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需要明确目标,并制定合理的步骤和时间计划。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协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帮扶活动方案篇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甘孜州委关于举全州之力推动群众工作全面覆盖的意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爱心帮扶实施方案。
孤儿、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
通过爱心活动和政策扶助,切实帮助解决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实现爱心帮扶全覆盖。力争三年实现多名孤儿住进福利院,得到关爱帮扶;自愿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全部住进敬老院;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得到积极救助。
(一)爱心结对。农村五保户和残疾人由与其结对认亲的干部职工负责爱心帮扶;孤儿和城镇三无人员、城镇残疾人由县委安排干部职工爱心结对帮扶。
(二)政策扶助。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结合财力情况,打捆整合项目资金,适当提高有关政策的补助标准。
(三)社会关爱由各级群团机构牵头组织开展各类献爱心活动,并动员、争取县内各类社会团体、爱心人士进行爱心帮扶。建立慈善爱心基金;确定每年11月19日为慈善爱心日。
(一)孤儿.。
1.我乡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孤儿认定,建立孤儿档案,健全孤儿信息保障系统。逐步将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分类保障范围。
2.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养育费不低于每月1000元,分散供养孤儿最低养育费不低于每月600元,保障孤儿吃、穿、住、医、学等基本生活。
3.拓宽孤儿安置渠道。采取亲属代养、社会散居、家庭收(寄)养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孤儿。
4.将孤儿医疗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和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范围。
5.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孤残儿童康复治疗,对其医疗费用全额救助。实施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疝气患者康复等孤残儿童手术康复项本运行经费,对自愿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纳入福利院供养,不断提高敬老院的入住率和服务水平。五保’’集中供养床位率达到60%,集中供养率达到40%,中心敬老院入住率达80%。
(二)农村“五保户”
1.实施散居五保对象危房改造工程。力争三年内消除。
散居五保户危房。对未入住社会福利院的城镇三无’’人员通过廉租房解决其住房困难。
(三)残疾人。
1.落实残疾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符合低保’’和五保。
条件的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
2.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
疾人,每月补助托养金不低于50元。
3.免费为自身需要的残疾人发放轮椅、安装助听器等辅助。
器具。为符合条件的贫困脑瘫儿童通过康复手术、康复训练和适配辅助器具方式实施救助。
4.维护残疾入接受教育的权利。帮助有学习能力的残疾人。
进入普通中小学、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学习。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入学生进入特教学校学习。
5.扶持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帮助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掌握实用技术,促进就业。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减免税费,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庭能够发展生产、自力更生。积极帮助大中专毕业生中的残疾人就业。
6.落实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解决独生子女伤残。
家庭的特殊困难。为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110元的援助金。
7.协助相关部门实施香港关怀行动’’、晚情行动等慈。
善活动。用五年时间在全县进行肢残患者普查,符合条件的病人全免费治疗(包括生活费)。逐步为60周岁以上残疾老人配置假肢、轮椅、助听器等辅具。
8.开展残疾人关爱行动。州特殊学校残疾人由州残联落实。
州级机关干部爱心绪对。我乡城镇户籍残疾儿童由县残联落实县级机关干部爱心结对。在每年助残日或重大节庆日对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走访慰问不得少于1次。
(四)重大疾病患者。
1.对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提高医疗。
救助比例(最高70%)和救助封顶线(最高50000元),仍有较。
大困难的实施二次医疗救助、慈善救助或临时生活救助。
2.对符合条件并进行手术治疗的白血病患儿补助20000元,
非手术治疗补助5000元。
3.对城乡困难群众实行州内医院住院治疗临时生活补助,
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每天补助17元,其他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天补助7元。对因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一年最高补助8000元。
(一)责任主体。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爱心帮扶活动。乡镇一把手是具体责任人,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保障工作。参与爱心结对的干部职工是爱心帮扶对象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了解帮扶对象的现实需求,帮助反映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爱心帮扶政策.并力所能及地为结对对象提供帮助。
(二)宣传主体。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宣传好爱心帮扶中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全力营造爱心涌动、情满康巴’’的良好氛围。县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爱心帮扶活动中好的做法与经验,及时推广,推动面上工作。
(三)监督主体。我乡要成立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办公室落实爱心帮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行月通报制,重要情况及时通报。
(四)考核主体。我乡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爱心帮扶进行统一考核。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在每月15日前将每月爱心帮扶活动情况报送至县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县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将纳入到目标考核中。各办公室要及时上报爱心帮扶活动各类信息。
xxxx乡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日。
帮扶活动方案篇二
在“一对一”帮扶实践活动中,要牢牢把握师德要求,引导教师带着深厚的感情到我校学生中三个特殊群体之中去,在帮扶过程中使学生受教育、强素质,倾听他们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他们的困难,了解他们的愿望,为他们排忧解难,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学校的温暖。
二、具体安排。
1.参加范围:我校全体教师参加“一对一”帮扶实践活动。
2.帮扶对象:我校单亲儿童、留守儿童和孤儿等特殊学生。
3.主要任务措施。
“一对一”帮助解决孤儿思想问题,通过深入到这部分学生中去,摸清他们的思想脉搏,采用思想教育、心理健康辅导、谈心谈话等方式,不断改进他们的思想状况,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引导他们不断增强学习知识、掌握技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一名合格的优秀小学生。
一、两项实际困难,以个人名义帮助解决;个人解决不了的,向学校汇报,由学校统筹解决。
四、加强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一对一”帮扶实践活动,活动由领导小组牵头,教师与帮扶对象均采取实名制,明确帮扶对象的联系方式,统一报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2.发挥领导小组的主体作用。
领导小组明确在开展“一对一”帮扶实践活动中的具体责任,提供必要条件,抓好工作落实。引导教师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切实受到教育,激励自己做好本职工作。
3.加强督促检查。
在活动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的经验,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并逐步建立健全帮扶的长效机制,推进实践活动不断走向深入。
帮扶活动方案篇三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掘我校教师队伍的潜能,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迅速成长,使他们尽快成为优秀教师和教学能手,充分发挥各学科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骨干教师结对帮扶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以促进教育和谐、均衡发展为目标,不断创新教育人才培养途径,逐步建设一支年富力强、业务精湛、能满足教育发展需要的名师队伍。
二、任务目标。
组织我校的省、州骨干教师与年轻教师进行结对帮扶活动,师徒对子至少保持一年以上,通过师徒间听课、评课、备课等教学活动,发挥骨干教师作用,促进青年教师迅速成长,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实施。
1、学校举行新教师结对帮扶仪式,签订帮扶协议,增强结成对子的老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2、结对双方要携手并肩,共同提高。
(1)努力学习现代化教育理论,开阔视野,用现代化教育理论武装自己,提高教育理论素质。(2)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学高为师,身正是范,热爱学生。以高尚的品德、豁达的胸襟在社会、在学校为人师表。
(3)躬身教育实践,投身教育改革。必须全身心教书育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技能,在教学实际中,锐意改革,探索规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精心拟定互助计划,潜心教育研究,撰写互助心得,认真积累经验善于总结经验。
3、骨干教师是学校的宝贵财富和教学骨干。对自己所结对的新教师要精心指导,细心示范,把自己的教学经验无私地进行传授,使该老师提高业务能力,早日成为教学骨干。同时骨干教师也要加强自身修养,探索教学规律,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品位。尽快成为“能力型”的教师和“学者型”的教师,以高尚的品德和深渊的知识做表率。
4、被结对的教师在工作中要认真刻苦,积极进取,谦虚认真,虚心好学,主动向骨干教师学习、请教,主动请骨干教师指导。不但要学习他们的教学经验,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更重要的是还要学习他们无私奉献的品格,精益求精的作风和为人处世的原则,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增强自己的教学能力,早日成为学校的中坚力量。
四、具体要求:
1、结对双方共同制定一个成长提高方案或计划。
2、骨干教师每期至少应上一节示范课或研究课,作一次专题讲座,积极更新教育观念,增强辐射示范作用,带动其他教师共同进步。
3、骨干教师应着重从增强课堂教学有效性,创新教育,班级管理,教育科研等方面指导新教师。
4、结对教师双方了解和掌握教学常规工作,做到教学六认真相互共勉。
5、互相听课。结对双方每周互听1节课以上,汲取双方教师的教育教学精髓,并写好听课笔记和点评纪录,增强结对实效性。
6、结对双方每学期进行一次自我总结,每月撰写一篇优秀教案或反思;
7、被结对新教师在学期末上汇报课一节,撰写结对子成长心得体会一篇;
8、积累、保留结对子活动的听课及各种材料;
五、活动时间:2011、9——2012、7。
帮扶活动方案篇四
根据《新乡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新资助〔20xx〕6号)、《新乡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通知》(新资助〔20xx〕7号)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工作要求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及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一补”)工作。
1.资助标准: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对在籍在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残疾学生给予400元/人/学期补助。
2.学校通过“河南省困难学生识别管理系统”完成信息比对,认定出在校的建档立卡生、残疾生(若比对结果中出现河南省信息与国家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以省信息为准),通过系统比对出的建档立卡生、残疾生不用再出具证明材料。
3.如存在自采集(未通过系统比对出)的建档立卡生、残疾生,需要家长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出具扶贫明白卡或学生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的系统截图盖章、残疾证等有效证明。
1.资助标准: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寄宿生补助标准的50%,即小学250元/人/期、初中312.5元/人/学期。
2.受资助学生必须是在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见义勇为学生本人及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受到新型冠状病毒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资助全覆盖。切实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获得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全面资助。
3.需要申请“一补”政策的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出具有效证明材料(经过系统比对出的贫困生不必再出具证明)。所有受到资助的贫困学生信息要全部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1.新增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要及时纳入到学生资助工作中。
2.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做好宣传、申报、困难认定、审核、公示、上报审批、发放、资助系统填报、材料留存等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到期后要及时撤下或删除,公示内容不允许出现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保护学生隐私。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学校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3.学校对贫困学生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豫教财〔2019〕84号)进行认定工作,在应助尽助的原则上,做好申报材料的把关。
填报汇总信息时要认真核对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避免受助学生、监护人因姓名和开户行(需是建行卡)、银行卡号不符导致的补助金发放失败的情况。
帮扶活动方案篇五
根据“乌鲁木齐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帮扶工作,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现制定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措施如下:
一、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到辖区居民家中宣传就业优惠政策并进行讲解,发放有关政策宣传册。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空岗信息、等就业优惠政策服务。同时对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成员进行就业情况、身体健康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了解。积极宣传培训补贴政策,提供培训学校,培训补贴政策的`服务。
二、讲解宣传政策并提供服务。向就业困难人员及家人讲解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可享受的就业优惠政策,并提供免费复印资料和认定手续办理服务。
三、提供认定服务。社区劳动保障站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建立台帐并录入信息。在五个工作日报送街道劳动保障所。街道劳动保障所对社区报送来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进行审核后,在五个工作内建立一人一档,在申请认定证明上填写就业困难人员复核意见后报送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定。
四、“一对一”帮扶。对认定后的就业困难人员要量身定做具体的“一对一”帮扶计划,指定专人进行帮扶,签订帮扶协议,对“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在24小时内安置就业,对“4050”人员要在一周内安置就业。对大中专毕业生要在一个月内安置就业。但对社区提供了三次就业岗位拒不接受者视同就业。
五、跟踪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要跟踪服务,至到稳定就业:对“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在刚安置的一周内每天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其后每周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大中专毕业生要在一个月内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4050”人员要在一周内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宣传社保补贴,就业援助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并对其提供办理服务。同时对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要到吸纳企业进行就业政策宣传,提供社保补贴政策宣传、指导服务,直至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
(一)查看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就业稳定情况及家庭成员就业稳定情况和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定期对就业后人员情况摸底,掌握其工作待遇、参保情况、工作表现和工作学习情况及就业后家庭生活水平是否有所提高。
(二)对回访服务中发现有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工作不稳定倾向的,要查找原因,提供政策援助和就业岗位援助。
(三)对回访服务中发现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用工单位有违法违纪现象的要及时给予政策宣传,要求其整改并上报有关部门。
(四)对回访服务中发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后没有用足政策的要提供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和服务。
六、服务监督。社区领导要负责在给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跟踪服务的整个过程中,落实服务人员的满意程度,做到跟踪服务到位,满意率达100%以上。
帮扶活动方案篇六
大连信息高中阳光帮扶活动方案草案为积极推进以“爱生、敬业、奉献”为核心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展示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教育行风建设,推进学校建设,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1月起全面开展以“阳光帮扶”为主题的爱生行动。
一.指导思想。
开展“爱心一帮一”活动,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引导全体教师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为加快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学校办学质量作出贡献。
二.活动基本内容。
一是倡导每一位教师关心、帮助一名困难学生(困难学生包括学习困难,或家庭经济困难,或行为习惯不规范);二是参加行动的每一位教师与所帮教学生开展谈心或家访活动。
1.采取由学校统一领导,教导处与团委联合发动与组织实施,由教师本人填写帮扶活动明细表,教导处负责整理、汇总、保管,并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2.在帮扶活动的过程管理中,一是要做到定期检查“一帮一”活动进展情况;二是要求教师记录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对象、活动内容、活动效果,记载帮扶心得、体会、感想等。
(一)帮扶学困生。
1.建立“学困生”个人档案。
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进行全面调查,认真排查“学困生”现状,按学习、行为规范等学困状况排查分类,建立个人档案。
2.制定“学困生”结对帮扶制度。
对已确认的“学困生”,各班分类组织安排结对帮扶,实行承包责任制,班主任、任课教师包人头。做到明确转化目标,责任落实到人。
3.强化跟踪流程管理。
对于“学困生”的转化工作,各班级要实行跟踪调查反馈制度,建立“学困生”转化情况记载簿,建立学困生流程管理记录,对其在家庭、社会、学校的成长过程进行跟踪调查,及时鼓励与引导,扬长避短,防微杜渐。
4.注重方法,开展活动。
在转化“学困生”工作中,帮扶教师要注重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活动,对“学困生”,教师要真心爱护,要与之“心连心”,交朋友。充分尊重“学困生”的人格,坚持多鼓励、多正面引导,切忌歧视、放弃。对学困生,教师要念好“三字经”,即:立足于“鼓”,着眼于“拉”,着手于“帮”,建立融洽、民主的师生关系,消除“学困生”的恐惧心理或逆反心理。
(1)因材施教,重视学习辅导。
(2)增强班集体凝聚力,开展学生互助活动。(3)发现闪光点,让学困生尝试成功的喜悦。
(二)帮扶家庭困难学生1.建立家庭困难学生个人档案。
各班班主任要在寒假前通过家访了解本班情况,明确家庭经济确实存在困难的学生名单。
对已确认的家庭困难学生,学校相关领导、老师利用假期时间进行走访、探望,赠送慰问品。
3.注重实效,注意方法。
在帮扶过程中,充分尊重学生人格、尊严,必要时采取保密措施来保护学生自尊心。
(三)帮扶行为不规范学生1.建立行为不规范学生档案。
各班级通过排查,明确行为不规范学生的名单及类别,建立个人档案。2.制定帮扶制度。
班主任与科任教师协商,采用“一对一”的形式明确帮扶对象。帮扶教师可通过定期面对面谈心、网络交流等方式关注帮扶对象,使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其发展。
3.强化跟踪流程管理。
对于行为习惯不规范学生的转化工作,各班级要实行跟踪调查反馈制度,建立转化情况记载簿,加强流程管理记录,对其在家庭、社会、学校的成长过程进行跟踪调查,及时鼓励与引导,扬长避短,防微杜渐。
五.活动具体要求。
1.认真制定帮扶活动实施意见。学校教导处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召开相关会议作出具体部署,动员全体教师参加此项有意义的活动。
2.善于发现阳光帮扶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例,及时宣传、及时评优、及时表彰,优秀典型个人将撰写系列新闻报道材料。
3.不断创新爱心行动的形式,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与家长座谈会交流经验,听取意见和建议。
4.希望参与活动的教师通过总结不断提升师德,提高转化实效。该项内容将列入师德考核。
(1)开会动员时间:2013年1月6日—2013年1月9日期间(模拟考试结束后)
(2)班主任提供困难学生名单时间:2013年1月10日。
(3)结成帮扶对子时间:2013年1月10日—2013年1月12日期间(4)实施帮扶活动时间:2013年1月12日—2013年7月20日(本学期末至下学期末)
大连信息高中2012.12.24。
帮扶活动方案篇七
20xx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xx个“扶贫日”,组织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对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战略、坚决打好扶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为开展好我省“扶贫日”活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现就我省20xx年“扶贫日”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10·17,邀您一起关爱贫困儿童。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精准扶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各方力量向贫困地区整合,引导各方资源向贫困儿童汇聚,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确保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与全省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今年“扶贫日”活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资助我省贫困地区品学兼优、生活困难的中小学生。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结对救助本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贫困儿童。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主要用于贫困儿童的生活补助和购置学习用品。资助资金拨付至贫困儿童家庭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账户。
围绕“扶贫日”活动主题,在“10·17”前后,开展系列活动。
(一)启动寻找帮扶江西贫困儿童公益扶贫行动。省扶贫和移民办、新华社江西分社联合开展寻找帮扶江西贫困儿童公益扶贫行动,寻找范围聚焦在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儿童。由各设区市扶贫和移民办(局)主要通过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进行推选,协调当地教育部门、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推选,广泛发动社会自发推选。(省扶贫和移民办,省妇联,新华社江西分社,各设区市扶贫和移民办)。
(二)启动金融公益扶贫行动。省农村信用联社、省扶贫和移民办面向社会联合发行具有扶贫捐款功能的扶贫信用卡,将金融功能和扶贫公益融为一体,为社会各界参与精准扶贫打造金融公益平台。扶贫信用卡募集资金存入省农村信用联社百福慈善基金专门账户,每年定向用于资助扶贫日活动扶助对象。力争在扶贫日前举行发行仪式。(省农村信用联社、省扶贫和移民办)。
(三)启动消费公益扶贫行动。按照坚持“各市联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各市商务局、扶贫和移民办(局)联合本地主要百货商家制定10月17日“邀您一起,关爱贫困儿童”主题促销方案,将10月17日全天商品销售所得按一定比例捐赠扶助贫困儿童,联手打造“10.17”扶贫购物节,逐步建立起“用消费捐助扶贫”的消费扶贫模式。相关百货商家的销售捐款依照有关规定享受税前抵扣、税收减免等扶贫公益事业税收优惠政策。各地活动募集资金用于资助各地相关百货商家指定的救助对象。(省、设区市商务局、扶贫和移民办)。
(四)启动定点救助扶贫行动。各级扶贫和移民办(局)动员本级定点帮扶单位在10月17日前,对本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的贫困儿童进行摸底和资助,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各级扶贫和移民办、各级定点帮扶单位)。
(五)开展xxx5中国消除贫困奖评选表彰推荐工作暨寻找江西最美扶贫人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为扶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或感人事迹的组织和个人,推荐参加xxx5中国消除贫困奖的评选表彰活动,同步开展江西最美扶贫人评选工作。(省扶贫和移民办、各设区市扶贫和移民办)。
(六)落实国家层面开展的有关活动。根据国家层面xxx5年扶贫日活动安排部署,积极落实健康扶贫行动、教育扶贫行动、金融扶贫行动、民营企业扶贫行动等活动。(省卫计委、省教育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工商联、省扶贫和移民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扶贫日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省扶贫和移民办负责承担日常工作。各责任单位按分工执行实施。各级要做好协调工作,安排必要的活动费用,按照方案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关工作。(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二)营造浓厚氛围。扶贫日活动前后,通过政府倡导,媒体宣传与社区宣传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各方参与,努力营造浓厚氛围。
开展新媒体扶贫宣传。协调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发送扶贫日短信。协调大江网、新浪江西网等网站支持,通过网页、微博、新闻客户端等途径,在主要版面、显著位置推送扶贫日活动报道。(省工信委、省网信办、省扶贫和移民办)。
广泛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各地除组织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外,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制作墙报、树广告牌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务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共青团、学校、自愿者组织、各类公益慈善组织的作用,围绕关爱贫困儿童主题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日专项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各级宣传部门、各级扶贫和移民办(局)、各级共青团委以及相关单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扶贫日”各项活动、募捐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扶贫日”募捐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增强活动的透明度。各项活动捐赠主体与受赠人点对点直接联系,活动捐赠款项的来源、去向、成效均通过江西扶贫和移民办官方网站全程向社会公开。二是开通监督举报电话。设立统一的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各界对“扶贫日”活动存在问题的监督举报,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严查到底。三是加强情况通报。在江西日报等主流媒体刊登各活动捐赠主体捐款和受赠人受益情况,发布“扶贫日”活动情况报告,加强社会监督。
(四)总结流动经验。今年是省委、省政府打响精准扶贫攻坚战,开展扶贫日活动的第一年。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省扶贫日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办出特色,办出成效。同时,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各地开展“扶贫日”活动情况总结于10月25日前书面(含电子版)报送省扶贫和移民办,由省扶贫和移民办汇总报送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委、省政府。
帮扶活动方案篇八
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以下简称原民办代课教师)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服务人民教育,为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针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向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坚持与原有政策相衔接的原则。政策措施与我省此前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省制定统一的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固化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单和人员总数,根据人员自然减员情况,只减不增。
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不含)—20xx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下列人员不列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1.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
2.20xx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任教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被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一)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xx年1月起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以前年度不补发。
(二)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月1日(含)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下一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去世当月。
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级负担所需资金。其他地区所需资金由当地负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条件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渠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办理。各地根据粤教师〔20xx〕11号和粤教师〔20xx〕6号开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情况,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本地户籍原民办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各地应于20xx年1月31日前通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首次个人申请,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个人申请。
(二)初审。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申请表》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街道)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初审,此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审。
(三)审核。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的初审人员名单后,会同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审核,此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中心学校(行使乡镇教育管理职能的机构)、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公示,此后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对当年全部符合补助条件人员的公示。
(五)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建立完善每年的《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增减情况表》和《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2、3、4),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的表格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复核。
(六)复核。市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及存档,填写《xx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5),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拨付。省、市财政部门根据经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将所需补助资金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发放单位。各地应于每年省、市财政下达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拨付。
(八)发放。各发放单位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各发放单位应于每年收到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发放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教育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身份、工作年限进行审核和复核,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共同对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和复核。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和初审。
为避免出现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变更或去世后其他人冒领补助,各地要建立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通过现场资格审验、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信息、卫健部门的`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多种有效途径,核查领取补助人员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抓好此项工作,统筹领导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关怀落到实处。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同时,各地市要统筹考虑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待遇保障工作,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适当调整其相关待遇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审核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真实准确;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核算和筹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人员的参保状况;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监察、审计、维稳、网信、信访、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市要及时制定工作年限低于10年以下人员的补助标准和工作方案;市、县(市、区)要及时筹集发放困难补助所需资金;乡镇(街道)要配备原则性强、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本地的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初审等工作。
(三)及时发放到位。各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手中。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人社、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资金跟踪问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严肃政策纪律。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六)确保社会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维稳工作层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基层维稳责任,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工作方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帮扶活动方案篇九
今年是全面贯彻中央和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一年,是“十三五”脱贫攻坚的开局之年。今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7个扶贫日,也是第28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根据《安徽省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基本方略、政策举措和典型经验,大力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树立“人人皆愿为”的社会风气,弘扬“人人皆可为”的公众理念,完善“人人皆能为”参与机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一)坚持政府引导,注重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领和舆论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着力推进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二)坚持依法合规,注重高效节俭。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形成特色。县扶贫开发领导组组织实施全县性重要活动,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开展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活动。
(四)坚持精准帮扶,注重实施效果。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突出社会帮扶的精准性,促进精准帮扶到村、到户、到人。
坚持精准帮扶,合力脱贫攻坚。
(一)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1、社会宣传。把10月17—26日作为扶贫集中宣传周,各乡镇、开发区以及县直机关、企事业包村扶贫单位,围绕精准扶贫、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精准帮扶等多个主题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制作墙报、树广告牌、设宣传咨询台,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2、媒体宣传。通过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以及专题片、滚动字幕等形式,经审核后由县电视台、县政府的网站等主要媒体集中宣传各级各部门扶贫工作及扶贫日活动并发布扶贫公益信息。扶贫宣传周期间,县扶贫办负责组稿报省市扶贫办和相关报社,宣传和展示我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的成果。
3、公益宣传。由中国电信霍邱分公司、中国移动霍邱分公司、中国联通霍邱分公司等三家通信运营商,免费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扶贫日公益宣传短信。
此项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和县扶贫办共同负责。
(二)开展贫困村扶贫项目认领。
全县8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扶贫项目(基础设施类、产业发展类、雨露计划类、光伏扶贫类),由各乡镇负责编制,县扶贫办负责筛选,在霍邱县政府网公示公告栏目公布(网址链接报省市扶贫办),以供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及个人认领。县扶贫办负责项目认领对接、落实工作,及时把实施情况向认领单位(认领人)反馈,并向社会公开。认领活动结束后,县扶贫办及时汇总上报。
1、各级帮扶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及县外认领扶贫项目的单位或个人认领扶贫项目均直接向县扶贫办认领。
2、认领单位和认领人可以一次认领多个项目,也可以认领一个项目或项目的一部分。
3、对认领的扶贫项目可由认领者自建,也可以出资的形式由贫困村等建设。
此项工作由县扶贫办负责。
(三)倡议社会公众捐款。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倡议社会公众自愿捐款。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积极倡议干部职工参与扶贫日认捐活动,为贫困地区献上一份爱心。
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包村扶贫单位统一将捐款数额上报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负责统计(联系人:汪宏云,电话xxxxxxxxxxx),各单位的捐款暂由单位保管并直接用于包村帮扶的贫困村。
民营企业将捐款数额报县工商联,由县工商联负责统计。此类捐款属于定向的,可直接汇往被捐对象,也可统一交县工商联保存(联系人:李涛,电话xxxxxxxxxxxxxx)。
此项工作由县扶贫办、县工商联负责。
(四)举办扶贫开发成果图片展。
县举办扶贫开发成果图片展,宣传和展示近年来我县各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的成果。
此项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扶贫办配合。
1、切实加强领导。我县全国扶贫日活动在县扶贫开发领导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要主动参与,开展相关活动。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积极推进扶贫日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2、广泛组织动员。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包村扶贫单位,要参照本方案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注重面向全社会,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参与。各单位扶贫日活动总结于10月26日前报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汇总报县扶贫开发领导组。
3、规范活动管理。加强对各项活动和各类资金的管理,杜绝借扶贫之名谋取私利的现象。严格扶贫资金募集、管理、使用、监督等各环节的.管理,确保安全高效。对外公告扶贫日活动信息,公布社会各界参与情况和募捐资金情况,增加工作透明度,增强活动感召力和社会公信力。
4、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宣传策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日前期宣传报道。活动期间,县电台、电视台、霍邱网站等要加大力度宣传扶贫日活动。县扶贫办要加强指导,搞好服务,推进扶贫日活动深入开展。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各单位要主动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扶贫日活动宣传工作,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县扶贫办。
帮扶活动方案篇十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扶贫办〈安徽省20xx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xx]34号)以及市“扶贫日”活动筹备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县开展第一个“扶贫日”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开展“扶贫日”活动的目的和要求。
国务院确定自20xx年起,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扶贫日”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核心内容是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为扩大社会影响,使“扶贫日”活动开好头、起好步,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向贫困宣战,确保我县第一个“扶贫日”活动办好。
二、开展“扶贫日”活动的原则。
“扶贫日”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合规、节俭务实;二是先行启动、逐步完善;三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四是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一)召开县“扶贫日”宣传动员会。
国务院将召开全国社会扶贫工作暨“扶贫日”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我省拟在国务院电视电话会结束后召开全省“扶贫日”宣传动员会,省领导作宣传动员讲话。
我县分会场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单位以及乡镇负责同志参加。在全省“扶贫日”宣传动员会结束后,县领导作宣传动员讲话。
(二)开展专题系列宣传。
以“10·17,邀您一起”为主题口号,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1、在《池州日报·青阳新闻》开展扶贫项目认领宣传。公布全县18个贫困村扶贫项目、所需金额以及认领方式,号召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认领。
2、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公益宣传。分别在县广播电视台、青阳政府网以及县直单位网站各类媒体发布扶贫公益广告。由县委宣传部与县扶贫办共同负责,各主要媒体承办。
3、集中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组织县直单位、乡镇集中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在“扶贫日”当天,通过悬挂扶贫宣传横幅、举办扶贫图片展、开展政策咨询、知识竞赛、解决实际问题等各具特色的活动,引导全社会关注扶贫开发、关心贫困地区、关爱贫困人口,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扶贫开发。(宣传标语见附件)。
(三)组织开展扶贫项目认领活动。
全县各包村帮扶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函方式到县扶贫办认领扶贫项目,并填写《扶贫项目认领单》(见附件)。认领扶贫项目可由认领者自建,也可以出资形式由贫困村建设。认领资金直接拨付贫困村。项目认领活动至10月24日结束,经县扶贫办汇总后,报省扶贫办。
县扶贫办联系人:沈x敏,电话:
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关心关爱。开展好“扶贫日”活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抓紧把这项活动布置好、开展好。
(二)要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动员好、组织好贫困村扶贫项目认领工作,确保“扶贫日”活动取得实效。县级将组织2-3家企业参加全省“扶贫日”公募现场捐赠和项目认领举牌仪式。
(三)要及时上报总结。各乡镇、各部门要注意收集、整理“扶贫日”活动开展的相关资料,并注重总结经验,形成文字材料,于10月24日前报县扶贫办。
帮扶活动方案篇十一
本学期,我担任五年级的英语教学工作,在我所教的班级中,有几个孩子在学习上存在较大的困难,针对孩子的具体情况,我制度了以下的帮扶措施。
教师是学生最好的心理医生,深思熟虑地、仔细耐心地研究儿童的智力发展情感发展和道德发展的情况,找出原因,采取一些能够照顾个人特点和个别困难的教育措施。就像医生细心地研究病人的机体,找出疾病的根源,以便着手进行治疗一样。
针对学困生学习困难,接受知识慢,对学习很容易失望。作为教师,我注意做到降低门槛,放宽对他们的要求,让学困生能容易地完成学习任务,轻松地掌握符合他们现实状况的.知识。这样,就容易把学困生引入学习的殿堂,激发学习英语的兴趣。所以每次布置作业时,我会让学困生做常规作业(如朗读let’stalk与抄写、听写简单的单词),让学困生能轻松地完成作业,培养学习兴趣。
学困生由于学习成绩较差,他们往往容易产生悲观失望的自卑感,正是由于他们缺乏学习的兴趣,所以一般遇到困难他们不会主动去请教。作为教师要主动关心他们,主动帮助他们,并且要发动学习好的同学也主动去帮助他们。
1.建立学生“一帮一”学习小组。各班在优等生与“学困生”之间建立“一帮一”辅助网络,让学困生自己选择喜欢的接对同学,让优等生辅导学困生释疑解难,温故知新,帮助他们扫除学习中的“拦路虎”,克服消极、畏难情绪。同时,教师在备课时也要注意设计帮扶学困生的环节,设计一些符合学困生实际水平能解答的问题去让他们回答,促使他们能积极参与课堂的学习中。
帮扶活动方案篇十二
因本人患重大疾病负债在3万元以上和因家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较大的本县特困教师。20xx年全县共救助特困教师40名今年已受中央、省、市、县基金会救助的`对象不重复救助。
经审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特困教师,由县教师奖励基金会一次性救助,发放救助金每人20xx元。
按《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实行。
县直中学和每个乡镇中学各推荐1-2名。
10月: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和县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
11月上旬:县直中学、各乡镇中学报送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
11月下旬-12月上旬:县教育局与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审核特困教师材料,并向社会公示。
12月下旬:开展救助活动并下发救助金。
1.认真组织申报。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的要求于11月15日前申报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到教育局政工股。
2.大力开展救助活动。各学校要认真开展“爱烛行动”救助活动,必须及时由校长亲自给被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
3.积极宣传报道。各学校要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和家庭特困、爱岗敬业的教师典型,教育局将在教育信息网上予以推介。
帮扶活动方案篇十三
为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尤其是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加快新教师成长速度,以保证学校的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我校新骨干教师结对“帮扶”活动方案。
一、学校推出师德师风好,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教师作为骨干教师人选,一般情况作为骨干教师的教师应具有小高级职称。
二、参加工作不满三年,要求上进,热爱教育事业,肯于钻研,工作认真的教师作为年青教师人选。
三、“帮扶”双方适当通过双向选择,由教研组统计,报学校教务处讨论通过,双方签定“帮扶”协议书。
四、协议期间,骨干教师承担如下职责和义务:
(一)、骨干教师承担的职责: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骨干教师要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树立高尚的师德形象,在师德、工作态度、教学业务等方面为年青教师做出榜样。
2.关心年青教师教育教学情况。骨干教师应帮助年青教师分析教材的重点、难点,制订教学目标,确定教学方法,要求年青教师写出规范具体的教案,指导、帮助年青教师在教学业务上不断提高。
3.骨干教师参加上级听课活动等各项教研活动,要及时向年青教师传授经验,达到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4.骨干教师每周至少听年青教师一节课,课后及时评价,共同研究改进教法的措施,并作好记录。指导年青教师上公开课、研讨课。
5.骨干教师每学期至少向年青教师推荐一本对教育教学有指导意义的书籍,指出其中可借鉴的理论,并经常了解年青教师学习情况。指导年青教师结合实践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6.骨干教师研究的课题,邀请年青教师共同参与;年青教师研究的课题,骨干教师予以指导,并作好记录。
(二)、年青教师承担的职责:
1.年青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关心学生,养成高尚的师德。
2.年青教师应认真钻研教育教学理论,认真执行教学常规,主动争取骨干教师的帮助,虚心学习,有疑必问。
3.年青教师每周向骨干教师听课不少于1节,每学期在骨干教师指导下上公开课、研讨课不少于2节。
4.年青教师要积极参与各项教学研究活动,定期主动向骨干教师汇报自己的学习情况、交流体会,并将骨干教师的指导建议及时记录下来,写好拜师总结。
5.年青教师应积极参与骨干教师研究的课题,并邀请骨干教师参加自己研究的课题,接受指导。
6、年青教师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五、表彰总结,积极推广。
数学教研组对结对“帮扶”工作每学期作总结,组织优秀“帮扶”对子上同台展示课,做经验交流总结(论文、总结展示等),以推动“帮扶”工作的有效进行,对取得优异成绩的骨干教师和表现优秀的年青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帮扶活动方案篇十四
针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向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坚持与原有政策相衔接的原则。政策措施与我省此前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省制定统一的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固化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单和人员总数,根据人员自然减员情况,只减不增。
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不含)―20xx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下列人员不列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1.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
2.20xx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任教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被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一)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xx年1月起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以前年度不补发。
(二)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月1日(含)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下一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去世当月。
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级负担所需资金。其他地区所需资金由当地负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条件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渠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办理。各地根据粤教师〔20xx〕11号和粤教师〔20xx〕6号开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情况,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本地户籍原民办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各地应于20xx年1月31日前通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首次个人申请,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个人申请。
(二)初审。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申请表》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街道)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初审,此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审。
(三)审核。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的初审人员名单后,会同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审核,此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中心学校(行使乡镇教育管理职能的机构)、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公示,此后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对当年全部符合补助条件人员的公示。
(五)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建立完善每年的《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增减情况表》和《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2、3、4),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的表格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复核。
(六)复核。市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及存档,填写《xx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5),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拨付。省、市财政部门根据经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将所需补助资金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发放单位。各地应于每年省、市财政下达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拨付。
(八)发放。各发放单位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各发放单位应于每年收到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发放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教育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身份、工作年限进行审核和复核,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共同对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和复核。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和初审。
为避免出现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变更或去世后其他人冒领补助,各地要建立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通过现场资格审验、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信息、卫健部门的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多种有效途径,核查领取补助人员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抓好此项工作,统筹领导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关怀落到实处。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同时,各地市要统筹考虑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待遇保障工作,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适当调整其相关待遇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审核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真实准确;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核算和筹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人员的参保状况;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监察、审计、维稳、网信、信访、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市要及时制定工作年限低于10年以下人员的补助标准和工作方案;市、县(市、区)要及时筹集发放困难补助所需资金;乡镇(街道)要配备原则性强、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本地的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初审等工作。
(三)及时发放到位。各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手中。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人社、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资金跟踪问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严肃政策纪律。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六)确保社会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维稳工作层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基层维稳责任,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工作方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帮扶活动方案篇十五
为更好地落实好中央、省委关于党员直接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措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服务人民群众,争做群众贴心人,进一步增强部机关干部的宗旨意识,经xx办公会研究,对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户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1月29日7:30。
二、参加活动人员。
机关领导及结对帮扶干部,30人。
三、活动内容及任务。
会议议程(乡党委书记主持)。
1、xx市领导致欢迎辞。
2、xx村村支书发言(代表两委班子、村民,谈感受,表信心)。
xx商会纺织分会代表发言市体育局xx局长发言。
4、xx部长讲话。
(二)入户慰问(要将慰问品送至帮扶群众家中)。
1、xx部长慰问陪同xx部长人员:
2、前xx慰问11人(组长xx;乡村干部:xx)可分为若干组分头入户。村里可准备三轮车备用。
3、后xx慰问(组长xx;乡村干部:xx)。
在村干部协助下,可分为若干组分头入户。村里可准备三轮车备用。
4、西宽于(组长xx;乡村干部:xx)。
在村干部协助下入户。
三、任务分工。
(一)xx负责安排活动。(组织、通知、)。
(二)xx负责安排车辆。(2部中巴、商务车备用)。
(三)xx负责慰问品周三运达xx村指定地点。
(四)xx负责方案,安排照相、摄像。
四、做好结对帮扶民情日记。
结对帮扶领导干部要登门入户,把慰问品送到结对困难群众家中。要记好结对帮扶民情日记,详细了解群众面临的困难,和群众推心臵腹地进行交谈,鼓励困难群众树立信心,战胜困难,树立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
帮扶活动方案篇十六
为进一步推动帮扶工作的深入开展,参与帮扶共建、履行社会职责,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尽力解决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现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载体、以密切联系群众为目的、促进帮扶工作更有效、社会建设更和谐,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我公司成立帮扶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由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工作部部松担任,成员为中层干部、全体党员。办公室设在党委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三、具体措施。
(一)明确对象开展帮扶工作。在*****特困职工、乌兰浩特市社区、红联村范围内开展帮扶活动,针对残疾人、特困户、孤儿、特困职工等弱势群体予以帮扶资助。
(二)开展调查研究。坚持调查先行,充分论证,确保帮扶方案落到实处。由领导组组长牵头,深入帮扶范围开展调研,了解情况,确保遇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时随时到联系点开展工作。
一是工作组成员要在扶贫帮困、化解矛盾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要经常与被帮扶的困难户沟通,帮助协调、解决帮扶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是开展节日慰问。遇到中秋、春节等法定传统节日,由领导组组长带头走访慰问,开展谈心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和生活现状,及时给予生产生活帮助,加强与被帮扶对象的感情联络,并动员公司全体职工参与“献爱心、送温暖”活动,给予被帮扶对象一定资金和物品资助,使他们能过好传统节日。
三是突出资金帮扶。针对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积极为帮扶村牵线搭桥,协调相关部门解决被帮扶对象在住房、生活饮用水、用电、教育、卫生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帮助困难户分析查找困难原因,找准脱贫发展路子,切实让困难户增收致富。
(四)找准重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帮扶工作组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与帮扶活动的关系,努力做到工作标准不降低、工作进度不拖延。一是要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全体干部转变观念、转变作风。要及时了解掌握全中心干部在开展联系帮扶工作中的表现,明确全体干部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积极性。二是要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集合起来,多为困难群体办实事好事。三是要与培养锻炼党员干部结合起来,使得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分工到位、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期限;
(二)精心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要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帮扶活动。要与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做到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共同推进、协调发展,实现各项工作与开展活动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树立起我公司真抓实干、清正廉洁、造福百姓的良好形象。
(三)严格方法程序,严肃纪律要求。帮扶工作组成员一年入户不少于2次联系困难户,累计时间不得少于1周。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问题,真正把党的温暖送下去,把问题解决好、把政策落实好。努力在全区形成深入基层办实事、转变作风促发展、服务群众争一流的良好氛围。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增进师生间的理解和沟通,帮助学习、生活困难的学生走出困境,增强自信,迈向成功,以促进和谐师生关系的建设和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经研究,决定开展师生结对帮扶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二、活动目的。
增强师生感情,促进学生发展,形成良好教风和学风。
三、参加人员。
全体校级(含)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学习、生活、心理困难的学生。
五、活动内容与方式。
1.结合具体情况,确定每名老师帮扶1—2名学生,帮扶期一年。2.每名结对教师要关注学生的思想、学习、身心健康、课外生活和实际困难,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并填写《师生结对帮扶记录表》。
(1)思想教育。结对教师要切实关心帮扶对象的思想成长,定期与帮扶对象开展谈心、交流,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思想困惑,教育他们以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面对困难,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荣辱观,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2)学习指导。结对教师要经常了解帮扶对象的学习情况,加强对他们的学习指导,做好学业辅导,帮助他们克服学习中的困难,使他们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促进学习进步。每周辅导1—2次,每次辅导有记载。(3)生活帮扶。结对教师要深入关心帮扶对象的生活状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困难,在学校的协助下,以献爱心的方式,为其提供必要的学具,让他们能够安心学习、快乐成长。
六、活动要求1.学校组织要建立需帮扶学生信息库,根据参与教师情况确立帮扶对象,列出结对名单,为教师提供帮扶对象基本情况信息。2.要认真组织班主任或优秀教师参与这项活动,结对教师要及时了解帮扶对象的学习情况、性格特点、行为表现和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将帮扶活动落到实处。3.要经常与参与帮扶的老师沟通,及时了解帮扶对象的转化效果,总结经验,指导帮扶工作。
七、组织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9月)通过召开动员会,开展主题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将本方案传达至全体教师,使全体教师充分认识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动员每一位优秀教师积极参与帮扶活动。
2.摸底结对阶段(2012年9月)。
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掌握学生情况,确定帮扶对象,填写《师生结对帮扶情况登记表》,于3月15日前上报政教处。3.结对帮扶阶段(2012年9月—2013年6月)确定帮扶对象之后,参加帮扶活动的教师根据本方案中的帮扶内容,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认真落实各项帮扶措施,扎扎实实开展帮扶活动。4.总结表彰阶段(2013年6月)。
各基层对开展结对帮扶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树立典型,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政教处将对结对帮扶活动进行评比,并对开展活动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八、师生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篇三:帮扶共建工作实施方案。
新城子收费站。
参与帮扶共建、履行社会责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站决定开展“帮扶共建”活动,特制订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大力推进困难村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互帮互助、深入落实、和谐稳定、共同繁荣。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结对帮扶机构。成立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宇辉。
副组长:王玉强刘莹。
成员:张永生张立军傅强王建勇。
(二)帮扶形式多样化。体现“物质与精神相结合”,不设捐助金额标准。可根据困难村民、留守儿童的实际需要,结合自身资源的特点给予具体帮扶。
勇气。
(四)加强示范,注重实效。要突出帮扶工作示范点、示范户,努力扩大帮扶工作的辐射示范带动效应。要突出帮扶工作实效,按照帮扶工作的规划,先易后难,整体推进,让困难群体感受到帮扶工作的实效。
(五)加强帮助,深入指导。选派工作作风好、能力强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具体负责结对帮扶工作。主要领导加强指导服务,帮助解决问题。
(六)帮扶对象:下场小学留守儿童、新城子村村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过问,把结对帮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积极开展调查走访,定期现场办公,强化督办落实,确保结对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增进感情。认真贯彻落实结对帮扶工作精神,立足中心工作,全心全意地为困难村民、儿童服务。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党员“一对一”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将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融入到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党员全面发展,建设和谐校园。真正体现“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的科学发展观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党员中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
一、指导思想。
通过“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各位学生党员要深入了解帮扶对象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被帮扶对象激发努力学习专业的热情和自觉性,尽力做到在学习、生活中帮扶,更要在精神上鼓舞他们,帮助他们坚定对生活的信心和不怕吃苦的勇气,顺利完成学业。
1、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
2、特困家庭的学生(因天灾人祸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3、心理困难及有其他方面存在问题的学生。
制定相应帮扶措施,指导帮助帮扶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信心,提高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效果。
2、物质上救济。尽个人所能,给帮扶学生在校学习一定的经济支持、生活或学习用品支持。
3、生活上关心。帮扶人员要经常与帮扶学生谈心,了解其心理、家庭情况,尽可能帮助解决家庭存在的实际困难,使之切实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同时,引导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养成不畏艰苦、勇于进取的良好品质,刻苦学习的决心。
4、思想上解惑。鉴于有些帮扶学生的家庭情况特殊,有的是父母长年患病,无经济来源;有的是单亲家庭,有的甚至是孤儿。他们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要帮助他们克服与同学的相处之中的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要让他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贫困是暂时的,是可以改变的,进而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经常找帮扶学生谈心,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四、结对帮扶要求。
3、帮扶工作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每名学生党员都要真诚地做好帮扶解困工作;
4、学生党员要坚持经常与所帮扶的学生开展谈心帮教活动,了解所帮扶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以及思想状况,深入做好帮扶学生的思想教育和交心工作。对受帮扶同学从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帮扶,让学生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为。
5、各学院(部)党委按照“一对一”结对帮扶的要求,负责帮扶对象原则上为本学院(部)的学生。
附件1: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党员“一对一”结对帮扶名单。
院(部):篇五:扶贫帮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活动要求落到实处,把乡党委和村委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自然村贫困群众中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田心寨村民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气象,努力构建和谐新农村,促进民生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乡党委学习实践活动中开展的“转变作风抓落实、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帮助贫困弱势群体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确保扶贫帮困工作的长效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以关爱弱势群体为重点,通过乡机关各党支部、部门(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参与,进一步完善扶贫帮困工作机制,关心弱势群体,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努力营造扶贫帮困、团结互助、奉献爱心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新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帮困工作的领导与贯彻落实,对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2)各自然村成立相应的“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由村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要负责本村的扶贫帮困工作,积极主动协助村扶贫帮困领导小组工作,引导贫困户依托上级部门(单位)帮扶自主创业,支持和帮助贫困户提高自主创业致富能力,做好帮扶工作的正面宣传工作,转变贫困户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三、工作措施。
(一)扶贫帮困机制。
在村委会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建立总支领导班子、自然村各支部、党员干部多措并举的帮扶机制,深入开展“一帮一”和“多帮一”结对工作,采取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各支部联系户帮扶、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的形式,深入贫困村、困难户认真了解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解决他们眼前的困难,制定长期有效的脱困措施和帮扶制度,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逐步使“空壳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贫困户脱贫解困、贫困辍学儿童复学、孤寡老人生活有保障。
(1)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通过总支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联系一个村,以所联系村的集体经济发展与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为帮扶重点,分阶段、有步骤的引导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帮助解决村民就业问题,促进村民增收,使所联系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收入有明显改观。实现“两个增长”,即:集体经济收入增长、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
(2)对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资金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长期帮助与临时救济相结合、物质帮助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帮助提高生产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解决生产资料,引导和支持其依托旅游脱贫致富。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家中;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家庭,由村委会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对有望康复的残疾人员,要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活动,切实保障残疾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
(3)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通过机关党员干部与景区孤寡老人、孤儿结对进行救助帮扶,以党员干部为主体,本着自愿、自觉、主动的原则,可以一位党员干部或多位党员干部联系一名孤寡老人、孤儿,开展“一帮一”或“多帮一”帮扶活动,发动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同贫困儿童、孤儿、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结对子,区别不同情况展开帮扶救助活动。对贫困儿童、孤儿,建立长期助学计划,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通过组织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扶贫帮困工作制度。
1、定期走访制度。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每个季度至少定期走访两次帮扶联系点,深入村、户、点,了解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搞好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贫困村、困难家庭、孤寡老人、孤儿情况,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
2、帮困协调制度。在全面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帮助结对村、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认真分析贫困主要原因,理清扶贫帮困工作思路,根据实际及时采取扶贫帮困措施,并及时向扶贫帮困小组汇报情况,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广大党员干部相互协调,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及民政救助政策等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贫困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
3、工作例会制度。扶贫帮困工作要纳入村委会领导班子、各支部工作的重要议程,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分析所联系贫困村、困难户、孤寡老人、孤儿的生产生活状况,审核扶贫帮困对象及资金补助的金额,安排部署扶贫帮困工作,遇到重大事项要随时召开紧急会议。
4、长效管理制度。扶贫帮困要改变以往单一的阶段性或节日性捐助形式,要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引导和帮助帮扶对象逐步提高生产自救能力,形成一个长效、稳定的脱贫机制,使扶贫帮困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
(三)扶贫工作措施。
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搞好扶贫帮困工作,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有力保障贫困人群的生活。
(1)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贫困村联系帮扶工作要始终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强化发展意识,要依托旅游发展,支持和鼓励农牧民开展特色产品种养殖、种植,帮助村党支部提高市场经营能力,鼓励村党支部牵头成立各种农民合作产业协会,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更好带领农民脱贫致富。
(2)建立就业救助机制。帮助困难家庭人员提高技能,促进就业与再就业。村委会各支部要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切实解决所帮扶对象的困难。一是增强综合素质。要把提高贫困人群技能和文化素质作为重要突破口,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广泛组织开展免费的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乃至多种技能,帮助贫困群众转变就业观念,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贫困人群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二是要积极协调,深入各自然村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牵线搭桥作用,为贫困人群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推动贫困人群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三是鼓励自主创业,各支部要积极主动为有创业愿望的困难群众提供创业信息,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各项优惠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体自主创业的帮扶力度。(3)实施生活救助机制。各支部要最大限度地解决所帮扶对象生活救助问题,扶贫帮困小组要主动与农户沟通协调,尽可能的把家庭人均生活标准低于当年最低生活标准的困难群众都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