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劳务代发工资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
为更好地服务于人力资源供需双方,构建和谐用工平台,保护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合法权益及员工的劳动保障,按照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建立劳务代理关系,由乙方根据双方约定向甲方提供代发工资事宜,甲方据此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二、双方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有意可续签。
三、乙方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招聘员工(以下简称丙方)统一管理工资档案;丙方的工资由乙方代甲方发放,工资标准以甲方相关的规定为准。
2、协助甲方进行丙方的管理,根据甲方需要对丙方进行遵纪守法、厂规厂纪、素质提高及岗位技能方面的各项培训。
四、费用承担及支付方式
1、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劳务费,具体标准为每人每月__元或按工资总额的_。以上费用包含税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管理费。甲方除以上费用外,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2、按照本协议确定的劳务费标准,甲方应于每月___日将上月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于___日向甲方送达劳务费税务发票。
3、甲方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送达上月丙方的工资清单,并代乙方向丙方支付上月工资,乙方于每月___日前送达工资税务发票。
4、甲乙双方承诺不任意克扣丙方的工资,如实按期发放丙方的工资;如丙方出现工作失误,违规等按公司规定要求予以处罚的除外。
五、其他约定事项
1、丙方在代理期间发生工伤的由甲方负责处理,丙方工伤期间的工资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甲方足额发放。
2、乙方收取的劳务费包含因劳务代理而产生的各项税费和收益。根据国家和本地有关规定,上述费用如有调整或在上述范围之外如有增减,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费用经过双方协商应可以调整。
3、双方应提供具有合法经营许可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其有关证件在协议期间一直有效。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须及时通知并要求违约方纠正,违约方未纠正的,守约方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要求违约方赔偿。
2、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如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凡与国家或本地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两份;如有异意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附:员工花名册
劳务代发工资协议书篇二
编号:
代发工资/批量代付业务协议书
(文本)
甲方:(施工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地址: 负责人:
中国工商银行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努力为客户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在签订本协议书之前,特提请客户充分了解工商银行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自主决定是否选择相关金融服务。
鉴于乙方作为金融机构具有提供本协议项下代理支付业务的能力和资格,甲方已经知悉乙方该项服务是有偿、有合法依据、且独立而非附属于乙方其他服务或产品的业务,并认可其收费标准是合理的;甲方自愿选择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相关业务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支付业务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业务定义
代发工资业务指我行接受单位委托,向其员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划转工资、养老金、社保、奖金、财政统发、退休金、绩效、津(补)贴、公积金、年终奖等有关薪资的一项代理支付业务。
批量代付业务是指我行接受单位委托,向其个人客户银行结算账户划转包括但不限于补偿款、报销、分红、返还款、集资款等非工资性质款项的一项代理支付业务。
第二条 业务范围
经甲方申请乙方同意为甲方代理:□代发工资业务;□批量代付业务。(以下简称代理支付业务)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乙方预留签章,乙方凭预留签章为甲方办理代理支付业务。凡盖有甲方预留签章的资料,乙方均将其作为履行本协议相关义务的依据,甲方应对盖有甲方预留签章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准确性负责。因甲方保管签章不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2.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办理代理支付业务,并将所指定专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加盖预留签章证明指定专人身份的书面文件等,交乙方用于办理代理支付业务时核验。甲方变更所指定专人,应当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所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的代付资金数据文件、票据等资料的传送、交接等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3.甲方应使用乙方提供的数据文件制作工具和企业代理业务客户证书(u盾或ic卡,以下简称证书),自行制作代理支付数据文件并对数据文件进行数字签名,不得委托乙方经 办人员代为制作数据文件或进行数字签名。若甲方未按本条约定制作代理支付数据文件并进行数字签名,以及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代理支付数据文件信息泄漏从而导致数据文件信息错误、资金损失或其他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从乙方领取证书时,应确认并交回证书领取单,通知乙方解冻证书。甲方应妥善保管证书和证书密码。甲方证书在有效期内损毁、锁码、遗失或密码泄露、遗忘等,甲方应及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相应手续,相应手续办妥前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4.在代付资金日的 时前,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代理支付数据文件格式,向乙方提供代理支付数据文件、加盖有甲方预留签章的数据汇总单(应包含代理支付时间、总金额和总笔数等信息)等业务所需资料。如甲方提供的代理支付数据文件格式不符合乙方要求,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代付资金。
5.甲方应负责各类信息的建立和维护,并保证代理支付数据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因甲方提供的代理支付数据信息有误而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6.甲方在每次发放资金时,应保证将资金足额、及时交付乙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应保证其委托代理支付零余额账户中相应科目下的额度充足)。甲方应在发放资金日的 时前将资金总额款项通过转账支票等方式转入乙方指定账户(账号:,户名),乙方通过该账户为甲方代理支付资金。否则,因延误发放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7.甲方收到乙方返传的资金处理结果后,应及时核对资金处理明细,在 个工作日内将核对信息(对未发放成功的资金款项,若甲方选择再次代发,还应同时提供重新制作的代理支付数据文件及数据汇总单等)反馈乙方。因甲方未及时反馈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8.甲方因发放资金需要,向乙方批量申请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时,甲方应与乙方签订批量开户(卡)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配合乙方办理批量开户(卡)。9.甲方变更发放资金日,应当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0.甲方承诺遵守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凡委托乙方代付给个人的款项均须符合《办法》中第39条的规定;对每笔金额超过5万元的款项,甲方须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付款事由,并对付款事由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代理支付业务从事洗钱等非法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11.甲方每次委托乙方代付资金,应向乙方支付的业务手续费的计算公式为:每次应支付手续费 = 每人每次收费标准×每次代发实际总人数。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按 的标准,按次或按月向乙方支付手续费。若选择按次支付,甲方每次在代付资金日的 时前支付手续费;若选择按月支付,甲方在每月 日(非工作日顺延)前支付手续费,当月支付上月手续费。甲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手续费:
(1)由甲方开出转账支票支付;
(2)甲方授权乙方,同意乙方从甲方指定的账户(账号:,户名:,开户行:)上自动扣除;
(3)其他。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开办代理支付业务所需的数据文件文本格式,以及相应的数据文件制作工具和证书,对甲方业务人员进行数据文件处理工具安装和使用的培训,并协助甲方解决代理支付业务数据文件制作与数字签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乙方根据甲方个人客户申请,按照人民银行个人结算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有关账户管理规定为甲方个人客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代理支付业务。3.乙方在每个工作日均可受理甲方的代理支付业务申请(特殊情况如主机故障除外)。对甲方送来的数据文件,在与数据汇总单上的总金额和总笔数核对无误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代理支付数据文件及资金总额款项(应与甲方数据文件中资金总金额相符)的 时内及时处理,确保代理支付款项及时入账,不得压单延误处理。因压单延误处理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但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或因甲方对材料进行修改等情形导致乙方未能按时入账造成压单延误的除外。
4.乙方在代理支付业务处理完后,应及时将资金处理结果(含成功、不成功明细)以数据文件形式返传给甲方。因返传延误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原因导致返传延误的除外。
5.对未发放成功的资金款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再次代发或退回甲方。如甲方对此类款项不做明确指示或指令不符合乙方业务规定的,乙方应将款项退回甲方。
6.在甲方提供的数据准确无误的情况下,因乙方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出现差错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7.甲方单位有权查询人(具体经办本单位此项业务的人员)查询本单位资金代发情况、个人查询本人资金户情况,乙方应按其制度规定提供查询服务,并解答相关的问题。
第五条 增值税特别约定
1.本协议项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均为含税价格。
2.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先在乙方办理客户信息登记,登记信息包括甲方全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和账号。甲方应确保提供给乙方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由乙方通过网点通知或网站公告等发布。
3.甲方自行领取增值税发票的,需向乙方提供加盖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指定领取人,并明确领取人身份证号等信息,由指定领取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增值税发票;指定领取人发 生变更的,甲方需重新向乙方出具加盖印章的授权委托书。甲方选择邮寄方式收取增值税发票的,还应提供准确无误且可送达的邮寄信息;若邮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或税务机关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乙方有权延迟开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5.增值税发票被甲方领取后或乙方交由第三方邮递后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收到增值税发票相应联次或逾期无法抵扣的,乙方不负责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
6.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需要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规定需要由甲方向税务机关提交《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的,应由甲方向税务机关提交《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待税务机关审核并通知乙方后,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7.在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乙方有权根据国家税率变化调整本协议约定价格。
第六条 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 年。协议到期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协议自期满之日起自动顺延。一方拟在到期后不再顺延的,应于本协议到期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
2.本协议变更或解除时,应提前 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本协议变更或者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后果;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保密条款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均应对代理支付业务合作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代理支付业务涉及的各种信息,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当事方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免于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应及时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情况证明,并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中国工商银行 与 签署的《代发工资/批量代付业务协议书》(编号:)的签署页。
甲方: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劳务代发工资协议书篇三
代发工资协议书
甲方: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安全方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日期为每月日,每月日前乙方将代发工资名单及金额数据交甲方,并于每月日前将代发工资的资金划转到甲方开设的专用帐户。
第二条 甲方收到乙方代发工资资金和数据后,应及时认真审核乙方数据实发金额与乙方划转的资金总额是否一致,若发现金额不符的情况,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联联系,由乙方进行修改并确保工资金额准确无误。甲方按照乙方修改后的数据编制帐号和户名,并在约定的代发工资日期及时将工资划转入乙方所列工资帐户。
第三条 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而造成乙方工资不能及时领用或发放错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1、2、3、乙方资金不到位或未知数到位的; 所列工资数据盘未及时送交甲方; 所列工资数据编制有误。
第四条 若因甲方工作失误而造成工资发放有误,由甲方承担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乙方所列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乙方在向本单位发放活期储蓄存折时,要告知其本人存款账户的初始密码,并要逐一提醒所个人修改初始密码.第六条 除代发工资,甲方可为乙方代发其他款项,操作方式同上所述,代理发放的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 收费条款
甲方为乙方代发工资按笔计收元/笔,异地(按跨地市)代发每笔按照实际费用结算。代发手续费按月核算,每季支付一次。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年。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未提出书面异的,视同同意协议延长1年,延期次数不限。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一条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仲裁。不涉及争议部分,甲乙双方仍需继续履行。
甲方:乙 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劳务代发工资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为了方便职工储蓄、简化企事业单位发放工资手续,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其单位职工工资。为了明确双方职责,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负责为本单位参加代发工资的员工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组织员工认真填写《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此表由甲方提供;并在甲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个人银行账户(代办时乙方应提供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和填明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的明细表格,并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员工身份证复印证件的真实性由乙方验证,如若由此引起的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折/储蓄卡(银行结算账户)后三日内发放到职工本人手中,并告知单位职工及时修改存折/储蓄卡取款密码及查询密码,如因存折遗失、密码泄露等引起的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二条: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磁盘格式的要求,制作代发工资数据软盘(软盘由乙方自行提供)。第三条:乙方应在代发工资日前3个工作日(不含代发工作日)内到甲方办理代发工资手续,然后将转账支票、代发工资数据软盘和“代发工资清单”一并送交甲方。如乙方所提供的软盘与“代发工资清单”不一致及未交手续费等原因而引起的差错事故或造成代发工资延误,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每月日为乙方代发工资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时发放工资,乙方应向单位职工说明并通知甲方,由此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设备或通讯故障及其他原因造成账务差错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进行账务更正。
第五条:甲方将乙方提供的代发工资数据入账后,即打印代发工资明细清单,乙方可在代发工资日后到甲方指定的网点进行核对。
第六条:乙方在向甲方提供磁盘数据前应认真进行核对,甲方业务系统只对乙方提供的磁盘数据中的客户账号进行识别,如因乙方磁盘数据错误造成账号串号,责任由乙方负责,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查找。
第七条:如因乙方提供的代发工资磁盘中的账户有误所产生未入账账户,甲方应打印“代发工资未入账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由甲方送乙方处理,一份由甲方留存备查。
第八条:根据《************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批量代发工资的收费按照每笔元收取,对手工代发工资按每笔元。每月代发工资后3日内,经甲乙双方对代发工资笔数核实后,由甲方使用“特种转账”传票从乙方账户主动扣划。如乙方账户存款不足,乙方应在每月代发工资后3日内向甲方补足代发工资费用。第九条:乙方职工在*************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折或储蓄卡,作为代发工资指定账户的,该账户不得擅自撤销和变更。
(一)若遇乙方员工代发工资的存折或卡遗失,可凭本人身份证明,向其开户的营业机构书面申请挂失;
(二)若遇乙方职工更换了代发工资账户,乙方必须在代发工资前向甲方提供该职工更换后的代发工资帐号,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第十条:甲方为乙方代发工资编列的代号为: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补充。
第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协议到期后,可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新的协议。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或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代发工资协议书篇五
委托代发
业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为促进甲、乙双方共同发展,实现优势互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应甲方要求,从 年 月 日起代理甲方发放,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以保证代付业务的正常进行。
(二)、甲方收款人须在乙方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若收款人未在乙方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甲方负责收集其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所提供的开户资料真实、有效。
(三)、甲方应提前 日采取 方式(数据接口、磁介质、纸介质)将实发金额、明细清册(纸介质清册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提交给乙方,并及时从甲方结算账户划转到乙方委托及代理负债业务科目,以保证乙方按时发放。
(四)、甲方提供的代付信息应准确、一致,并对所提供的代付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因信息错误,造成重复、漏发
或串户等问题,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代付明细清册和全额资金划入甲方指定付款账户,导致乙方不能将代付资金划入各个人银行账户而引起的一功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当收款人持有的存折(卡)遗失且办理挂失手续的,甲方收款人应在挂失之日起 个工作日告知乙方。因收款人个人银行存款账户状态不正常(挂失、止付、冻结)且未提前告知乙方导致无法将资金划入甲方指定收款人账户的,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一)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代发人员资料为指定的收款人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为其提供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服务。
(二)乙方自收到甲方委托代付业务资金和明细清册后,在业务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当日将代付资金从甲方账户转入本社委托及代理负债业务科目,个工作日内将代付款项转入到收款人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如因通讯线路或系统故障导致不能正常开展业务,造成延期付款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三)乙方因非正常原因未将资金划入收款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三、其它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和积极合作的态度,适时补充修改,其补充修改后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四、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
五、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生效后各执一份。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或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 个月通知对方。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重新签定协议的,原协议自行终止。甲方: 乙方:(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