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停车位收费通知篇一
一、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定价形式。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机动车停车场经营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在行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经物价部门核准收费标准,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方可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收费。
三、各机动车停车场需在入口处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接受社会监督。
四、机动车停车场(不含临时占道停车位)所收费用为管理服务费,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应为交纳停车费的车辆提供管理服务,及时疏导车辆交通,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停车安全,杜绝事故隐患。
五、机动车停车场收取停车费实行计时收费,不足一个计时段按一个计时段计收。各机动车停车场可对长期停放车辆按月、按年出租停车位。按月、按年租用停车位的车主昼夜24小时均可在已交费停车场停车。
六、经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市政管委核准的封闭式居住小区内设立的停车位,实行在小区入口计时、出口收费,任何车辆进入小区第一小时内不得收取停车费。
七、居住小区地下停车库按年、按月包租停车位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制定或变更收费标准需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持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到物价部门办理核准手续方可收费。
八、未按规定到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未经物价部门核准收费标准的停车场不得收取停车费。单位大院、居住小区及停车场除经批准收取车辆管理服务费外,不得收取进门费、泊位证明等其他针对机动车的费用。
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机动车停车场,因收费标准明显不合理造成社会反映强烈的,市、区县各级物价部门有权干预。
十、区县物价部门需严格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核准停车场收费标准,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收费、不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单位及个人,应根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1991」第472号、京价(收)字[1992」第315号、京价(收)字[1993]第035号、京价(收)字[2002]第088号文件同时废止。
停车位收费通知篇二
为确保冬季供暖工作正常运行,通知如下:
一、 小区供暖管网已试水,如发现跑、冒、滴漏的情况,请业主及时来物业登记,物业专业人员会积极处理。
二、 小区供暖机组设备属小区自有,未享受政府供暖补贴,所以无论是否居住,一律全额收取供暖费。现已居住户和闲置户统一供暖,希望业主互相转告以保证按时供暖。
三、 在收供暖费的同时收往年拖欠的物业费和供暖费,对无正常理由拒不交费的住户,物业会采取措施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也会对其它业主的生活带来影响。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望业主支持物业的工作!
商铺: 31元x面积x 100%
收费地址:6#楼2单元101室
谢谢您的合作!
物业电话:
201x年x月x日
停车位收费通知篇三
随着幼儿园不断地发展壮大以及我园对外交流的机会增多(对外开放、外出学习、庆祝活动、毕业典礼、园内各种比赛),为了提高我园的社会形象与品质,我园本学期将对幼儿园师生着装进行规范统一,这样能增强师生的精神面貌和团队意识,能克服幼儿攀比、挑穿的不良习惯,也能减轻因许多集体活动而要求幼儿统一着装时为家长带来的麻烦与不便。因此,我园决定在近期预备给全园幼儿统一订购园服,费用为45元/人。请家长尽快将费用交上。
现小班费用:140+45=185元
现中班费用:140+45=185元
现大班费用:45元
通知
随着幼儿园不断地发展壮大以及我园对外交流的机会增多(对外开放、外出学习、庆祝活动、毕业典礼、园内各种比赛),为了提高我园的社会形象与品质,我园本学期将对幼儿园师生着装进行规范统一,这样能增强师生的精神面貌和团队意识,能克服幼儿攀比、挑穿的不良习惯,也能减轻因许多集体活动而要求幼儿统一着装时为家长带来的麻烦与不便。因此,我园决定在近期预备给全园幼儿统一订购园服,费用为45元/人。请家长尽快将费用交上。
现小班费用:140+45=185元
现中班费用:140+45=185元
现大班费用:45元
xx年xx月xx日
停车位收费通知篇四
昨日,记者在即将进行收费试点的荔城大道和梅园路两条主干道看到,所划的1046个停车收费泊位,都画上了白色标线,并标有黄色编号。而目前,这些公共停车位上都停满了小车。记者发现,这两条主干道上都已在相应的停车泊位旁设立了收费告示。告示中有一条“只收费不管理”的规定,声明:停车收费收取的是占用城市道路资源费(不含保管费),机动车和车内财物安全由驾驶人自行负责。
“如果是这样的`话,以后肯定会产生矛盾纠纷。”车主林先生认为,停车场公司既然要向车主收费,就应该履行相应的保管义务,“只收费不管理”的做法不妥。采访中,多数车主对收费告示中的“免责”声明表示不认同。
姚先生表示,此前,他们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定了两家物业公司分别代理荔城大道和梅园路的公共停车泊位的收费管理,预计每20个车位需配备一名管-理-员。根据物价部门批复,他们收取的只是占用城市道路资源费,并不包含车辆管理费,所以也就不负看管义务。不过,如果现场确实发生车辆丢失或财物受损情况,他们会协助车主向公安部门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