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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职业精神篇一
2014年在院党组的领导关心下,我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院工作的大局,把服务审判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中心任务,严肃执法,热情服务,扎扎实实的做好我的本职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为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这一年中,我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始终以一名政法干警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的标准来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在这一年中,我能认真学习,虚心向老领导请教,平时工作中、业余时间总是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全面学习了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履行职责应具备的素质。
二、2014年主要工作:
2014,我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以“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积极为审判工作服务,配合各部门努力完成全院各项工作任务和院领导交办的事项。
1、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完成了配合审判业务,值庭、押解、看管都没有出现大的失误;
2、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学习训练计划目标;
3、完成法院值班工作,没有出现大的失误和事故;
4、完成了送达、协助执行、传唤等其他配合审判业务工作;
5、完成了院领导、警队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做好值班工作,随时处置突发事件。我的工作担负着法院机关的警卫和安全工作,并且在值班中,有的当事人上访缠诉,有的当事人无理取闹,我都能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了审判工作秩序正常有序进行。
四、存在不足:
1、学习不够,有时还存在懒惰的情形;
2、值班工作还不到位,效用发挥不充分。
五、2015年工作打算:
1、思想上:努力克服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以执法行为规范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指导,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树立服务的观念。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2、工作上:继续深入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和技能业务训练。为更好履行法警职责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篇二:司法警察工作总结
在院党组的领导关心下,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院工作的大局,把服务审判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中心任务,严肃执法,热情服务,扎扎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为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旗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总结如下:
一、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
在法警正规化建设工作中,我院党组始终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切切实实的关心、支持,始终把法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置于法院全局工作和整体改革的大局之中进行统筹规划,并提出要做到认识、措施和投入的“三到位”,使法警队伍正规化建设更好服务于全院审判工作。为此,在院里经费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为法警队专门配备了213型指挥车一辆和训练专用面包车一辆、电脑一台。在原有装备的基础上,今年又新购置了对讲机2部,头盔12顶,腰带10条,手铐10付,警棍2根,胶皮棍10根,捆绑训练绳10条及各种袖标20个,靶场红旗20面,靶牌标志近20个。为法警队正规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加强了教育管理工作
一年来,我队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方针,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加强纪律建设,不让违法违纪现象在我队出现。首先加强教育学习,全年大队组织政治学习24次,业务学习30次,党风廉政教育8次。在政治学习上,认真开展十六(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大主题教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教育内容,认真学习胡锦涛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和肖扬院长讲话精神,通过学习教育,提高法警的政治素质。在廉政教育上,结合开展“司法警察职务行为检查”活动,认真落实法警“六条禁令”,以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八小时外的行为规范。通过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增强法警服务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其次严格管理。大队从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入手,按照院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对大队出勤、纪律情况,做到月有检查,季有讲评,通过队务会、民主生活会、作风纪律整顿等形式,增强法警的组织纪律观念,全年大队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三、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
(一)科学管理,制度治警,做到“四到位”法警大队自年初以来,一直致力于建设一直正规化的战斗队伍。法警大队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制度治警,先后制定了《莫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操行评分办法》、《莫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制度》、《莫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制度》、《莫旗人民法院调警制度》、《法警工 作流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狠抓学习和贯彻落实,坚持用制度治警,做到管理、责任、落实、警力“四到位”。二)尽职尽责,恪尽职守,做到“四严”。法警的日常工作中,最主要的工作任务是押解、看守人犯,值勤、值庭,这些工作单调乏味且繁重劳累,但又是一项责任心强和警惕性高的工作,大队要求严格遵守“四严”:提押被告人突出一个“手续严”、押解途中突出一个“监视严”、维护法庭安全突出一个“值庭严”、羁押候审突出一个“看守严”。为杜绝意外情况,确保押解安全,除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外,每次押解均由一名队长带队,出发前认真核查被押解人犯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法警大队始终坚持“一犯二管”制度,为避免一次押解人犯过多,大队领导与刑庭协调,合理安排开庭时间,保证警力充足。如遇一案多人,法警队宁愿多提押几次,也不能使押解警力减少。一年来,我队没有发生过一起人犯脱逃等各类事故。
(三)刻苦训练,增强体能,做到“四落实”。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训练大纲》和《教育训练计划》等要求,法警队干警们每天完成开庭任务以后,都要进行常规擒敌术或体能等项目的训练。每周安排一天重点进行队列、警械具使用等共同科目的训练。每次训练做到有讲评、有记录,确保了全年训练计划的内容、时间、人数、效果的“四落实”。提出了“四要”方针:即向训练要警力,向训练要效率,向训练要质量,向训练要战斗力。从六月下旬开始,全体司法警察在武警中队开始封闭式准军事化训练,不但保证了时间上的要求,而且更加注重的是实际效果,做到了高标准、严要求、齐努力,全队干警主动放弃双休日,进行刻苦 训练,为了增强干警的体能,每天早晨5:30出早操,练习长跑。在射击训练场上,为了练腕力,据枪挂砖,每星期实弹射击两次,今年训练共消耗子弹4000余发。“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成了干警们训练场上的口号,“比、学、赶、帮、超”的业务训练蔚然成风。“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今年射击科目考核中,全体法警射击成绩都在40环以上,平均成绩45环以上。在捆绑科目上,虽然我们大队是强项,但全体司法警察不以强项自居,每天还一遍又一遍的坚持练,在时间上力争做到最快。通过不懈的努力,使全体干警在政治、体能、单兵技能和战术等综合素质方面得到全面提高,倾力锤炼了一支群众信赖、作风优良、技能过硬的法警队伍,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司法警察队伍保障审判工作,依法履行职能的能力。
四、强化了档案管理工作
我院司法警察大队根据工作安排,要求在今年内将档案管理工作列为法警队建设的重中之重,决心在档案管理工作上迈入全市司法警察大队的前列。为完成此项工作计划,自年初开始,大队就设专人负责档管理工作,主要是对档案进行归口管理,做到分门别类、登记造册、统分划一、一目了然。为了学习兄弟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先进档案管理经验,吴院长亲自带队前往扎兰屯法院学习取经,并邀请旗档案局专业人员到法警队进行档案管理业务现场指导,以期全面提高法警队档案管理水平,决定采取具体措施完成档案管理升级工作,要求明确责 任,落实到人,并在管理上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篇三:司法警察工作总结
在 2010 年工作中。在队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认真履行 职责,努力实现履职承诺,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法 院工作尽到了应尽的责任。工作踏实认真思想稳定,能主动 克服困难,虚心求教,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较好地完成了本 职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履 行司法警察各项职责,坚决完成队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2010 年主要工作: 2010 ,一年来,能积极参加院里组织开展的各种学习教育活动,坚持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指导实践,推进 工作。尤其是在学践活动中,记笔记、写心得、通过学习教 育,思想觉悟得到了提高。同时,能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提 高业务素质。业务学习中,能结合本职工作,注意理论联系 实际,从指导工作开展的需要,进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思考。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 和业务素质在这一年中,我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 民服务的观念。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严格要求自 己,以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的标准来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在这一年中,我能认真学习,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平时工作 中、业余时间总是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全面学习了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履行职责应具备的 素质。
三、做好提押值庭 值班工作,随时处置突发事件。法警大队担负着法院机关的警卫和安全工作,提押刑事 被告人和值庭执行工作。还担负着每天 24 小时繁重的值班 任务,并且在值班中,有的当事人上访缠诉,有的当事人无理 取闹,警队领导和同志们都能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有效 地保证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了审判工作秩序正 常有序进行。
四、存在不足: 回顾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自己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和不足。
1、学习不够,有时还存在懒惰的情形学习不够深 入,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 要;
2、接触法警工作还不够,执行任务的经验尚不丰富。工作标准不高,敷衍了事现象时有发生;
3、值班工作还不到位,开拓创新精神不够强,工作中缺乏新意,没有亮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努力加以克 服,以便更好地完成队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2011 年工作计划
(一)思想上:努力克服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以执法行 为规范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指导,努力提高思想觉 悟,树立服务的观念。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工作上:继续深入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和技能 业务训练。为更好履行法警职责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1、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2、进一步精通本职工作业务,努力增强本职业务素质。
3、进一步树立开拓创新意识,大胆探索创新工作亮点。
4、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时刻做到保持清正廉篇四:司法警察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法警支队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法警支队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公正司法 树形象”活动为载体,积极为审判工作服务,配合各部门努力完成全院各项工作 任务和院领导交办的事项。
(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刑事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司法警察八项职责中的押解、看管、值庭、执行死刑工作,都是为刑事审判 工作服务的。为了更有效地保障刑事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支队领导周密部署,妥 善安排,遇到重大庭审活动,积极向院党组及主管院长汇报,亲自带队押解、值 庭,做到善始善终,确保万无一失。一年来,共值庭 1120 多场次,押解、看管 被告 1930 多人次,组织执行死刑 3 批 8 场次,枪决死刑犯 42 人。其中在重大庭 审活动中,支队领导总是提前了解案情,制订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且有针对性 地采取有效措施;在 9 月 15 日庭审结束后发生的一起出租车追囚车事件,由于 处置及时得当,没有造成不良后果。该事件曾在报刊、电台、网络等媒体上报道 过,收到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二)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配合民商事审判。一年来,共完成协助执行搜查 109 次,拘留 76 人,拘传 112 人,协助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财产一批,标的近4000 多万元,保障民(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商事审判工作的开展,协助进行诉前、诉中财产保全,有力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
(三)积极参与执行工作,在解决“执行难”中作贡献。支队领导一直十分重视执行工作,在执行局申请用警时做到随叫随到、随时 出警,在装备、人员方面给予足够的支持,并且制定周密的措施。一年来,共参 与民事强制执行 1040 多次,出警 260 余人次。执行法警冒酷暑战严寒,多次前 往广东、上海等地为市城市信用社扣划现金及财产一批。另外,在协助执行局执 行上官小区房屋一案中,适逢全市法警集中训练,在院党组的统一布置下,一次 出警六十余人,使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在执行义寺山金矿一案中,法警支队不厌 其烦,多次出警,共动用警力 80 余人次,终于执结了这起“骨头”案件,有力 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值班工作,随时处置突发事件。法警支队担负着法院机关的警卫和安全工作,担负着每天 24 小时繁重的值班任务,并且在值班中,有的当事人上访缠诉,有的当事人无理取闹,支队领导 和同志们都能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在对长期纠缠、谩骂、侮辱、诽谤法 官,阻拦法院办公车辆出入的孙兰英等说服教育无效后,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了审判工作秩序正常有序进行。
(五)自觉服从党组领导,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在今年的“双争”、“双创”精神文明建设中,法警支队服从领导安排,积 极参加路段值勤,义务植树,综合治理中节日巡逻,圆满完成各种勤务工作。按 照院党组的决定,抽调 9 名法警到各庭、处、室帮助工作,时间最长的达三个月。其中政治部一名、办公室二名、民一庭一名、刑一庭二名、驾驶员一名,另外还 有两名法警到市城市信用社办理专案,被抽调人员在所在的部门勤奋工作,尽职 尽责,受到所在部门的好评。
(六)加强业务技能训练,完成最高人民法院的四项规定。加强训练是提高法警队伍战斗力的主要手段,是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需 要。支队十分重视法警的技能训练,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加强法警的训练。训练分为平时训练和集中培训两个环节。平时训练主要以押解、看管的动作及情 况处置、擒敌拳、射击、处置突发事件模拟演练为主。坚持每月不少于 2 天,并 保持 80 以上的参训率,支队领导带头参加训练,激发了大家的训练热情,形成 了良好的训练氛围。根据实际情况,支队在党组的大力支持下,于 5 月 9 日—27 日集中 20 天时间,对全市法警进行了集中培训,重点对法警业务技能进行了强 化,提高了法警的业务技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市委有关领导的高度赞 扬。强有力的训练工作,提高了全体法警的技能,锻造了一支作风顽强,能打硬 仗的法警队伍,为保障 审判和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为了迎接最高 院的分组考核,从支队领导到每一个法警都高度重视,积极投入到训练中去,克 服天气炎热等不利因素,一丝不苟,刻苦训练,苦练基本技能,在接受省高院的 检查验收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七)强化素质教育,在争先创优中做贡献。支队一直十分重视素质教育,支队领导带头学习,不断提高全面素质,支队 坚持每周一上午例会,每周半天的政治理论学习,共撰写学习体会、心得等三百余 篇,有效地提高了支队的整体政治素质。今年是我院再创省级文明单位关键的一 年,支队除了组织全体法警搞好理论学习外,还刊出“法警之窗”宣传板报 12 期,并且制作了法警工作板报,向社会宣传了法警的工作、学习、生活,展示了 法警的良好形象,有效地提高了法警的良好素质,有力地促进了我院省级文明单 位的创建工作。
(八)狠抓队伍思想建设,不断提高法警素质。支队十分重视法警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工作,鼓励法警参加学历学习,帮 助制定学习计划,在法警面授、考试时提供时间,鼓励法警求学上进。在支队领 导的大力支持下,全队 26 名法警有 7 人取得了法律本科文凭,其余正在参加法 律本科学习,学习型警队已经形成,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在“春蕾计划”中,支 队资助 5 名贫困女童,使她们完成学业。在今年的宣传报道工作中,由于领导重 视,措施得力,全年共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作品 1211 篇,其中国家级 120 篇,省级 290 篇,市级 801 篇,信息简报 60 篇,被省院工作信息采用 12 篇,并刊出 了 16 期“法警之窗”板报,有力地促使了法警支队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篇五:司法警察工作总结
2009 ,法警支队在“三个代表”和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省院 法警总队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司法主题,积极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 活动,坚持 “从严治警,保障审判” 全面贯彻落实郑院长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警察各项职责,坚决完成院长交 办的事项,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09 ,法警支队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公 正司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积极为审判工作服务,配合各部门努力完成全院各项工作任务 和院领导交办的事项。
(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刑事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司法警察八项职责中的押解、看管、值庭、执行死刑工作,都是为刑事审判工作服务的。为了更有效地保障刑事 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支队领导周密部署,妥善安排,遇到重大庭审活 动,积极向院党组及主管院长汇报,亲自带队押解、值庭,做到善始善终,确保万无一失。一年来,共值庭 1120 多场次,押解、看管被告 1930 多人次,组织执行死刑 3 批 8 场次,枪 决死刑犯 42 人。其中在重大庭审活动中,支队领导总是提前了解案情,制订突发事件处置 预案;并且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在 9 月 15 日庭审结束后发生的一起出租车追囚车事 件,由于处置及时得当,没有造成不良后果。该事件曾在报刊、电台、网络等媒体上报道过,收到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二)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配合民商事审判。一年来,共完成协助执行搜查 109 次,拘留 76 人,拘传 112 人,协助查封、扣押、冻 结、划拨财产一批,标的近4000 多万元,保障民(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商事审判工作的开展,协助进行诉前、诉中财产保全,有力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与执行工作,在解决“执行难”中作贡献。支队领导一直十分重视执行工作,在执行局申请用警时做到随叫随到、随时出警,在装 备、人员方面给予足够的支持,并且制定周密的措施。一年来,共参与民事强制执行 1040 多次,出警 260 余人次。执行法警冒酷暑战严寒,多次前往广东、上海等地为市城市信用社 扣划现金及财产一批。另外,在协助执行局执行上官小区房屋一案中,适逢全市法警集中训 练,在院党组的统一布置下,一次出警六十余人,使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在执行义寺山金矿 一案中,法警支队不厌其烦,多次出警,共动用警力 80 余人次,终于执结了这起“骨头” 案件,有力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值班工作,随时处置突发事件。法警支队担负着法院机关的警卫和安全工作,担负着每天 24 小时繁重的值班任务,并且在值班中,有的当事人上访缠诉,有的当事人无理取闹,支队领导和同志们都能做耐心细 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在对长期纠缠、谩骂、侮辱、诽谤法官,阻拦法院办公车辆出入的孙兰 英等说服教育无效后,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 了审判工作秩序正常有序进行。
(五)自觉服从党组领导,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在今年的“双争”“双创”精神文明建设中,法警支队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参加路段值、勤,义务植树,综合治理中节日巡逻,圆满完成各种勤务工作。按照院党组的决定,抽调 9 名法警到各庭、处、室帮助工作,时间最长的达三个月。其中政治部一名、办公室二名、民 一庭一名、刑一庭二名、驾驶员一名,另外还有两名法警到市城市信用社办理专案,被抽调 人员在所在的部门勤奋工作,尽职尽责,受到所在部门的好评。
(六)加强业务技能训练,完成最高人民法院的四项规定。加强训练是提高法警队伍战斗力的主要手段,是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需要。支队十 分重视法警的技能训练,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加强法警的训练。训练分为平时训练和集 中培训两个环节。平时训练主要以押解、看管的动作及情况处置、擒敌拳、射击、处置突发 事件模拟演练为主。坚持每月不少于 2 天,并保持 80 以上的参训率,支队领导带头参加训 练,激发了大家的训练热情,形成了良好的训练氛围。根据实际情况,支队在党组的大力支 持下,于 5 月 9 日—27 日集中 20 天时间,对全市法警进行了集中培训,重点对法警业务技 能进行了强化,提高了法警的业务技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市委有关领导的高度赞 扬。强有力的训练工作,提高了全体法警的技能,锻造了一支作风顽强,能打硬仗的法警队 伍,为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为了迎接最高院的分组考核,从支队 领导到每一个法警都高度重视,积极投入到训练中去,克服天气炎热等不利因素,一丝不苟,刻苦训练,苦练基本技能,在接受省高院的检查验收 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七)强化素质教育,在争先创优中做贡献。支队一直十分重视素质教育,支队领导带头学习,不断提高全面素质,支队坚持每周一 上午例会,每周半天的政治理论学习,共撰写学习体会、心得等三百余篇,有效地提高了支队 的整体政治素质。今年是我院再创省级文明单位关键的一年,支队除了组织全体法警搞好理 论学习外,还刊出“法警之窗”宣传板报 12 期,并且制作了法警工作板报,向社会宣传了 法警的工作、学习、生活,展示了法警的良好形象,有效地提高了法警的良好素质,有力地 促进了我院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
(八)狠抓队伍思想建设,不断提高法警素质。支队十分重视法警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工作,鼓励法警参加学历学习,帮助制定学习计划,在法警面授、考试时提供时间,鼓励法警求学上进。在支队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全队 26 名法警有 7 人取得了法律本科文凭,其余正在参加法律本科学习,学习型警队已经形成,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在“春蕾计划”中,支队资助 5 名贫困女童,使她们完成学业。在 今年 的宣传报道工作中,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全年共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作品 1211 篇,其中国家级 120 篇,省级 290 篇,市级 801 篇,信息简报 60 篇,被省院工作信息采用 12 篇,并刊出了 16 期“法警之窗”板报,有力地促使了法警支队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主要作法 1.强化政治思想教育,确保队伍素质过硬。司法警察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这支队伍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必须 与院党组保持高度一致,法警支队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干警积 极参加院机关党委组织的每月 2 次的集中学习教育。除此之外,支队还坚持每周一上午的例 会学习制度,并要求干警写出学习体会,全年干警共写心得体会六百余篇,人均二十二篇。经过学习,全队干警更加明确了职责,强化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坚定了“司法为民”的理念,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体干警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爱岗敬 业,无私奉献,增强了法警支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认真落实《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强化服务意识和中心意识。支队领导多次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学习最高法院有关押解、值庭规则,进一步规范警务活动。并且认真学习了全省第四次法警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五条禁令”,支队从不同方面强调了对法警工作的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 形象,强化服务意识,强力保障审判,建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保证警务工作顺利开 展,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三)精心组织,严密布置,确保重大警务活动安全无事故。支队领导在有重大警务活动时,主动向主管院长汇报,妥善安排,周密部署,制订详细 的防范措施。在重大庭审活动中,支队领导亲自现场指挥,采取包干到人,分组管理,设置 警戒组、押解组、值庭组、机动组等,确保万无一失,有力地保证了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四)领导重视,班子团结,坚持准军事化管理标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培养队伍过 硬作风。院党组十分重视法警工作,主管院长经常召集支队领导研究如何搞好法警工作,遇有重 大警务活动亲自现场指挥,确保警务工作顺利完成。院党组还在经费上给支队以大力支持,今年从比较紧张的经费中拨出专款,让全支队法警进行集中训练,提高队伍素质,从而更有 力地保证了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支队领导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坚持准军事化管理标准,培养 队伍过硬作风。每天上班法警支队干警总是第一个赶到办公室,确保法警在位率,做到随时 出警,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适时搞好训练,努力提高法警业务技能。支队领导采取请离退休老干部讲课,适时搞些集中训练,在大型活动中现场指导等形式,提高法警业务技能,平时采取以会代课,举行业务讨论等方式,努力提高法警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
(六)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多种形式,努力营造团结活泼、积极向上的队风。在 “公正司法树形象” 教育活动中,支队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干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司法为民意识。积极倡导学历教育,树立良好学习风气,适时请老干部讲课,举行各 种 有益的文体活动,走出去和兄弟单位举行比赛,展示法警风采,树立法警形象,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努力营造团结活泼、积极向上的良好作风。
三、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法警支队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获得了一些荣誉,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与上级 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特别是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具体表现有:
(一)个别法警文化素质和业务技能不强,处理突发事件经验不足,整体素质有待进一 步提高。
(二)硬件建设与省院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如固定刑场建设、实行注射执行死刑差距较 大。
(三)对基层法警大队工作的指导、检查不够,在警不在岗的现象仍然存在。
四、明年的打算 新的一年中,我们将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警总队的指导下,更加努力地开展 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做好以上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十七大精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效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二)严格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 伍。
(三)组织全市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外出取经学习,以提高全市法警的整体素质。
司法警察职业精神篇二
浅议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基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的组织管理和军事训练工作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一支准军事化管理的警察队伍,在保障法院工作次序、处置突发抗法事件、维护司法尊严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颁布,标志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完善和管理与职能方面从审判中彻底分离,成为人民法院独立的职能部门。但因司法警察自身性质决定了它与审判工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受人民法院的直接支配和影响。司法警察在刑事审判、民事审判与执行工作中均起着重要辅助力量。因此,在新形势下,研究如何充分有效地发挥好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能作用,搞好组织管理和加强军事训练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此笔者谈谈自己的看法。加强对司法警察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建设是根本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对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是很重视的,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为法院的审判、安保工作做出了贡献。尽管如此,据笔者了解的情况,仍有少数人民法院主要突出在基层法院的个别领导对法警队伍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总是抱怨多,误以为法警好耍,工作做得少,待遇又比法官好,除了开庭值庭外,平时几乎没有什么事做,并表现出法警可有可无或尽可能少的思想,且多数安排在其它庭、室兼职,对法警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建设关心少,重视程度差,甚至流露出“我对你们法警够意思了”等不受听影响团结的语言,根本没有树立法警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导致编队管理难以落实。笔者认为这是个误区。
首先是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党组和领导应高度重视司法警察的管理教育和组织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工作方针,对警务人员实行严格的、实际的、直接的领导,是警务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有效完成各项任务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我们知道,《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的警种之一,是人民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是一支不可替代的司法武装力量,管理体制为双从领导编制,即:既受本级法院党组的领导,又受上级法院司法警察管理部门领导。其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防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职责共八条:(1)警卫法庭,维护审判次序;(2)值庭时负责传代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3)传达法律文书:(4)执行传唤、拘传、拘留;(5)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6)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7)执行死刑;(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其职责服务和贯穿于人民法院审判的全过程,体现在立案、审理到执行、安全保卫等各个环节上,这是首要的。其次是要配齐配强司法警察部门的领导班子,尤其是基层法院的大队长,要作风过硬、军事强悍,具有一定的组织指挥和领导能力,具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的同志担任。再次是认真落实编队管理,要尽可能或不出现兼职法警,让他们按规定完成好法庭警卫、提解、押送、看管、执行等职责任务后,有一定时间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维护法院的安全保卫和加强训练工作,不断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水平,更便于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管理。第四是在法警队伍的结构上,要科学合理,由于司法警察是一支准武装性质的队伍,那么随着人民法院改革的不断深化,对法警的要求更加严格。一是年龄结构上,中、青年比例达到80%以上;二是性别上,基层法院女警按规定最低应达到2名以上,以便于执行女犯押解、看管等任务;三是文化程度上,必须是大专以上,同时还应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第五是每年对司法警察进行业务技能考核,对那些不合格者或者品质不好,有违法违规问题的人员,予以清理淘汰,真正实现队伍纯洁、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要求。为此,不难看出,加强对司法警察的管理教育和组织建设是各级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根本。
加大对司法警察队伍的军事训练是保证
既然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的一支准军事化队伍,其性质和任务就已经决定了必须具有过硬的军事技能,才能够完成好职责任务,实现审判、执行、安保等无责任事故发生,对人犯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军事过硬不是做文章,更不是喊口号,关键是要落实在行动上,利用一定时间,实实在在,刻苦练习。通过训练,促进每名司法警察熟悉、掌握必要的军事技能和军事素养。多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在这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坚持了一年一度一至两次的军事训练,加强了法警队伍应当具备的各种军事技能。但是,据笔者掌握和了解的情况看,这方面工作抓得好的并不很多,每年军事训练上报有情况,实际落实差,虽然训练了,但是多数也是应付性的,主要突出在基层法院这个环节。因为,他们所处的情况是点多、线长面广,事务性工作繁忙,对法警的军事训练关怀甚少,督促落实差,主要是怕出经费和影响兼职部门工作,如一但发生突发事件,难以妥当处置的隐患大有存在。由此看来,加大法院系统司法警察队伍军事训练势在必行。
笔者认为:一是要树立以防为主,变被动为主动,防患于未然,法警工作无小事的思想;二是要加大法警的军事训练力度,基层每年不少于一至二次15至20天,支队每年对基层进行一次考核验收,总队每两年至少应当组织一次比武活动,并进行抽查,将考核工作落到实处,达到一点带面,促进训练取得实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总局二至三年应当检查一次;三是内容上重点突出基本体能、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的训练,强调实用性,达到队伍精炼、军事强悍之目的;四是方法上以封闭式为主,其它方法为辅,武警教官执教为主,其他人员执教为辅,并落实好专项经费和人员;五是加强单警装备和法院安保设施设备的添置,以便执勤和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装状态,保障法院机关安全,尽可能减少或不发生安全事故,为本地区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快速地增长作出应有的贡献创造必要的条件。所以,加大其基础理论学习、基本体能、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等军事训练和其它理论学习是法警队伍建设的有力保障。
综上所述,各级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应当高度重视司法察警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建设,加大军事训练工作的力度,将其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和考核制度,并针对干警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多关心、多解决、多落实,真正体现从优待警,使这支准军事化管理的法警队伍始终保持和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光
荣传统,真正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司法警察队伍威武之师的良好形象,对危害社会的犯罪活动形成强大的震慑力,确实具备服务审判和安保工作的能力水平,也为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氛围,对工作憧憬美好的未来。
黑水县人民法院干警:曾云辉
司法警察职业精神篇三
司法警察的工作理念
2004-06-15 11:49: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管丽琴
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司法警察工作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因此其队伍建设必须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理念是行为的先导,探究新时期司法警察的工作理念,并将这种理念指导司法警察的实践工作,是进行司法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重要一环。唯有在司法警察工作中树立适应时代法治建设需要的工作理念,才能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德才兼备的专业化司法警察队伍。结合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特点,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树立以下五种工作理念:
一、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这是司法警察的基本工作理念。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肩负着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提押、看管人犯;值庭时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民事执行;执行传唤、拘传、拘留;执行死刑,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工作等八大职责,可见,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基本职责,是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因此,服务审判应作为法警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在享受日益丰富的物质生活的同时也感受到了日趋严重的信用危机,人民法院也面临着“执行难”、“白判”、“空调”的困扰。同时,以公开审判为重心,以强化庭审功能为着力点,以保障裁判公正为目的的审判方式改革已在全国法院系统深入开展,这些都对担负着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警务保障职责的司法警察提出了新的要求,对警务保障工作的任务、原则、方法和范围也提出了新的课题,使得警务保障要求更高、任务更重、范围更广、质量更严。对司法警察来说,这是一种挑战更是一种机遇,如何在新形势下努力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的问题就摆到了每位司法警察面前。
笔者认为,首先要解决认识问题,要从思想上明确法警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树立警务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司法警察要增强改革意识,积极开动脑筋,克服消极被动、得过且过、无所作为的思想,同时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主人翁的姿态,以崭新的思维方式,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做好各项警务保障工作。其次要改变警务保障的工作方式,在保障功能上从“重刑轻民”转为全面保障。在工作重点上从防止人犯脱逃转移到营造法庭庄严氛围上来。防止人犯脱逃是法警工作永恒的主题,抓安全防脱逃固然重要,但随着审判方式的改革,法警工作需要一种更高层次的工作水准,需要通过司法警察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密的工作组织,严肃的工作态度,严格的执法行为,营造出一种庄重威严的法庭氛围,使试图串供或哄闹法庭的不敢妄为,使旁听人员肃然起敬,受到教育。再次要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主观能动性和灵活应变能力。无论是参加庭审活动,还是参加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由于结果的多变性和不可预见性,这就要求司法警察具有灵活机动的应变能力,有较强的适应性,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能保持沉着冷静,灵活应变。能配合审执人员做好法制宣传、说服教育,能及时有效地劝阻制止不当行为,从而使审理、执行工作达到最佳效果。最后要加强司法警察专业化建设,全面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进一步理顺法警队伍管理体制,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加强调警工作力度。要狠抓法警教育训练工作,提高专业技能和保障水平。同时重视法警队伍的物资装备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技能精湛,执法严格,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司法警察队伍,从而真正为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二、遵守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注重执法形象。
这是司法警察工作的重要道德理念。任何职业都有各自的职业道德,司法警察也不例外。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是为人民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一个重要部门,司法警察的性质和所担负的任务,决定其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我国,司法警察是现行人民警察序列中的一个独立的警种,是国家司法机关担负特定任务的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来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从司法警察的职业性质和职责任务可以看出,警察是一种面对社会公众的职业,其职业活动既反映人民法院的作风形象,又体现司法警察自身的修养和道德水准。因此,司法警察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不要眼高手低,不安心本职工作;忠诚于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爱憎分明,实事求是,刚正不阿,公正执法;纪律严明,服从指挥,不搞自由主义,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作风踏实、严谨,不浮躁,不自由散漫;业务精通,训练有素,关健时刻能拉得出,打得响;注重效率,及时、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不拖沓,不拉审判、执行工作后腿;诚实守信,言必行,行必果,不言而无信,不守信用;清正廉洁,甘守清贫,不贪赃枉法,受礼受贿。同时注意着装规范、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从而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
这是司法警察工作的组织理念。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一支准军事化的力量,是带有武装性质的组织,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规定实行单独管理、编队管理、双重领导,其组织管理和职务行为,体现出一定程度的军事化并具有明显的强制性,而且还面临着各种复杂的不确定的突发情况。基于这一特殊的工作性质,山东法院试行司法警察警营式管理,作为一种经验很有可能在全国法院系统进行推广。可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对于司法警察来说尤其重要。因此,司法警察在履行职责时,必须有高度的依法办事意识和很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特别是执行重要警务或遇到重大情况,必须听从指挥,不可擅自行事;在处置突发性事件中,要注意协调配合,发扬团队精神。
当然,司法警察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并不是无原则的或是完全被动的,遇到一些根本不属司法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司法警察有权予以拒绝。对在工作中遇到的与自己理解不相一致的,甚至有不同看法的命令,司法警察可以向发出命令的领导提出,供领导参考,但若未被采纳,则仍应按原命令执行,个人意见予以保留。
四、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人权。
这是司法警察工作的人性化理念。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是实质和核心;宪法修正案中加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条款,是“以人为本”思想的法制化。司法机关作为法律的维护者和执行者,对保障和促进人的发展起着十分重大的作用。而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一个重要部门的司法警察队伍首先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能与时俱进,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践行司法为民,在平时的工作中处处贯彻“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人权”的思想,无论是对民行或执行案件的当事人,还是对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都应当充分尊重它们的人格,保障他们的基本人权。在执行押解、值庭、拘传、拘留、查封、扣押等职责时,要给予执行对象以人文关怀,对于他们提出的诸如喝水、上厕所、站累了想坐坐等基本需求应尽量予以满足,而不应一概拒绝,甚至进行体罚或用侮辱性的语言进行训斥,让当事人特别是被告人在感受到国家法制威严的同时,也享受到基本的人格尊严。目前,有的法院开庭时给被告人戴头套、将枪击执行死刑改为注射执行死刑等做法,就是法警工作人性化的表现。
“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还应表现在法警队领导的警务管理、警员与警员之间的相互协作等方面。在警务管理中,队领导应充分发扬民主,倾听并采纳警员对警务管理工作好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警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主动关心警员的政治进步和个人生活,从优待警,使警员能安心本职工作,并能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警员与警员之间也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睦相处,在执行任务时发扬团队精神,互相配合,协同作战,从而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各项警务保障任务。
五、注重程序,规范操作,讲究效率。
这是司法警察工作的规范操作理念。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主要是提押、值庭、临时看管、送达诉讼文书、执行死刑和协助民事执行等,这些工作大多是依照有关程序法的规定来进行规范操作的。因此要求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熟悉与警务工作有关的法规细则,树立程序公正观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操作规程办事,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克服粗疏马虎和随意性。以执行司法拘留任务为例,要执行此项工作任务,司法警察首先应当持有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有院长(包括分管院长)签发的且写明被拘留人的有关自然情况及采取拘留措施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的拘留决定书,从而做到法律手续完备,严格依法执行。对于手续不完备的,特别是没有院长(包括分管院长)签字的拘留决定书,司法警察有权退还给法官,待法律手续齐全完备后方可执行。而不能拿到拘留决定书后不加审查就去执行拘留任务,这样会增加工作的被动性,从而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这方面的教训以前是有的。
由于司法警察没有裁决权,在履行职责时往往是根据法官的指令行事,为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警察应当充分尊重法官对案件的裁决权,不得随意发表对案件处理的看法,更不得泄露具体案情。同时应注意在诉讼程序上与法官协调配合,完成送达、提押、值庭、执行等工作时,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讲究效率,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和法官安排的时间地点要求,及时、有效、审慎、适当地完成各项保障工作。
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每一位司法警察应当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这场改革中去,以正确的理念指导日常工作,大力加强专业技能和体能训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使法警队伍成为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保障有力,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招之即来,采之能胜,战之能胜,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司法警察职业精神篇四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个独立警种,是人民法院直接领导的一支准军事化的司法武装力量,是法院队伍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担负着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送达法律文书、看管提押人犯、协助执行、执行死刑以及保卫审判机关安全、处置突发性事件等职责。当前,随着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任务的增加,司法警察的工作任务也日趋繁重,其职能作用更加明显和重要,在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下,作为司法警察如何正确应对挑战,践行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实现司法警察工作的持续良性发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笔者认为,司法警察在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中,要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突出“强化执法理念,提高服务意识,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一、当前在践行“执法为民”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执法为民是党和人民对政法工作的根本要求,是政法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是司法警察工作的生命线。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直接而明确地回答了政法工作应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以及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的根本问题。当前司法警察在践行“执法为民”中尚存在以下问题与不足。
1、执法的为民意识淡薄。从司法警察工作实际来看,一些法院的司法警察在警务执法过程中,仅把思维停留在做好本职工作上,只要自己工作不出现安全事故即可,没有在主观上确立执法为民的意识和理念,以致在执法过程中,忽落了群众的感受,生硬地执法。
2、执法的服务意识不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包括司法警察在内的任何国家机关所必须遵循的宗旨,因为一切权力均来自于人民。但从现实来看,尚有一些法院的部分司法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服务意识不强的现象,他们在执法过程中,仅片面地追求严格执法,但对何为严格执法,怎么做才算严格执法,严格执法的价值追求是什么?缺乏必要的、正确的认识。
3、司法警察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素质决定工作能力,决定工作的好坏与成败,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司法警察队伍是履行司法警察工作职能的基础和保证。但就当前的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来看,许多警队的司法警察素质还有待提高,这主要表现在文化素质与业务技能方面。
二、问题与不足产生的原因
纵观司法警察在“执法为民”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结合工作实际不看,笔者认为主要由于以下原因所致。
1、政治业务学习不够。这主要表现在政治学习形式化、业务学习浮浅化等方面,工作中缺乏创新精神。
2、个人自律意识不强。这主要反映在个别干警走上工作岗位后,就不再注重自我约束、自我提升,缺乏工作的上进和进取心。
3、执法与服务理念滞后。这主要体现为部分干警仅片面追求本职工作相安无事,对执法的目的、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执法的服务大局意识缺乏足够的重视和了解。
4、规章制度落实不力。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有规矩不遵守也不制裁,笔者认为倒不如没有此规矩。具体到司法警察这个职业而言,有关的规章制度很多,且多是约束行为规范、规定工作要求的,可一些司法警察在落实这些规章制度时,存在着不细致、不严谨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效果与质量。
三、司法警察要做到“执法为民”,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坚持执法为民,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为民的素质。
执法为民光有愿望是不够的,还必须要有过硬的本领,尤其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对人民法院及司法警察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必须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审慎执法、注重服务的发展之路;要按照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为目标,结合法警工作实际,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可通过经常组织各类丰富多彩地练兵比武活动,及时总结、表彰,评出每周、每月的业务学习先进个人、技能训练能手、岗位文明执勤标兵、单项训练标兵、捆绑能手、神枪手、摔擒王等,并进行宣传、表彰,广泛激发个人训练热情,努力培育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执法严、素质高的司法警察队伍;要突出“强化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要结合工作实际,理清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心,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把司法警察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职责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衔接,更好地服务审判工作、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
提高司法警察的自身素质,个人主观努力最重要,我们每一位司法警察都要加强对法律知识、业务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做到先学法、再执法,达到业精技熟;要在干中学,学中干,在日常性警务执法实践中,注重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注重研究解决薄弱环节,实现执法水平质的飞跃,提高自身执法的实践能力;要对自己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道德水准等方面的不足有足够充分的了解和认识,从而正确地确定自己努力的方向;要树立较高的价值标准和道德标准,提高个人的素质,做到廉洁自律、克已奉公、公正、公开、公平、为民,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让人民群众满意。各级警队亦要把思想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兴趣化、岗位练兵化,以提高司法警察的综合素质。
2、坚持执法为民,要正确处理好“为民”与“执法”的关系。
“为民”与“执法”在本质上是相统一的关系。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各级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这是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内涵的精辟论述。
务执法为民之实,求执法观念新突破,应成为每一位司法警察工作的价值追求,要处理好“为民”与“执法”相统一的问题,首先必须回答好为谁用权、为谁执法这个问题,以增强对执法为民客观必然性的认识。结合司法警察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司法警察要立足本职,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切实增强三方面意识:一是要不断增强执法的服务意识。要坚决打消“执法即执权”的错误意识,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的冷、横、硬现象,提高宗旨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观念,人人自觉地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到警务执法过程中去。二是要不断增强执法的群众意识。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把为人民服务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自觉地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三是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依法治国,这既是我们工作的原则,也是我们为民执法的重要准则,衡量工作是否执法为民,关键就看是否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是否依法办事。很难想象一个没有法治意识的执法者是如何执法的,故作为一名司法机关的执法者----司法警察必须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以适应工作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3、坚持执法为民,要做好执法理念与服务理念的有机融合。司法警察要把服务的理念融入到日常的警务执法工作之中,实现执法与服务的最佳融合,通过学习教育、交流讨论、查摆剖析问题等有效形式,让每位干警都深刻理解执法为民思想的内涵和重要意义,从真正意义上来实现执法理念的转变,推动警务执法服务观念的创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从传统的观念、做法中解放出来,不断适应形势的变化,遵循现代客观规律和变化趋势,切实转变思维观念和工作方式。司法警察在实践中切实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必须端正执法思想,甘当公仆。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服务和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的职责,坚决革除以管人者自居、自认为高人一等的特权思想,坚持杜绝为体现自己存在而执法的恶习,坚持肃清为小团体利益、个人利益和经济利益而执法的本位意识;二是必须转变执法观念,廉洁执法。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思想,在运用执法权力时必须自觉接受法律的约束和控制,切实严格依法办事,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任何时候都经得住权力、金钱、人情和美色等的考验和诱惑;三是必须增进执法感情,文明执法。要通过深入开展宗旨观念和群众观念教育,打牢广大司法警察执法为民的感情基础,司法警察工作处于窗口位置,所以要时刻以和谐执法的理念来展现人民法院的和谐司法,在工作中要做到对待人民群众说话和气,态度热情,服务周到,考虑细致,尽可能多地为群众提供便利,尽可能少给、不给群众添麻烦,并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做到不侮辱、不挖苦、不嘲讽当事人;第四是必须规范执法行为,注重执法形象。在警务执法过程中,每位司法警察都要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并加强对业外生活的约束和自律,时刻注重维护执法形象,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及有关行为规范要求去做,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
4、坚持执法为民,要从抓制度、促规范上下功夫。
制度化、规范化是执法为民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等对司法警察的职责及执法行为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依据该《条例》和《规则》,各级警队应制定和完善《司法警察管理办法》、《考勤制度》、《八小时以外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健全,进一步完善司法警察工作的管理机制,使司法警察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把《条例》的贯彻落实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作为抓司法警察工作和司法警察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根本,严抓目标管理和考核,始终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模式,既抓司法警察在队中的管理,也抓司法警察出警中的管理;既抓工作时间内的管理,也抓八小时以外的管理;采取以事究责的方法,从一点一滴的小事抓起,规范司法警察的言行,增强司法警察遵守纪律的自觉性,从而提高司法警察执法为民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自律性。
总之,作为司法警察,在践行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过程中,首先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民、胸怀大局,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诚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竭尽全力地为群众解难事,坚持不懈地为群众做好事;各级警队要本着强素质、树形象、顾大局、重服务的理念和要求,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科技强警、文化育警、从优待警的工作思路,按照队伍建设革命化、规范化、军事化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警察队伍,使每位司法警察把“执法为民”的理念牢记于心、践于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