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小学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为 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民心工程来抓,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少年儿童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根据区教育局和学区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营养餐工程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段小军 副组长 范志平学校下设下列各小组:
1、质量监督和工程宣传组:
组长:段小军。
成员:、范志平、乔云鹏、范致福、张永刚、何洋洋、王文秀
职责和要求:
(1)、随时对配送的营养餐进行质量抽查,填写抽查表;
(2)、走访学生,了解学生对工程实施的意见、建议和调研对货物的满意度,提出改进意见;
(3)、每天及时对各班进行营养餐发放检查;
(4)、对此项工作做好宣传。(5)、组织部分教师代表,检查工程实施工作。
2、营养餐接收与发放:
组长: 范志平负责日常工作及档案管理。
成员:范致福、范志平、乔云鹏、王文秀、何洋洋、张永刚
职责和要求:
(1)、负责检查供货商的质检报告并存档;
(2)、负责检验、接受营养餐,清点数量;
(3)、按时做好营养餐的发放和监督,做好营养餐管理工作,保证按时按点供应学生;
(4)、做好每一次的样品保存工作和每一天的发放统计、档案整理。
(5)、每天上午8:10 组织班主任及各班班长发放各班营养餐。
(6)、指导各班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督促学生按时就餐,不能浪费,同时把蛋壳和奶袋放在指定位置,不能乱扔;
三、基本情况
香莲乡宋塬电力希望小学,2017年春季共有6个班,26名学生,在岗教师10名。
四、范围标准
我校的一至六年级在校学生每人每天价值 4 元钱标准。
五、经费保障
实施“营养餐工程”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区财政拨付。每生每天中央补助 4元,全年学生在校 200 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 800 元。
六、用餐相关安排 1、8:10—8:30 学生早餐。
2、用餐地点:各班教室。
七、供餐方式
营养餐食品由康泰公司负责配送,学区管理参与,确定品牌、价格和数量。负责人统一配送供餐,每天配送一次,配送的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超过期限的,学校有权拒收。
八、发放形式:
先由班主任统计人数,报告到发放组,再由发放组按上报人数发给班主任,班主任当场发给学生,并监督饮用。领导小组巡回检查。
九、责任追究
凡因管理不善或各种失误,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安全防范
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和事故处理机制,包括日常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
十一、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香莲乡中心小学营养餐安全应急预案》,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香莲乡卫生院电话,要及时果断的将病人送往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十二、管理办法
1、鉴于目前“营养餐工程”的实物采购由康泰公司招标供应和配送,后勤人员全面负责,严格把关,索取验证对方合格证件等,确保质量关。
2、明确专人负责本班“营养餐工程”的日常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营养餐的发放工作,每天对营养餐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3、严格审核营养餐的享受对象。学校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认真汇总享受营养餐学生的条件,公布学生名单,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所有学生均能享受。
4、切实加强营养餐食品的管理。学校实行营养餐接收、分发、管理层层签字制度。食品接收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检查产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做好详细记录,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交货、收货双方签字后,食品方可发放。
5、加强建设与管理,确保“营养餐”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学校统筹兼顾,全面安排,配备好管理人员和生活老师,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管理服务和教育工作扎实到位。合理安排用餐时间,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6、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确保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的安全、顺利、科学、高效。
(1)加强检查和指导。领导小组对学校营养餐实施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检查,全面检查食品质量、卫生安全、资金的管理与使用,食品的配送与分发等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2)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学校高度重视营养餐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的重大意义,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健康教育,使学生从小养成安全、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3)做好总结与反馈工作。学校今后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寻找不足,积极探索,逐步提高。每学期结束,各班主任要将“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4)、加强舆论宣传。各班应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家长和 学生进行大力宣传,使“营养餐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实施 好“营养餐工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5)、强化监督管理。实施“营养餐工程”,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及时协调,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不 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
香莲乡宋塬电力希望小学 2017年2月25日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小学篇二
五里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校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改善我校学生营养长期失衡的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领导机构
为全面落实好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工作,特成立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实施工作领导组。
(一)五里小学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组 组
长:周宏杰
副组长:王志云
柳志发
成 员:屈金明、武斌、高平、田生录
领导小组成员主要全面负责学生营养餐的全面实施与发放、监督,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营养餐的标准、卫生安全工作的实施监督管理。各班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学生就餐及维持秩序、监督学生营养餐的配发、食品安全等工作。
三、实施内容
小学生营养餐,由学校每天按时发给每名学生营养食品。(早餐
鸡蛋、午餐:一顿饭)
四、实施方式
1、早晨:每个学生发一个新鲜的熟鸡蛋补充营养。(有值周老师具体负责)
2、中午:有学校学生食堂厨师为大家做一顿饭,以便学生不用回家校吃饭,影响其学习时间,最大的好处是确保学生回家吃饭的安全性。
五、验收:周宏杰
屈金明
六、对象:五里小学1-4年级在校全体学生。
七、补助规划
1、早餐主要食品:鸡蛋。
2、午餐:学校提供一顿饭。保证学生每餐所吃东西必须是安全、有营养的食品。
八、实施时间
从2015年9月1日开始实施。
十、管理办法
1、“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所有食物实行专人采购和验收签字。食用品要有合格标品牌,实物要留样检查,符合储存规定,此项工作有管理员全面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关,确保安全关。
2、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食用品的发放工作,每天对食用品的发放造册登记,管理员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十一、工作措施
1、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天进行日清月结,月底结算,做好各方面工作。
2、班主任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保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顺利实施。
3、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物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4、做好总结与反馈工作。学校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寻找不足,积极探索,逐步提高。每学期结束,要将“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六盘山镇学区中心校。
六盘山镇五里小学
2015年9月1日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2015——2016(上)
六盘山镇五里小学 2015年9月
五里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制度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用的原则,不准擅自调剂,更不准挪用、挤占。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到日清月结,学校每月对该月的资金使用进行月结。
四、加强民主监督,接受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人员要做好当天食品采购台账,保证台账与票证统一。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一、营养餐食材采购必须由专人负责,并撑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二、对原材料及物资采购要遵循“三定”原则,即定品牌、定地点、定价格,并由2人以上参与,专人验收,主管领导审核。食材采购回来后,依次验收。定性包装食品的验收五要素:即“一看二闻三尝四问五索”,一看:看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二闻:闻是否有异味;三尝:品尝味道是否正常;四问:问生产过程、装卸运输过程;五索:索取相关的资质证件、送货单。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四要素:一查: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二闻:是否有异味;三摸:手感有无异样;四看:蔬菜是否新鲜。
学校要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对所采购食材的品名、数量、价格、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生产厂家、供货商姓名等进行登记。
三、严禁采购下列食品及食辅原料。
1.严禁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标签标识不清楚且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严禁采购“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
2.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观异常的食品原辅料。
3.严禁采购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5.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6.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四、实行索证登记,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均必须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相关部门允许进入市场的手续;学校食品验收人员,严把食品质量关,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要对采购或配送的食品查验“三证”(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索要相应批次的质量检验报告,建立食品质量档案,若发现配送的食品有变质、过期、污染等不合格现象,学校有权拒收。采购肉、禽食品要索取检疫检验合格证。
五、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定期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证件是否有效,如发现即将过期,学校应及时向供应商索取已年检或新的有效证件,如发现供应商不能继续提供有效证件,则暂停与其合作关系,直至证件齐全有效方可考虑继续购入其货物。
六、食品的运送交接必须做到交货、收货双方签字,按程序操作,不得违规运作,不得委托他人接收。
七、采用供应商配送供餐的学校,一定要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设定准入资格,如食品的规格、品牌、提供的证照等。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储存制度
一、学校根据学生人数,确定食品储存室空间的大小,设置专用的营养餐储存室。
二、储存室必须选择在没有阳光直射的房间,防止阳光直晒食品。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定时对储藏室进行消毒。
三、储存室的门窗不能有破损现象,窗户和门的风窗要安装能防止苍蝇、蟑螂、老鼠等进入的钢丝防护网;如果是木制门至少要安装60公分高的金属板。
四、储存室内食品摆放要规整,保持通风干燥,要防潮。
五、储藏室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锁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室内不准吸烟,不准在室内做与营养餐工作无关的事。
六、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库房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投毒工作。
七、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药、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生活用品。
八、超过保质期或者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做好销毁登记,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九、入库食品必须认真检查,不能有破损、过期、变质、污染食品入库。入库的营养餐食品应认真登记,必须做到出厂时间和检验信息真实。
十、每批食品入库后必须及时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两天。
十一、出库食品必须有领取人员签名,并准确登记数量和时间。
十二、冷藏设备不准存放营养餐以外的食品和物品。
十三、加强看护,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中毒事件的发生。
十四、营养餐食品要分类摆设,食品原材料等离地20cm,离墙15cm。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品试尝、留样制度
1.供学生享用的每餐、每种食品须有专人提前进行试尝并做好记录,未发现有任何异常时,才能向学生供应。
2.学校对所采购的营养餐食品要进行留样,由专人负责。3.每餐留样食品,按规定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如果分批次的营养餐食品由管库人员留样一袋,待当次采购的牛奶等批次食品全部向学生分发完毕两天后进行销毁处理,记入报损台账,并建立留样台账。
4.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5.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留样人。
6.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顺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7.做好每天每样留样食品记录,包括食品数量、食品名称等,以备检查。
8.留样食品保存48小时,进餐者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存封,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检验。
9.妥善保存食品试尝、留样与解封记录等资料。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发放与用餐制度
一、学校要统一为各班配备发放营养餐时所用的不锈钢桶等,在进行食品分发和学生食用前,分发人和学生要先洗手。
二、学校要组织好营养餐的发放和用餐管理,具体负责人在发放之前按照班级学生人数分发好食品并装桶,贴好班级标签进行分发,认真做好发放的登记。
三、学校教师要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用餐期间的秩序、监管用餐的全过程,统一实行集体用餐和监督用餐,防止学生留餐、弃餐等行为。
四、学校要将营养餐及时发到学生手中,不得滞留、克扣、截留或转移等行为,一旦发现要追究责任,严肃惩处。
五、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调查,逐一摸底,造册登记,如果食用营养餐食品有过敏者要予以调整。
六、用餐完毕后,教师要组织学生将餐后垃圾放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统一处理,保持校园环境干净卫生。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领导、教师陪餐制度
1.学校要建立每天领导、教师自费陪同学生就餐制,了解营养餐的质量及学生反映。
2.陪餐人员必须提前到达学生就餐地点,维护就餐学生纪律。
3.认真填写自费陪餐记录。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报告及处置制度
一、学校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工作,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学校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根据事态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
二、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三、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查清故事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四、立即用电话向学区中心校上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五、保持学校的稳定,发生食品卫生安全故事,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六、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对整个救治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及时汇报对事态的情况。
七、学校要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八、学校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必须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校务公开的一项主要内容,并要及时公布,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学校要与供货商签订责任书,要明确供货商的责任,对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而引发中毒事件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的供货商要追究责任。
三、学校不得采购不达标企业生产的食品,对进校食品质量把关不严,运送不规范,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造成群体性卫生事件的,要依法追究学校校长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对于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计划资金的视其情节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五、校长是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分工负责,明确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对不履行职责造成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档案管理制度
一、实行营养改善计划档案管理,对营养餐的各项工作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二、上级部门关于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三、制定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各种计划、方案、责任书、管理制度,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四、学校接收、发放营养餐各种表册、台账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按月份存放。
五、学校营养餐留样、陪餐等记录材料及时归档。
六、对于突发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七、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根据保存档案资料的数量,设置必要的档案专用柜、橱。
八、认真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借阅登记工作,调阅完毕档案应及时还原,调卷时要轻取轻放,减少对档案磨损。管理人员随时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遗失。
九、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营养改善计划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十、档案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为各级相关部门检查提供详实的资料依据。
五里小学“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
组
长:周宏杰
副组长:王志云
成 员:屈金明、武斌、高平、田生录、柳志发
五里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名单
负责人:周宏杰
接收人:屈金明
发放人:高平、田生录
武斌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小学篇三
杨家圈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校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改善我校学生营养长期失衡的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领导机构
为全面落实好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工作,特成立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实施工作领导组。
(一)杨家圈小学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组 组
长:韩兆普 副组长:刘国雨
成 员:史积玉
史积银
王林
姜玉兰
孙银萍
杨得林
白忠善
王洋
杨晓
领导小组成员主要全面负责学生营养餐的全面实施与发放、监督,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营养餐的标准、卫生安全工作的实施监督管理。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学生就餐及维持秩序、监督学生营养餐的配发、食品安全等工作。
三、实施内容
小学生营养餐,由学校每天按时发给每名学生营养食品(午餐)。
四、实施方式
由学校联系早餐供货商提供营养食材,学校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五、验收:王林
六、对象:杨家圈小学1-4年级在校全体学生。
七、补助规划
1、每人每天4元标准、按标准照实食谱进行。
2、保证学生每餐所吃东西必须是安全、有营养的食品。
八、实施时间
从2016年2月27日开始实施。
十、管理办法
1、“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所有食物实行专人采购和验收签字。食用品要有合格标品牌,实物要留样检查,符合储存规定,此项工作有后勤人员全面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关,确保安全关。
2、班主任和生活委员负责本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食用品的发放工作,每天对食用品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十一、工作措施
1、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天进行日清月结,月底结算,领导组成员负责督促后勤人员做好各方面工作。
2、班主任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保证学
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顺利实施。
3、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物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4、做好总结与反馈工作。学校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寻找不足,积极探索,逐步提高。每学期结束,要将“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教育局。
举报电话(南丰学区)4231255
(杨家圈小学)4231318
杨家圈小学
2016年2月27日
杨家圈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制度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用的原则,不准擅自调剂,更不准挪用、挤占。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到日清月结,学校每月对该月的资金使用进行月结。
四、加强民主监督,接受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人员要做好当天食品采购台账,保证台账与票证统一。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一、营养餐食材采购必须由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二、对原材料及物资采购要遵循“三定”原则,即定品牌、定地
点、定价格,并由2人以上参与,专人验收,主管领导审核。食材采购回来后,依次验收。定性包装食品的验收五要素:即“一看二闻三尝四问五索”,一看:看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二闻:闻是否有异味;三尝:品尝味道是否正常;四问:问生产过程、装卸运输过程;五索:索取相关的资质证件、送货单。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四要素:一查: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二闻:是否有异味;三摸:手感有无异样;四看:蔬菜是否新鲜。
学校要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对所采购食材的品名、数量、价格、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生产厂家、供货商姓名等进行登记。
三、严禁采购下列食品及食辅原料。
1.严禁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标签标识不清楚且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严禁采购“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
2.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观异常的食品原辅料。
3.严禁采购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5.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6.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四、实行索证登记,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均必须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相关部门允许进入市场的手续;学校食品验收人员,严把食品质量关,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要对采购或配送的食品查验“三证”(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索要相应批次的质量检验报告,建立食品质量档案,若发现配送的食品有变质、过期、污染等不合格现象,学校有权拒收。采购肉、禽食品要索取检疫检验合格证。
五、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定期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证件是否有效,如发现即将过期,学校应及时向供应商索取已年检或新的有效证件,如发现供应商不能继续提供有效证件,则暂停与其合作关系,直至证件齐全有效方可考虑继续购入其货物。
六、食品的运送交接必须做到交货、收货双方签字,按程序操作,不得违规运作,不得委托他人接收。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品试尝、留样制度
1.供学生享用的每餐、每种食品须有专人提前进行试尝并做好记录,未发现有任何异常时,才能向学生供应。
2.学校对所采购的营养餐食品要进行留样,由专人负责。
3.每餐留样食品,按规定留足150ml,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4.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5.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留样人。
6.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顺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7.做好每天每样留样食品记录,包括食品数量、食品名称等,以备检查。
8.留样食品保存48小时,进餐者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存封,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检验。
9.妥善保存食品试尝、留样与解封记录等资料。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发放与用餐制度
一、学校要统一为各班配备发放营养餐时所用的筷子、碗等,在进行食品分发和学生食用前,分发人和学生要先洗手。
二、学校要组织好营养餐的发放和用餐管理,具体负责人在发放之前按照班级学生人数分发好餐具。
三、学校教师要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用餐期间的秩序、监管用餐的全过程,统一实行集体用餐和监督用餐,防止学生留餐、弃餐等行为。
四、学校要将营养餐及时发到学生手中,不得滞留、克扣、截留或转移等行为,一旦发现要追究责任,严肃惩处。
五、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调查,如果食用营养餐食品有过敏者要予以调整。
六、在发放营养餐时,发放人员要认真检查预包装食品,如果包装袋出现破损、变形等现象,停发该预包装食品或该件食品,防止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教师要教会学生识查验方法。
七、用餐完毕后,教师要组织学生将餐后垃圾放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统一处理,保持校园环境干净卫生。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领导、教师陪餐制度
1.学校要建立每天领导、教师自费陪同学生就餐制,了解营养餐的质量及学生反映。
2.陪餐人员必须提前到达学生就餐地点,维护就餐学生纪律。3.认真填写自费陪餐记录。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报告及处置制度
一、学校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工作,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学校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根据事态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
二、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三、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查清故事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四、立即用电话向教育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五、保持学校的稳定,发生食品卫生安全故事,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六、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对整个救治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及时汇报对事态的情况。
七、学校要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八、学校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必须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校务公开的一项主要内容,并要及时公布,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学校要与供货商签订责任书,要明确供货商的责任,对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而引发中毒事件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的供货商要追究责任。
三、学校不得采购不达标企业生产的食品,对进校食品质量把关
不严,运送不规范,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造成群体性卫生事件的,要依法追究学校校长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对于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计划资金的视其情节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五、校长是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分工负责,明确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对不履行职责造成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档案管理制度
一、实行营养改善计划档案管理,对营养餐的各项工作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二、上级部门关于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三、制定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各种计划、方案、责任书、管理制度,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
归档。
四、学校接收、发放营养餐各种表册、台账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按月份存放。
五、学校营养餐留样、陪餐等记录材料及时归档。
六、对于突发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七、认真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借阅登记工作,调阅完毕档案应及时还原,调卷时要轻取轻放,减少对档案磨损。管理人员随时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遗失。
八、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营养改善计划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九、档案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为各级相关部门检查提供详实的资料依据。
十、借阅档案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人要爱护档案原件,用后及时归还。
杨家圈小学“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
组
长:韩兆普
副组长:刘国雨
成 员:史积玉
史积银
王林
姜玉兰
孙银萍
杨得林
白忠善
王洋
杨晓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小学篇四
罗田县李婆墩中学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改善我校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加快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文件,在教育局组织召开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会会议精神指导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供餐方式
本校就餐学生512人,采用食堂供餐方式。
二、营养餐供餐内容
每周一、二、三、四提供价值5元的免费午餐,食谱四季不同,周内每天不同。
三、工作职责要求
1、物资采购和供应组: 组长:卢诚 韩柏阳 职责和要求:
(1)、负责联系采购米、猪肉、鸡蛋、米粉、粉、面条、新鲜蔬菜等,落实、查验供货商的“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质检报告并建立食品质量档案;
(2)、负责检验、接受猪肉和新鲜蔬菜等,清点数量,保管储存,确保安全关;
(3)、做好食堂供餐的管理工作,保证按时供应学生;(4)、做好每一天的午餐统计;(5)、做好定期的专项财务预支工作。
2、质量监督和工作宣传组: 组长:付建朝
成员:班主任
教职工代表
家长代表
学生代表 职责和要求:(1)、随时对采购的货物进行质量抽查,填写抽查表;(2)、每天对营养餐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关;(3)、每天对各班用餐情况进行检查;
(4)、走访学生,了解学生对营养餐工程实施的意见、建议和调研对货物的满意度,提出改进意见;
(5)、对此项工作做好宣传;
(6)、组织教职工代表,检查营养餐专项账务工作。
3、加工组 组长:方玉喜
成员:刘自莲
刘玉兰
杨宗纬
方显聪 夏谷莲 职责和要求:
(1)、负责把午餐安全卫生的加工成熟;
(2)、负责食堂的清洁卫生,碗具等消毒,食物的留样。
4、学生就餐管理组 组长:夏世伦
成员:各班主任
值日教师 职责和要求:
(1)、指导各班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对学生进行营养卫生及食品安全教育;(2)、督促学生按时就餐,不能浪费,同时把吃剩的饭菜倒在指定位置,不能乱倒;
(3)、指导各班做好学生的用餐登记工作;
(4)、了解学生对营养餐的满意情况,及时将情况汇报领导小组。
5、统计及资金管理组 组长:王吉能 成员:各班主任 职责与要求:
(1)、按时每周、每天做好用菜肉的统计工作;(2)、做好每周和每次的样品采集和保管工作;(3)、每周进行总结,找出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4)、每天保证按时向采购组提供足够的资金,保证营养餐所需材料;(5)、每周公布营养餐资金的支出情况;
(6)、整理好每天每班的用餐登记表册,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四、工作实施具体步骤:
(1)、每日分管安全领导牵头,负责验收营养餐材料是否有安全隐患问题,米、粉、面、菜和肉,(数量、质量)有无问题,并由营养餐采购管理人登记后保管;
(2)、每天早8点组织加工人员,按质按量加工;(3)、每天12点准时提供午餐;
(4)、值日教师引导学生排队凭票用餐,指导学生餐后将垃圾放垃圾桶,不得乱扔;
(5)、加工组将餐具消毒清洗整理,并打扫干净食堂工作场所。
五、营养餐补助标准
每个学生每天5元。必须保证每生足额享受国家5元的补助。
六、安全防范
学校要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和事故处理机制,包括日常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
七、实施时间:
本计划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小学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与制度建设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xx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教育局、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食安办、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广电局、卫生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统筹协调全县各个学校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办公,由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教育局后勤服务中心、资助中心、计财股、基建办公室、教育股等股(室)人员组成,具体落实此项工作。各成员单位、乡镇、学校也要分别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
(二)建立责任体系。县政府是计划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制定实施方案和配餐指南,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制定工作制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等重要工作,对本县学生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各成员单位职责:
教育局:要把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牵头负责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托餐家庭(个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发改局:负责把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物价局: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工商局:负责对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
质监局:负责对供餐企业食品生产进行监管,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卫生局:负责组织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食药监局: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
教育局、食安办、卫生局、食药监局、质监局、工商局:负责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托餐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
监察局、审计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计划实施工作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计划实施公开、透明。
广电局:负责计划的宣传报道工作,注重舆情分析,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乡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督促学校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落实。
各中小学校:负责计划的具体落实,要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食堂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要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二、供餐方式
(一)供餐方式。对20所初级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15所中心小学25518名学生选择食堂供餐方式,对5所完全小学,112所村小、教学点18754名学生选择蛋奶工程,即每天一个鸡蛋(上午)、一个面包(下午)、两包酸奶(上下午各一包),待食堂(含小伙房)建设和生活设施完善以后,全部实行食堂供餐方式。(二)供餐方式工作流程及要求:
1、食堂供餐方式工作流程:每周食谱→采购→食堂加工烹饪→留样→分餐→就餐。
2、蛋奶工程工作流程:食物→招投标→配送→留样→分餐→就餐。
3、要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食堂供餐、蛋奶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制定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留样、发放、组织学生食用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建立台帐,装订成册,形成规范档案妥善保管,做到既让学生吃饱,又不让学生吃出问题。
三、管理系统建设
(一)建立学生实名制学籍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籍系统数据采集表,实行动态管理,坚持谁上报谁负责,严禁虚报学生套取国家农村义务教育营养计划经费。
(二)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由县卫生局牵头,各校配合建立科学监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评估制度。分乡镇、学校、性别、年龄、年级,每学期对学生的家庭情况、学习成绩、体质、体能等指标及膳食营养摄入状况进行记录,监测半年来学生身体综合素质变化。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并对不同供餐方式、不同食谱进行对比,建立数据库,跟踪监测。综合对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综合评估,适时调整学生膳食结构。通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保学生健康状况有明显改善。
四、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由县食安办、卫生局、食药监局依据《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规定,制定《xx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教学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五、食堂(伙房)建设
用3-5年时间,增加食堂(伙房)面积24700平方米,其中新建食堂14000平方米,新建伙房4200平方米,利用闲置校舍改建伙房6500平方米,添置锅炉、蒸汽柜等生活设施设备16台(件、套),其他生活设施设备8600台(件、套),增加从业人员380人。使所有义务教育中小学校食堂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
六、监管及责任追究(一)监督检查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
1、加强行政督查。监察、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动作,预防腐败。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定期督导。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把计划覆盖的试点学校作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重点场所,制定和落实具体的监管措施。
2、重视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计划,总结推广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及时改进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计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3、发动群众监督。成立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共同参加的计划实施监督小组,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责任追究
对计划实施过程中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及开支标准不符合要求;无故拒拨、滞拨专项资金;因管理不善,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管理措施不落实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3、在行政许可、认证、检查、处罚等行政行为中不遵守法律条件和程序,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
4、未按规定完成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工作,给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严重后果的。
5、有其他违反食品监管规定行为的。
6、贪污、挪用、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的。
7、扰乱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秩序,妨碍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阻碍政府工作人员和其他履行职责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涉嫌犯罪的。
8、履行监管职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应对职责不到位,涉嫌失职渎职犯罪的。
9、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
(三)对校外供餐企业和家庭(个人)托餐点违反食品卫生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律取消工作供餐(托餐)经营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处理。
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设立(一)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二)在县政府督查室、教育局、监察局、物价局、审计局、各中小学校等单位设立举报信箱。