,对少年闰土的美好回忆,杨二嫂的刻薄冷漠,到鲁迅先生再见到分别三十多年的闰土的感慨,最后描述了鲁迅先生远离故乡,内心的悲哀和希望。
鲁迅先生对闰土的描写用了很多的笔墨,先是详尽的回忆作者少年时与闰土在一起的快乐,天真的少年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影响他们纯真的友谊。再讲述作者三十年后见到闰土时的情景,鲁迅涌在心头的那些快乐的事儿还未连珠炮的吐出来,就被闰土的一声“老爷”给生生压回去了,从惊喜到悲哀,他知道,他和闰土的心灵已经隔上了一层可悲的厚壁。我相信,这一声毕恭毕敬的称谓对鲁迅的打击是巨大的,从少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到低下头来叫“老爷”,再到为了生计在草灰里埋盘子,机智勇敢的少年变成了辛苦麻木的闰土,这让鲁迅倍觉世态的炎凉,和底层人民的无奈。这是人性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文章还描写了二十年前卖豆腐的杨二娘,从“豆腐西施”到现在的高颧骨薄嘴唇,圆规式的站姿,尤其是刻薄的语言,自私的行为,无不让作者感到悲凉,故乡对他再也没有了什么留恋。
作者内心气闷,但又从后辈身上看到了希望,希望他们的将来能真正好起来。
我想,在任何时候人都不能失去希望,倘若失去了希望,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正如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并不懈的为之努力,成功就会在不远处。
故乡总是最值得怀念的,也是大家最为怀念的,那里有儿时的伙伴、熟悉的土地、成熟的高粱....
经典小说故乡读后感篇十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惆怅。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平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
经典小说故乡读后感篇十一
汪曾祺是中国当代文坛著名作家,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最具名士气质的文人”,在小说、散文、戏剧创作领域皆卓有成就。他的创作生涯持续了40余年,从1940年的第一篇小说《钓》开始,汪曾祺一生创作了小说180余篇。
短篇小说。
《受戒》《大淖记事》《鸡鸭名家》《异秉》《羊舍一夕》。
小说集。
《邂逅集》《晚饭花集》《茱萸集》《初访福建》。
人民文学出版社副社长李春凯介绍,新增篇目有些是学者发现的,有的是汪曾祺家属找到的。小说集以最初发表的版本为底本,个别未发表的篇章以手稿编入,并对底本错漏难解之处进行了订正,确保为读者提供一个原汁原味而又编校精良的汪曾祺小说读本。
在汪曾祺小说中,江苏高邮、西南联大、农科所、京剧院,是经常出现的四大背景。高邮是汪曾祺的故乡,1920年他在那里出生,那里的风物人情构成汪曾祺小说最鲜明的艺术特质。上世纪四十年代在西南联大,他接受高等教育,又获得现代的、世界的眼光以及文学写作技艺。
汪曾祺小说创作即起步于西南联大,师从沈从文。出版方评价,本辑新增补的24篇早期小说中的《翠子》《除岁》《灯下》《最响的炮仗》《驴》等,都是很圆熟的短篇精品,与《鸡鸭名家》《老鲁》《落魄》等同样写于40年代、早已被公认的名篇具有相同的品质,也不输于他后来赢得文坛声誉的《受戒》《大淖记事》等。
民国文脉遗存“京派作家”最后的余韵。
评论家王干认为汪曾祺的作品打通了“现代文学和当代文学、中国文学和外国文学、民间文学和文人文学”。“汪先生早期小说是现代派的,写得非常时尚,非常酷。但是他后来注重的不是外国小说的形式,而是借助小说的灵魂表达对人的关注,对人的悲悯,他把中西方文学打通了。”王干直言,汪曾祺属于大器晚成的作家,在文学史的评价中,他是一位被“遮蔽的大师”。
学者杨早补充汪曾祺还做到了“南北打通”。“中国南北之间差异非常大,作家的写作对象与风格也有南北之分,但是不管是从文化还是从口味上,甚至到方言上,汪老都能够做到拿来主义,他对中国不同地域的文化把握是比较深的,这是汪曾祺先生的巨大特色。”
杨早回忆年少时随父亲拜访汪曾祺,获赠一句题字——“小说是删繁就简的艺术”.“这一点上他与很多同时代作家构成鲜明的对比。这套《汪曾祺小说全编》,上册收录的是1949年之前的作品,中下册是1949年之后,恰恰分别构成了汪曾祺的多重角色。他曾经是民国文学的文脉当中活跃的一个人,就像我们这个时代的曹雪芹,在第一本的时候他是大观园里的`一份子,他是京派作家最后的余韵。”杨早说。
汪曾祺作品里写了众多市井小人物和社会民情,有很多生活细节,他的后期写作更与日常生活、民间风习、悠远传统亲昵亵玩。杨早将其比做“文学社会性的材料记录”,“从汪曾祺先生的小说出发,把它铺开去,我们可以慢慢的从文学、历史、社会的角度还原出民国的世界。”
文学大家的生活日常“在家没地位,但乐在其中”
虽然文坛上声名在外,但子女们谈起汪曾祺的生活趣事,却说他在家里是“非常没有地位的”。
“我们这些子女、孙辈全都‘欺负’他,我妈妈完全也不拿他当回事,但是他乐在其中,他每篇东西都让我们看,而且很认真的听取我们的批评意见。虽然我们水平都很有限,但对他毫不客气。他喝点酒会说,我的东西会流传下去的。我们说行了吧,老头儿,你别臭美了!”女儿汪朝的调侃让现场读者忍俊不禁。
汪朝回忆起父亲每天虽然有很多事情要做,但是不觉得他有一点点紧张,总能保持悠然自得的一种精神情绪,并且还能写书、画画,非常充实。
汪曾祺是出了名的“吃货老头儿”,他的平易近人也表现在笔下的食物上,萝卜、豆腐、野菜、韭菜花这些很亲民的食材都能呈现出兴味盎然的丰富意趣。
王干回忆起与汪曾祺一家人的交往,笑称据汪朗统计,自已可能是“吃汪老做饭最多的人”,“汪老是美食家,别人在他家吃一顿都觉得是很新鲜的事,我有一段时间在北京,经常周末到他家蹭饭。”
在儿子汪朗眼中,有这么一个父亲非常幸福。“他一辈子没有给我一次难看的脸色看,从来没有对我们沉下脸。”
汪曾祺(1920-1997),中国当代文学大师级作家,在小说、散文、戏剧创作领域皆有成就。1940年开始文学生涯,起点高,创作时间长,创作门类多,作品质量高。代表作有小说《受戒》、《大淖记事》、散文集《蒲桥集》、京剧剧本《沙家浜》(主要编剧之一)等,在国内及海外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当代最具名士气质的文人”。
小说写作。
汪曾祺的小说充溢着“中国味儿”。正因为他对传统文化的挚爱,因而在创作上追求回到现实主义,回到民族传统中去。在语言上则强调着力运用中国味儿的语言。汪曾祺小说中流溢出的美质,首先在于对民族心灵和性灵的发现,以近乎虔敬的态度来抒写民族的传统美德。为此,他写成了脍炙人口的《受戒》和《大淖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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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小说故乡读后感篇十二
在《狼图腾》中,首先让我感兴趣的是对人物和狼的生动的描写。主人公陈阵是作者的化身,30多年前,作为一名北京知青,自愿到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长达。在草原上,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故事以狼为主题,写出了当时的环境,展开了由几十个有连贯的“狼故事”。但是整本书最吸引我的,还是作者所描写的关于狼性的思考。狼抓黄羊有绝招。在白天,一条狼盯上一只黄羊,先不动它。一到天黑,黄羊就会找一个背风草厚的地方卧下睡觉。这会儿狼也抓不住它,黄羊身子睡了,可它的鼻子耳朵不睡,稍有动静,黄羊蹦起来就跑,狼也追不上。一晚上狼就是不动手,趴在不远的地方死等,等一夜,等到天亮了,黄羊憋了一夜尿,尿憋涨了,狼找到机会就冲上去猛追,黄羊跑起来撒不出尿,跑不了多远尿泡就颠簸了后腿抽筋,就跑不动了。
在我看来,我们人类应该将狼性与羊性很好的结合才能够在有限的能力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自己的水准。所以我们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千万要记得不能像羊一样任人宰割,也不能像狼一样贪得无厌,我们要学会羊一样平和稳定的性格,也要学会狼一样积极拼搏,团结合作的行为方式。将二者好好的结合在一起,才能成功。
经典小说故乡读后感篇十三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惆怅。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平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
经典小说故乡读后感篇十四
放暑假了,我在假期里读了《简·爱》一书,颇有感想!
书里主要写了女主人公简。爱从小是个孤儿,寄养在舅母家里。由于她没有财产、没有地位,自幼就受到欺凌和歧视。也因此,简。爱从小就养成了反抗不合理社会习俗的坚强个性。之后,她进入了罗沃德学校学习。毕业后,简。爱来到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她的自尊、自爱和自信赢得了人们的敬重。在与主人罗切斯特先生相处的过程中,两人都被对方的气质所吸引,他们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最终走到了一起。
读完此书,我被简。爱那独立自主、自强不息的精神品格,那丰富、明确、坚定的追求女性在社会上的独立和尊严的个性所震撼,我也为海伦的智慧、爱心、真诚所感动。是的,虽然她在人世间的生命是短暂的,可她的一生却绽放出流星般的光芒。我还为罗切斯特先生的热情奔放、敢作敢为、敢爱敢恨、有同情心而感到敬佩。我憎恨里德太太,她对穷人的痛恨是简·爱以及读者都难以忘记的,她作为简·爱的舅母,狠心地将年仅十岁的简·爱送进孤儿所,并一心盼望她在瘟疫中死掉!
《简·爱》就像是现实生活中的“灰姑娘”的奋斗史,简·爱坚强地面对困难,挫折,她还追求男女间的平等,穷人与富人之间的平等。正如她所说的那样:“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同样有一颗心!”
《简·爱》教会了我们坚强地面对生活中的挫折,她也同样教会了我们要平等对待生活中的事物以及各式各样的人,她还教会了我们要在生活中自强自立。
是的,我有时侯还不能够平等待人;还不能够面对各种挫折;还不能够在学习、生活上完全自立。
记得有一次,我数学题目做不出来,我也没有认真地思考一下,就让爸爸帮忙,但爸爸说他没有空,叫我自己思考去解决问题。可我却偷懒,吵着让父亲教我。爸爸就让我反复看书上的例题,让我真正看懂了,再让我做作业题,我一下子全懂了!我终于明白了,我们遇到困难时要有信心、要敢于面对困难、学会自力更生。
我反复读了好几遍《简·爱》,也流了好多的眼泪,是同情、感动的眼泪,也树立了奋发进取、自强自立的信念。漫漫人生路上,《简·爱》是我的精神财富,将鼓励我不断前进。
经典小说故乡读后感篇十五
不知道哪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象和许多良师益友交谈。”相信各位都深有感触,所以请大家谈谈自己最喜爱的书。
我最喜爱的书便是钱钟书先生所写的那本《围城》。
我第一次看《围城》的不是小说,而是电视剧,我清楚的记得不是从第一集开始,而是第五集开始,正好讲到五人去三侣大学的途中,那个时候方鸿渐刚刚被唐晓芙甩了,又被挂名的丈人炒了鱿鱼,正是遭受双重打击而特别沮丧的时候。虽然旅途艰辛落魄,却也妙趣横生。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很快象少男少女追青春偶像剧一样追起这部电视剧,央视一天才播一集,在我的印象中很少追过连续剧,那个时候我才真正觉得,追电视剧原来那么辛苦。
看完后,我便到处找《围城》,那个时候可没有互联网,找东西真不容易,现在想想internet真的太方便了,有问题解决不了,连我幼儿园的仔都说上古狗(google)查查。幸好《围城》播出后,引起极大的反响,半个月后,我就在书店里看到了《围城》。这本书我几乎是一夜看完,真的让人回味无穷,写得太棒了!那时我非常纳闷为什么这么好的书竟然很多人都不知道。
后来又看了两遍,每次都有不同的感觉。最经典的话:“围在城里的人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无论职业也罢,婚姻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虽然写的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事,放在今天仍然是真理。
就一般而言,情节琐碎的书必然要有绝佳的言语表达才能成为一本成功的作品,而钱钟书的《围城》把语言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因此,读《围城》不能像读一般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了,如果那样的话(忽略其言语),《围城》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围城》里面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也是最值得赏析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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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小说故乡读后感篇十六
其实关于悬疑小说的点评是很难写的,也许是因为我不喜欢在看推荐的时候有人透露书中情节的缘故吧!这本书从去年就有朋友送给过我纸质版,但因为太厚的缘故一直没读,直到前几天才一气呵成在手机上看完这本书。
我是因为东野圭吾这个人才看了这本书,看过之后确实很佩服他的写作功力,在每一个篇章都犹如一个新的起点,大多是用一个崭新的人物去带读者看一个新的视角去了解故事不同的细节,但十几个章节下来,当我们串联起来每个章节的点,便逐渐清晰立体了故事主角的轮廓,特别是反复相近作案手法的描述,更是夯实了人物的特点,一层一层的更细腻的揭示这些性格特点的成因,揭露出人性的本质。
另外,我想一个好的作家如果不是一个特别有经历的人,那也一定是对于人和生活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索欲的人,不然很难刻画出一个个那么生动的人物。最后,我想东野圭吾最后所有下的意味深长的结尾也是抓住人性想要“自己幻想空间”以及未来想要“更多延续”的无限扩张欲望,这确实就是人性,赤裸裸真实的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