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处罚篇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文件的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特作承诺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组织生产。
2、积极按国家规定要求,禁止无证生产或委托无证企业生产加工产品。
3、提高企业自我检测能力确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4、坚决禁用不合格原料、辅料加工产品,不无证生产,5、决不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中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6、决不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决不伪造或冒用质量认证、质量保险等标志。
7、坚决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购、产、销、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日期、检测台帐,主动接受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标准、计量、质量等监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以上承诺是本企业的行为准则,欢迎全体员工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举报电话:12365,87381686),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本企业承担其一切法律和民事责任(全责)。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企业留存公布,一份由质监部门存档。
企业盖章:
承诺人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处罚篇二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销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企业主管机关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以行政处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其全部非法收入,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相当于非法收入的15%至20%的罚款,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一)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以“处理品”冒充合格品;
(二)生产、经销隐匿厂名、厂址的产品;
(三)生产、经销没有产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
(四)生产、经销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
(五)生产、经销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而到期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六)生产、经销用不合格原材料、零部件生产或组装的产品;
(七)生产、经销违反国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计量等法规要求的产品;
(八)经销过期失效产品。罚没收入全部上交国家财政。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处罚篇三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摘录)
(1986年4月5日国务院公布)
第九条 产品出厂,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七)符合国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计量等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 达不到国家的有关标准规定等级、仍有使用价值的“处理品”,经企业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降价销售,在产品和包装上必须标出显著的“处理品”字样。
违反国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计量等法规要求的产品,必须及时销毁或作必要的技术处理,不得以“处理品”流入市场。
不得用“处理品”生产和组装用以销售的产品。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处罚篇四
产品质量责任试卷a
一、判断题:(每题2分)
1、法律是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产品侵权造成受害人残疾,不需要赔偿由受害人抚养的人所必须的生活费用。(×)
3、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产品或其包装上必须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5、产品标志中使用的单位,必须是法定计量单位。(√)
6、仓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7、海关的监管的基本制度由报关、查验、征税和放行四个环节组成。(√)
8、我国的自由进出口原则是以自由进出口为基础,以在特定条件下某些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限制为例外。(√)
9、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的企业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0、企业依法备案的产品标准各项技术指标均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要求。(×)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本题答案为1-5的任意个,多选或者少选均不得分)
1、依据法律规范本身的性质法律规范分为 acde。a、义务性规范 b、强制性规范 c、禁止性规范 d、授权性规范 e、倡导性规范
2、我国法律规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abcde a、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b、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 c、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d、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e、国际条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所称产品包括: b a、采集并销售的天然物品。
b、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c、经过加工、制作,但不用于销售的产品。
4、发生下列情况,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acd a、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b、甲方由于关闭、停产、转产而确实无法履行合同 c、甲方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d、由于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致使合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毁损、灭失因是下列哪些原因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abcd a、不可抗力 b、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
c、货物本身的合理损耗 d、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
6、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争议,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abcd a、与经营者协商;
b、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c、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诉; d、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应当具备 abc a、新颖性 b、创造性 c、实用性 d、职务发明创造 e、非服务发明创造
8、那些申请人有权向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质量鉴定申请 abcde a、司法机关 b、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 c、仲裁机构 d、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有关社会团体 e、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
9、社会主义法制的四项基本要求包括 ab a、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b、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c、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d、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10、陆某在某服装店挑选衣服,店主向陆某推荐了一种款式让他试穿,陆某感到不合适,就要还给店主,但递还时不小心掉在了地上,店主执意要陆某买下这套衣服。请问店主这种行为侵犯了陆某的哪些权利? bc a、维护尊严权; b、公平交易权; c、自主选择权; d、人身安全权。
三、简答题(每题5分)
1、法律规定国家监督抽查的含义是什么?(p167,3条)国家监督抽查的质量判定依据是什么?(p167,7条l款)
2、《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在进行产品质量检查时可行使那些职权?(p92,12条)
3、构成违法必须具备那些要素? p8 参考答案:
(1)违法必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依照法律应当受到追究的行为。
(2)违法必须是不同程度地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户社会秩序的行为。
或者说,违法被认为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3)违法只能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置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所实施的行为。
换言之,违法主体必须有法定责任能力。
就自然人而言,构成违法主体,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和智力水平。
(4)违法必须是行为者有主观过错的行为。
所谓主观过错,主要是指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
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行为将会导致危害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过失是行为人由于疏忽大意而未能预料到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危害后果,或虽有预料却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了危害后果的发生。
上述四个方面共同揭示了违法的本质和特征。缺少任何一方面,都不能构成违法。
4、订立合同的内容和形式有哪些?(p55-56)参考答案:
合同的内容一般是当事人所约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包括的权利和合同的义务(又称债权债务)。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的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在表现,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5、《海牙公约》中对于产品责任法律适用是怎样规定的?其条件怎样? p507 参考答案:
1、适用损害地所在国的法律,即依损害发生地点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但其条件是:
(1)当损害发生地与受害人的惯常住所地所在地为同一所在地时。(2)当损害发生地与被告的主要营业地为同一所在地时。
(3)当损害发生地与受害人取得该项产品的地点为同一所在地时。
2、适用直接受害人的惯常住所地所在国的法律,即依受害人住所所在地点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但其条件是:
(1)当受害人的惯常住所与其取得产品的地点为同一所在地时;(2)当受害人的惯常住所与其取得产品的地点为同一所在地时。
3、适用被告主要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其条件是:
(1)损害地并非受害人的惯常住所所在地,也非被告的主要营业地,又非受害人取得该项产品的所在地而不能适用损害地法时。
(2)受害人的惯常住所所在地并非被告主要营业地,也非原告取得该项产品的所在地而不能适用原告惯常住所所在地法时,则适用被告主要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如原告根据伤害发生地所在国的法律,提起诉讼时,可依伤害地所在国的法律,否则即应适用被告主要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
6、产品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法律作了什么具体规定? p173~174 参考答案:
对产品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法律作了如下规定:(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赔偿。人身伤害是指肢体的损害、残疾和死亡三个层次。即对一般伤害的赔偿、对致人残疾的赔偿和致人死亡的赔偿。
①对一般伤害的赔偿。伤害他人身体,但尚未造成残疾的为一般伤害。其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治疗期问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等费用:
②对致人残疾的赔偿。其赔偿范围除上述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贴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须的生活费用等。
⑦对致人死亡的赔偿。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如果死亡之前经过医疗抢救,除赔偿医疗费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名以及由死者生前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用等。
(2)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赔偿。财产损失是指除缺陷产品之外其他财产的损坏、毁灭和损失,包括实体、物质和经济利益等。对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3)因产品缺陷造成受害人其他重大损失的赔偿。其他重大损失是指除财产自身损失以外的其他实际经济损失,如为抢救财产而支付的施救费用、被损害财产抽创造的利润损失以及可得到利益的损失等。
四、案例题:(每题15分)
1、刘某于a商场购买了b厂生产的c化妆品,借给了赵使用后,造成了赵面部红肿。经查明c化妆品出厂时就有质量问题。请问:(1)、赵能否向刘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2)、赵能否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a商场提出赔偿请求?(3)、如赵向a商场起诉,法院判定a商场赔偿,a商场如何维权? 参考答案:(1)、赵不能向刘提出赔偿,刘同是受害者且没有过错
(2)、赵不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a商场提出赔偿请求,根据《消法》第44条规定,只有消费者才能提出财产损害赔偿请求。当然,他可以依据《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提出请求。
(3)、依据《产品质量法》第43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者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生产者的责任、销售者赔偿损失的,产品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此本案中a商场可以向b厂要求追偿。
2、2001年2月,某钟表百货公司与某一家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由贸易公司向钟表百货公司提供一批电子表,单价40元一只,总价款40000元,按价款5%即2000元由钟表百货公司支付给贸易公司定金,于2001年5月底交货。合同签订后,钟表百货公司支付定金2000元给贸易公司。2001年5月,贸易公司将一批走私电子表发给钟表百货公司,百货公司收到货物后,准备付款,就在此时,电子表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出是走私物品,遂予以查封。问:
(1)某钟表百货公司与某贸易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2)某贸易公司要求钟表百货公司支付货款,钟表百货公司应否支付?(3)某钟表百货公司要求贸易公司双倍返还其已支付的2000元定金,贸易公司应否返还? t(4)如果钟表百货公司事先知道贸易公司欲为其提供的是走私电子表,此案有关部门该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某钟表百货公司与某贸易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所以合法性是合同有效的基本条件。标的是合同的首要条款,标的必须是法律允许流通的物、允许从事的工程或劳务等。标的不合法将导致合同全部无效。该合同的标的是走私物,故应确认该合同无效。
(2)该合同既是无效合同,自然某贸易公司无权再要求某钟表公司支付货款,履行合同。
(3)某钟表百货公司要求要求贸易公司双倍返还其已支付的2000元定金,贸易公司应该返还。《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某贸易公司故意将走私电子表作为合同标的与某百货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并从其取得定金,故应将定金返还。
(4)如果某贸易公司与某钟表百货公司在此购销活动中属故意,根据《合同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因此应追缴某贸易公司已经取得的2000元定金及某种百货公司约定应支付给贸易公司的3.8万元贷款,收归国库所有。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处罚篇五
都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责任指标有关情况汇报
市综考办:
根据都昌市综合考核办公室《关于做好潍坊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责任指标预计完成情况:
目前,我市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保持平稳势头,产品总体质量状况稳定,极少数企业质量有波动,预计年底前,我市产品质量将有所提高,仍将会居全市前列;同时,我局将积极配合各级部门对工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努力提高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积极开展质量兴市、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
积极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企活动,大力实施以质取胜,名牌带动和技术标准战略,推广卓越绩效管理,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努力营造生产高质量产品的氛围。
(二)深入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1、突出重点产品。认真开展化工产品、纺织产品、机械制造产品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同时选择百姓关切、社会关注、政府关心、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提升活动。
2凝聚工作合力。将质量提升行动作为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区域发展的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的重点工作,努力实现内外联合、凝
聚合力。对内将生产许可、监督抽查、质量分析、问题约谈、分类监管等质量监督职能与执法打假、标准制修订、强制性认证等质监职能紧密结合;对外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共同采取措施,努力消除影响产品质量的各种因素。
(三)、大力实施分类监管制度、严格生产许可管理
1、扎实推进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在认真做好生产许可证企业分类监管的基础上,将实施范围积极稳妥地扩展到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其它重要工业企业。全面建立分类监管与其它监管制度的互动机制,认真落实对不同类别企业、不同风险产品的差别化监管措施。
2严格生产许可后续监管。结合工业企业分类监管和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生产许可风险排查专项活动。重点开展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化肥、农药等产品及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不再具备许可条件的企业依法处理,切实加大违规企业退出力度。
(四)、加大打假治劣和扶优限劣工作力度
通过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对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质量整改措施,严格按产品标准要求生产合格产品,通过加强质量监管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